[信仰网刊 | 第二十二期 | 2005年6月]

从古利奈人西门看基督钉十字架

周小安


  路二十三26、33:“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可十五21-22:“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经过
  那地方,他们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他们带耶稣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来,就是髑髅地)。”
  罗十六13:“又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
  
  在耶稣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上各各他的途中,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在那里经过,并且被罗马兵强迫替耶稣背十字架。所以,这个古利奈人西门一定对基督的十字架有特别的、亲身的体验。我们今天就从这个古利奈人西门的角度来接触和认识十字架。
  我们知道,十字架是全世界公认的基督教的标记。无论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都以十字架作为自己的标记。所不同的是,罗马天主教的十字架上,悬挂着耶稣的身体;东正教的十字架的四端作了艺术的修饰;而新教的十字架则比较朴素简单,保持原来的形状。
  十字架的原始意义是罗马人发明的一种最残忍和野蛮的刑具,这种刑具不只针对死刑犯,而且只针对某些特殊的死刑犯:如背叛者和奴隶。对于罗马公民,即使犯了死罪,也一般不钉十字架。所以,十字架的直接象征意义就是苦难和死亡。事实上,基督教之所以以十字架为标记,其历史的原因就是她的创始人主耶稣基督曾经在大约二千年前,被罗马驻巴勒斯坦的巡抚彼拉多钉死在十字架上。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称为商业时代。商业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重视商标和广告的作用。商标和广告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因此可以吸引人来购买商品。所以大的商家都非常讲究商标和广告的设计,并且不惜花大量的金钱使自己的商标和广告广为人知。商标和广告的作用在于产生显著和良好的视觉和心理效果,从而达到吸引人的目的。但是,十字架却让人连想到苦难和死亡。而这正是人人都想逃避的事情。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继续使用十字架这个标记呢?基督教不也同样希望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好感和归依吗?为何不干脆放弃这个标志?为何不让最好的广告公司重新为福音设计一个能吸引大众的象征记号?如果有吸引人的包装,就比较容易在人生的市集上将福音销售出去。像死亡、受苦、受死这些粗造不雅的观念,只会使有知识的文明人感到不悦。如果将那些不愉快的联想除去,改换成快乐、成功、富有的标记,则基督教信仰的影响力和被接受的程度,将会达到一个新高点。
  这些建议虽然可以理解,也是出于对基督教的同情和好意,但却是属血气的,属肉体的、和属世界的想法。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核心,它所象征的不仅是苦难和死亡,更是拯救、生命和希望。如果有人把十字架的标记从基督教除去,改换成一个象征快乐、成功、富有的标记,也许会吸引更多的人,但基督教就不再是基督教了。不错,神希望人人都能听见福音、并且都被福音所吸引,但是,任何人要真正蒙拯救、得生命,他必须来到十字架的面前,才能真正认识这位替他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并且归依他。
  下面我们就从古利奈人西门这个人的特殊经历来看一个从来不认识耶稣的人是如何来到十字架的跟前来认识耶稣的。
  
  一、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经历
  
  路加二十三章和马可十五章都记载了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事情。所不同的是,马可特别提到了这个古利奈人西门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马可的记载方式来看,似乎他的读者都认识亚历山大和鲁孚。否则,马可要么干脆就不会提到他们,如果提到他们就需要对他们作一点介绍。这说明亚历山大和鲁孚是与马可同时代,并且生活在同一个圈子的信徒。整本圣经里还有另一个地方提到了鲁孚的名字,那就是罗马十六13。那里不仅讲到鲁孚是一个蒙主拣选的圣徒,而且提到了鲁孚的母亲。显然,从说话的语气来看,他的母亲大概也是一位非常敬虔的母亲。经文在提到鲁孚的母亲时,没有提到他的父亲,估计这时候他父亲已经被主接去了。
  从这几处简单的资料中,我们大略可以推测鲁孚的父亲,就是古利奈人西门自从替耶稣背十字架之后,就归信了耶稣,成为了他的门徒。后来,他又带领他妻子和两个儿子信了耶稣。
  现在我再来看看路二十三26:“带耶稣去的时候,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他们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搁在他身上,叫他背着跟随耶稣。”也再看看可十五21:“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就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经过那地方,他们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从这两处经文,我们可以看到同一件事,就是古利奈人西门并不是自告奋勇地来替耶稣背十字架。他之所以会替耶稣背十字架,是基于两个原因:一、他当时正好经过耶稣背十字架的地方。他本来是住在乡下,那一天,他可能有事上耶路撒冷来,结果在路上遇到了背着十字架上刑场的耶稣。二、罗马兵强迫他替耶稣背十字架。我们知道,耶稣在背十字架以前已经遭了鞭刑,他已经遍体鳞伤,失血过多。加上十字架又很重,所以,耶稣背十字架的时候一定走得很慢,而且经常跌倒。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节省到达刑场的时间,罗马兵就“抓了这个古利奈人的夫”。
  圣经对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事情记载得非常简略。但在《基督受难记》这部影片中,却花了大量篇幅来记述这件事情。这些镜头虽然圣经里没有记载,但却是合情合理、与实情相去不远。而且,影片的这些镜头对我们更多地认识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景况很有帮助。所以,我们不妨对这一段镜头有一点分析。
  我们发现,这个古利奈人西门对替耶稣背十字架这件事的看法和态度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首先,他对这件事非常的抗拒。他为什么抗拒呢?第一,他有事在身。他从乡下进城来,并不是专程来看耶稣钉十字架的。他不过在路上碰巧遇到耶稣背着十字架从那里经过而已。第二,十字架又重、又葬,上面不仅沾满了耶稣的鲜血,还沾满了地上的尘土,因为耶稣背十字架的时候,多次跌倒在地上。所以,替耶稣背十字架决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而是一件又葬、又累的苦差事。第三,也是最主要的一点,十字架是执行死刑的刑具,是十分羞辱人的。背着十字架穿过人群,很难免会被人当作罪犯看待。所以,即使是替别人背十字架,也难免会被人误会。所以,我们就能够理解那个古利奈人为何开始那么抗拒十字架。当他被迫要替耶稣背十字架的时候,他也是心不甘、情不愿,并且跟耶稣保持一定的距离。
  后来,在中途,当他看到耶稣跌倒了,被许多围观的人戏弄、和伤害,也不断遭受罗马兵丁的折磨。他对耶稣产生了同情之心。所以,他勇敢地站出来,大声地呼喊要那些伤害和折磨耶稣的人住手,否则,他就不再替人背十字架了。
  此后,我们看到,这个古利奈人西门对背十字架的态度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不再被动、勉强,也不再与耶稣保持距离,而是主动地把十字架的主要重量放在自己肩上。他还用一只手扶持着伤痕累累、气力不支的耶稣。他甚至还鼓励自己和耶稣,快要到了,快要到了。
  是什么原因促使西门改变了他对背十字架的态度呢?我想,一个最大的可能是,在与耶稣同背十字架的过程中,他从耶稣的表现和态度中产生了一种直觉,身边这个被判钉十字架的犯人,不仅令人同情,而且肯定是一个无辜的人、一个清白的人、一个圣洁的人。当然,这时候,他还不能认识到耶稣的真实身份,并他钉十字架的意义。但他替耶稣背十字架的经历却能够帮助他不久以后听到基督的福音时,产生对耶稣的信心,并使他成为耶稣的门徒。
  
  二、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象征意义
  
  三本福音书之所以都记载了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事情,《基督受难记》之所以花了大量的镜头在这个人身上,主要不是因为他帮了耶稣一个大忙,希望以后世代的人都来纪念他,主要是因为他背十字架的经历具有属灵的象征意义。
  看起来,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的经历是一个很特殊的事件,它对我们后世代的人有什么属灵的寓意呢?这个问题正是我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一个重点。我相信,这个古利奈人替耶稣背十字架的经历的属灵意义就是:一个人只有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到各各他,才能认识耶稣、获得救恩。在这里,“自己的十字架”也就是自己罪的重担。耶稣是无罪的,他从来没有犯过罪。他背的十字架象征着人类的罪的重担。从外表来看,古利奈人是在替耶稣背十字架。而实际上,他背的是自己的十字架,也就是他自己罪的重担。只不过,在开始的时候,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拒绝十字架,并且反复声明,我是清白的,我是无辜的,我是在替别人背十字架。但是,等到他意识到,他是有罪的,而耶稣才是唯一无罪的人。他背的实际上是自己的十字架,自己罪的重担。他的态度就改变了。所以,古利奈人替耶稣背十字架的象征意义就是:一个人只有背着自己罪的重担来到各各他,才能真正认识耶稣、并且接受他的救恩。
  今天的教会中,虽然许多人都决了志、信了主、并且受了浸,但其中一些人的生命却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结果,有一些人,领受浸礼以后不久就离开教会追求世界去了。另外一些人虽然没有离开教会,却不但没有多少属灵的追求和生命的长进,反而在教会制造很多的难处。例如,经常在背后说人闲话、批评论断,给魔鬼留下许多破口来伤害神的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相信,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些人没有古利奈人西门的经历。他们从来没有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到各各他来认识耶稣。他们对耶稣的认识往往是通过其他的途径。例如,他们可能认识耶稣具有超自然的能力,或者他们认识耶稣是因为他回应了他们的祷告,帮他们找到了工作,或解决了其他的困难等等。但是,他们对自己的罪缺乏深刻的认识,也没有真正认罪悔改,并接受基督宝血的洁净。这些人最需要的就是古利奈人西门的经历,他们需要真正认识自己的罪,并且认罪悔改。
  古利奈人西门对十字架的看法和态度经历了一个转变的过程,同样,我们对罪的认识也往往也要经历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开始的时候,我们可能以为罪就是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审判。当我们停留在这各水平的时候,就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不需要耶稣的救恩。后来,我们渐渐认识到,违背良心做事也是罪。而大概没有人一生从没有做过违背良心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可能愿意承认自己是罪人,也愿意接受基督做救主。但是,这时候,我们对罪的认识仍然是很肤浅的。由于我们对罪的认识很肤浅,因此我们对基督救恩的认识也很肤浅。我们并不真正认识基督的十字架。尽管我们口里不说,但心底里却不理解,做一点违背良心的事情够得上钉十字架吗?
  直到有一天,我们认识到,罪是不法,是背叛,是公然与神为敌,我们才真正摸到罪的本质和核心。我们读《创世记》第三章,开始的时候,觉得好象在读一个神话故事,对罪也没有什么认识。反而觉得神真是小题大作。偷吃一个禁果有什么了不起?就算是犯了该死的
  罪?但是,分别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并不是一般树上的果子,而是代表一种罪的生活原则,一种自立为王、自己作主、与神对抗的生活原则。从属灵的眼光来看,罪首先不是道德败坏,而是背叛神、不顺服权柄。有些人虽然在道德上有所修养,却不顺服权柄,自己感觉不到罪,其实罪更严重。
  因为一切的权柄都是从神而来的,不顺服权柄就是不顺服神。罪的表现形式有不同,有的人公然与神为敌,反叛神;有的人则不顺服神设立的权柄,如国家政府的权柄、公司企业的权柄、家庭的权柄和教会的权柄。后一种形式的罪比前一种形式的罪更隐晦,所以犯这种罪的人也更多。即使是神的儿女,虽然不敢直接反叛神,却有仍有很多人不顺服权柄,甚至在教会里也不顺服神设立的教会领袖。
  请大家留意,为什么第一个犯罪的是夏娃,而不是亚当?可能有人会说:因为蛇先引诱夏娃。那么问题还可以继续问,为什么蛇要先引诱夏娃,而不是亚当?我们读《创世记》第二章就知道,在神还没有造夏娃以前,就吩咐了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所以,亚当是直接从神领受了禁令。如果他违反这个禁令,就是直接反叛神。夏娃是在神对亚当颁布禁令之后才造的。所以,夏娃没有直接从神听到禁令。她是从亚当那里听说的,而且,根据神创造的秩序和权柄的秩序,夏娃要顺服亚当的权柄。蛇知道人顺服神直接的权柄比较容易,要顺服神设立的间接权柄、或代表权柄比较难。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却是一样的,结果也一样严重。所以,狡猾的蛇选择先引诱夏娃犯罪。从人类始祖犯罪的教训中,我们看到罪的本质和核心是反叛权柄,无论是神的直接权柄,还是神设立的间接权柄,都是一样。
  当今的时代从灵性上说被称为反叛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特征是每个人都自立为王,自己就是立法者。各人坐在自己生命的宝座上自行其事、自作主张、自以为神,全然不把神所设立的权柄和准则放在眼里。
  所以,每一个人都需要有古利奈人西门的经历,都需要背着自己罪的重担来到各各他,真诚地向神认罪悔改,接受基督的救赎,才能获得拯救和新生命。
  
  三、耶稣钉十字架
  
  一个人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到各各他并不能使自己得到拯救,只有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身流血,才能使我们的罪的赦免,并且蒙恩得救。另一方面,当我们蒙了光照,真正看清了自己的罪,我们就知道耶稣基督上十字架是为了赎人的罪,不仅为赎人类的罪,不仅为赎别人的罪,也为赎我的罪。一个人只有认清了自己在神面前是一个罪人,才能够明白耶稣基督是为我自己死在十字架上。这时候,你才会对十字架有真正的认识。你才会知道,十字架不是与自己无关的,而是与自己切身相关的。当你从这个角度去看十字架,你就会知道,耶稣基督为我的罪所付出的代价是何等沉重!
  当耶稣遍体鳞伤地背着十字架终于到了各各他山上,兵丁把他放在地上,他的双手伸
开钉在横梁上。罗马人用有五至七寸长、一头粗一头尖的钉子钉。在手腕的部位敲打进去,鲜血如注、涌流出来。影片中铁钉是从手掌里钉进去的。事实上,专家指出:铁钉是穿越手腕,因为手腕结实,可以把手锁牢。如果铁钉穿越掌心,身体的重量会把皮肤撕裂,人便会从十字架上摔下来。所以铁钉必须穿过手腕,而当时的文字把手腕当作手的一部分。[1] 此外,铁钉须穿过正中神经通过的地方。这是去到手部最大的神经,铁钉敲进去时,会把这条神经压碎。那痛苦非常难以忍受,事实上根本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这种痛苦,非得造一个新字来描写,意思是“来自十字架的剧烈痛苦”,原有的字都不足形容钉十字架的极度痛  苦。
  钉牢双手之后,才把铁钉穿入耶稣的脚部,鲜血再一次涌流出来。他的脚部神经也给压碎了,忍受与钉手时同样剧烈的痛苦。神经给压碎,撕裂已经够受了,但是我还要知道,挂在十字架上,会给耶稣的身体带来多少压力。首先,他的双臂立刻被拉长,大概有六寸的样子,两肩因而脱节,这就应验了《诗篇》第22篇所载的预言,早在十字架这种刑具实际使用之前几百年,就已说出“我的骨头都脱节了”这句话。
  此外,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巨大的折磨。这是由于因肌肉所受的压力,胸部处於吸气状态,为了要呼气,耶稣的两脚必须向上推动,使紧张的肌肉得到稍微松弛。这样做的时候,铁钉一定会撕穿脚部,最後靠着跗骨挂住。他勉强呼气,得到一下放松,再吸气进来。他又得把自己提起来呼气,用流血的背部擦着十字架粗糙的木板。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他精疲力竭,不能再提起自己呼吸为止。
  耶稣断气以后,有个罗马士兵走来,把一根长矛扎入他的肋旁来查实他确实已死。那支长矛显然扎穿了右肺进入心脏,当他把长矛抽出来的时候,大量液体——先是看起来像水那样清澈的液体,後面跟着大量血液——喷流了出来。(约19:34)这样,耶稣终于在十字架上流尽了最后一滴血。而他的每一滴血,都是为人的罪,为我的罪而流的。
  从耶稣钉十字架所受的痛苦,使我们一方面看到罪的可怕,另一方面使我认识神的爱何等长阔高深。当我们通过基督钉十字架,对罪的可怕和神的爱有了真切的认识和体会时,我们就能真正地认罪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经历实实在在的重生。这就是从古利奈人西门来看基督的十字架的属灵意义。

[1]L. 史特博著、李伯明译,《重审耶稣》。(海天书楼,2002年),第三部,11,页166-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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