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十九期 | 2004年9月]

信仰的深情 (上)——读《爱德华滋选集》

范学德


  《爱德华滋选集》是由章文新主持翻译的《基督教历代名著集成》的第二十三卷。这一卷为谢秉德翻译,汤清编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一九六0年出版。其中收入了爱德华滋的十六篇代表作,分为自传,证道和论文三大类。
  
  爱德华滋一七0三生于年美国康涅狄格州,死于一七五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曾任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他是北美最伟大的思想家神学家之一。汤清在为本书所写的“导论”中说: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来,“在神学和哲学方面,那有最良好最长久影响的伟大人物,恐怕要首推典型清教徒爱德华滋。” (注一)汤清引用了两位著名学者的话:“谁要知道十八世纪纪中叶新英格兰的心智活动及其脉搏,谁就得花许多昼夜来研究爱德华滋”,因为爱德华滋“将他的人格和教训都印在十八世纪新英格兰的神学上”了。
  
  但爱德华滋把自己首先看成是一个基督徒,传道人。有人曾称他为最后一个伟大的清教徒,这至少在新英格兰如此。清教徒的基本特点是唯独《圣经》。爱德华兹的布道和其他作品都证明,他一生都以《圣经》为食粮。爱德华兹指出,真正的圣徒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受”。这种 “发自内心的感受”在他生命中引起对上帝恩典一种新的、独特的知识。他又指出,真正的宗教的本质在于,拥有“圣洁的”(holy)或者“恩典的感情”(gracious affections)。他用自己的生命印证了自己的理论。怀特海(A.N.Whitehead)有一句名言:“数学说明我们做什么,而宗教说明我们是谁。”圣洁而又正直的生命,在许多基督徒的生活中是一种失去的真理。读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的著作的独特价值就在于,它能够培育信仰的深情:爱神,爱人。
  
  
  《爱德华滋选集》的第一类是自传类,包括《立志》《日记》和《自述》三篇。这三篇是我们了解爱德华滋本人的最好资料。
  
  第一篇,《立志》
  
  爱德华滋的《立志》大概写于一七二一年,那年,他还没满二十一岁。《立志》一共有七十条,从这七十条中可以看到,爱德华滋从青年时代起,就以荣耀上帝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现择要数条并做一简短的评论:
  
  “一、立定志愿,凡我心中认为最能荣耀神,且与我自身有益的,我必终生力行,不拘是在现在,或是在无穷的将来。我决心力行我所认定的天职,为全人类谋幸福。无论遭遇任何困难,即使挫折繁多而艰巨,我亦决心如此行。”(第1页)“四,立定志愿,凡事除非是为求归荣耀于神,我就无论是在身体或心灵上,都决不有所作为,只要我能避免,我既不赞成它,也不容忍它。” (第2页)
  
  终生力行最能荣耀神的事,这是爱德华滋的心愿,也是他一生的写照。力行所相信的,这是真信心的必然结果。
  
  “八、立定志愿,在一切的言行上,总要表示世上好像无人如我一样卑下;又好像自己与别人犯了同样的罪,有同样的软弱与失败;我见别人失败,必须不感到别的,只感到惭愧,以之作为自己向神悔罪的机会。(参日记一七二三年七月卅日)” (第2页)
  
  谦卑,这是基督徒的基本德性。追求谦卑,是灵性生活的起点。
  
  “二二、立定志愿,奋勉尽量求天上的福乐,就我所能想到的,用全副精神,能力,勇气并热忱努力以赴。” (第3页)
  
  真诚相信上帝的人,必会“尽量求天上的福乐”,并以在此世此刻拥有“天上的福乐”为乐。“天上的福乐”,是从地上的福乐开始的。
  
  “二四、立定志愿,每当我显然有恶行时,即刻决心追究最初的原因;然后我要小心谨慎,以免重蹈覆辙,而且尽力祈祷,竭力抵抗那最初的原因。” (第3页)“二八、立定志愿,决心恒常不断地查考圣经,直到我发现自己在圣经的知识上,实在进步了。” (第4页) “三○、立定志愿,每周必比前一周在灵性上进步,也在领受神的恩典上进步。” (第4页)“四一、立定志愿,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年之终,审问自己,在任何方面,是否能作得更好一些。一七二三年一月十一日。” (第5页)
  
  “进步”,这是启蒙时代的重要观念。但爱德华滋在这里展现了另一种进步的观念:更靠近上帝,与上帝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或者说,更像耶稣。这个古老的观念才是进步的真谛。
  
  “四二、立定志愿,常常将自己重新献给神。这愿是我受洗时别人代我许过的,也是我后来自己加入教会领受圣餐时重新庄严地许过的,也即是我在一七二三年一月十二日的今天重新庄严地立定的。” (第5页)
  
  我们常常离开上帝,因此才需要经常把自己重新献给上帝。
  
  “五七、立定志愿,当我恐惧灾祸与拂逆时,我要省察自己是否尽了本分,并要决心去尽本分,而将其他一切交托于神一样。我要尽我所能,不计较别的,而只计较我的本分和我的罪。” (第7页)把一切交托上帝绝对不排斥自己要尽自己的本分。
  
  “六五、立定志愿,终生尽量努力,向神赤露敞开,表现我的心灵,我的一切罪过,试探,困难,忧愁,恐惧,指望,渴慕,和一切的事,以及一切的情形,。。。” (第8页)换言之:对神坦诚,无话不说,无一事隐瞒。
  
  “六六、立定志愿,要常常努力,在所到的地方和所处的团体中,说话行事都要保持仁慈的容貌,除非本分不容许我如此行。” (第9页)“七十、我的话语应当常常表现仁慈。” (第9页)学习仁慈的两个基本功:保持仁慈的容貌,学会仁慈地说话。
  
  
  第二篇 《日记》
  
  爱德华滋的《日记》,从一七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起,至一七三五年六月十一日止。他写日记的目的是检讨自己在履行立志中的成败得失,并以此警戒并激励自己。现选载若干日记并评点如下
  
  “十月十五日星期一晨。在有错误与颓丧后,我似乎惧怕充分去作灵修默祷的工夫。我对这些惧怕决不让步。”(第10页)我们不敢面对上帝,常常是由于我们在无人处无法真实地面对自己。
  
  “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上午。每逢默想到苦难时,若只顾沉思苦难的苦恼,不断数算它邪恶黑暗的情形,长久注意它黑暗的方面,那实足以增加苦难到两三倍。所以每逢对别人说到自己的苦难,若尽力说得很坏,又滔滔陈述自己的烦恼,那乃是不断制造新烦恼,培养姑息旧烦恼。若是将作风改变,就可把苦难消除。若我们心中从事情光明的一方面着想,并在提到时,尽力将它们减轻;那么我们就少想到它们,而苦难也就真会大大的消除了。” (第11页)
  一个基督徒在默想苦难的时候,心灵不要一直注视着苦难,而要注视着苦难中的主和主的恩典。
  
  “一月二十日星期一。我有良好机会与那些对美德与宗教不感兴趣的人谈话时,我没有充分坦白率直,实在应当大受咎责。若是这种言谈不合他们的脾胃,我就多少半吞半吐,免得叫他们不高兴,受激怒;结果我对他们谈这种问题,并不如对那些喜欢直接谈宗教问题的人一样率直。我对这些人应当特别勇敢,不要用忧郁的语调来说话,倒当存坦然无惧的心,确信自己的主张充满真美善。” (第13页)这样的经验具有普遍性。
  
  “二月五日星期三。过去在我的祈祷中,我未能充分切求在世上荣耀神,促进基督的国,教会的兴旺,和人的益处。我认定下面的自谅说法,是不足轻重的:神不会因为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的祈祷,就会大大改变整个世界,颠覆许多国家和民族,因为这种事情常是神为听允整个教会的联合祷告才能发生的;若是我的祷告有什么效力的话,那效力必然是少得看不见的。” (第13页)信心:我真地相信神会因为一个小人物的祈祷而改变整个世界吗?
  
  “三月十六日星期一。有时当我处顺境时,我常发现自己趋于爱慕世上的虚荣,而不肯研究严肃的宗教。在这时我要特别克己。” (第15页)人性使然。
  
  在耶鲁大学期间
  
  “六月六日星期六晚。这一星期对我是一个非常的星期,满有沮丧,恐惧,困惑,以及种种挂虑。这是我初到新埠(New Haven)来作耶鲁大学教师的星期。我现在充分相信,世上有各种困难与烦恼,且永远不会变为另一种世界。” (第15页)这就是世界。
  
  “二月十六日星期二。我极其需要一种能使我的行为优美发光的德行,即温良文雅。若是我能有一种更温良文雅的风度,就可以弥补许多过失。” (第17页) 基督徒应当是一个具有温良文雅的风度的君子。
  
  “一七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约有三年之久,我心中大都是消沉的,对于灵性生活大不如昔日一般关心。那是在三年前举行毕业典礼前的一个星期的事;今在同一时期,我开始多少恢复昔日的情形。” (第18页)不要神话圣徒,它们和其他信徒一样,也走过属灵的黑夜,只是没有停止在黑夜里。
  
  “一七三五年四月四日。每逢我受灵感时,即当将它从思想变为实际。例如,每逢我心中对宗教的真理,来生的真实等有论据时,即须想到我为将来的好处,变卖一切所有的,是多么妥当的事。同样,每逢我对圣徒在天上的光荣有一种非常之感时,即当想到,我为这种光荣克制自己,变卖一切所有的,是多么值得。” (第19页)圣经上说: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
  
  
  
  第三篇 《自述》
  
  爱德华滋的《自述》大概作于一七三九年之后,它是爱德华滋著作中最引人入胜的一篇,其中记录了他深刻的信仰经验。
  
  爱德华滋说,他曾经历过“两个特殊的灵性觉悟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在我进大学前几年的少年时期。那时在我父亲的教会中,有一种特别的灵性奋兴。有好几个月,我大受感动,非常关心宗教和我灵魂得救的事;而且也尽量尽各种灵性的本分。每天我常私祷五次,而且花许多时间与别的男孩谈论宗教;也常与他们聚会祈祷。我心中对宗教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喜爱。心中常想到属灵的事,而且常有自以为义的快乐;更以多尽宗教本分为乐事。” (第20页)爱德华滋的这个经验是非常有趣的:即灵性奋兴中会常有自以为义的快乐。
  
  过了一些时候后,爱德华滋说:“我的信心与热忱消退了;我完全失去了那些热忱和喜乐,抛弃了私祷,至少是再不常常实行,我也仍旧走罪孽的路。有时我心中的确非常不安”,并引起了猛烈的争扎,“直到我与邪恶的倾向发生了许多次冲突,并经过了屡次的决志,在神面前立定志愿来约束自己,我才完全断绝了从前一切的恶习,以及各种外表有形的罪;并得追求救恩,履行各种宗教的本分;只是再也没有从前对这些事所感到的那种热忱与快乐了。” (第20至21页)“屡次的决志”,这是心灵挣扎的过程,也是灵性上升的契机。
  
  “从儿童时期起,我心中就十分反对神的至上权这一教义。这教义说神随自己的意思,拣选一些人得永生;又弃绝一些人永远灭亡,受地狱的刑罚。我一向以为这是一种可怕的教义。可是,我很记得,到了一个时候,我对神的这种至上权,和祂照自己所喜悦的去这样处置人永恒之事的公道处,似乎觉得十分满意,而且信服。可是我不能说出为何信服,有什么方法叫我心服。” (第21页)值得注意的是,爱德华滋此后的写作,就是要说明白他为什么信服神的至上权这一教义。
  
  爱德华滋回忆,他心中最初感觉到对神与神的事的甜蜜喜乐,“是当我读到提摩太前书(1:17):‘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当我读到这些话的时候,我的心灵对神的荣耀生起了充满了一种新的感觉,是与我以往所经验到的完全不同。圣经上从来没有别的话,对我发生过这种效力。当时我心中想:神的本体是如何美妙,倘若我能以神为乐,在天上与神相交,永远被神吸收,那是多么快乐阿!我不断地念这一节经文好像是将它歌唱一样;我又祈求神,叫我能以祂为乐,而这次的祷告与以往迥然不同,我觉得有一种新的爱一样。” (第22页)
  
  大约从那时起,爱德华滋开始对基督,对祂的救赎之工和荣耀的救法,有了一种新的领略与看法。“对这些事。我心中常有一种甜蜜的感觉;我的心灵常被领入各种愉快的静观默想中。我的心思很喜欢多花时间去学习并默想基督,和祂的优越美丽,以及祂白白赐人的美妙救法。当时没有别的书,比论到这些事的书,对我更为可爱。雅歌(2:1)所说:‘我是沙伦的玫瑰花,我是谷中的百合花,’对我特别富有意味。我认为这两句话甜蜜地表现着耶酥基督的可爱和美丽。当时全部雅歌对我都佳美可爱,使我时常诵读。我在默想中心中时常感觉到一种令我神往的甜蜜。这种心情,我不知道如何说明,只好说是心灵中的宁静甜蜜,使我将世上的一切顾虑都撇下了。有时我看见一种异象,好像是远离人类,独自在深山或旷野中,与基督甜蜜交谈,为神所吸收。那对神圣之事的感觉,屡屡在我心中忽然燃烧起来,好像是芳香之气,有时心灵魂里有无限的热忱发生,是我无法说明的。” (第22至23页)
  爱德华滋的经验表明:第一,基督徒的灵性不只是认识了一些道理和教义,更是一种心灵的感受,感受到耶稣基督的甜美,并为耶稣基督的卓越美丽而吸引。第二,这种心中常有的甜蜜感觉是由上帝的话引起的。
  
  爱德华滋曾经将他经验到的这些甜蜜之事述说给父亲听。“谈完后,我独自走出来,到父亲牧场中的一个隐密处去默想。我在那里走着,仰望天空和云彩,心中立刻甜蜜地感到神荣耀的尊严与恩典,是我无法说明的。我觉得神的尊严与恩典甜蜜地联在一起,打成一片;这是一种温柔甜蜜,圣洁的尊严;也是一种尊严的慈悲,是一种令人起敬的甜蜜,一种崇高,伟大,圣洁的温柔。
  此后,我对属神之事的感觉,逐渐增加,而且越发活跃起来,心中也越发感到甜蜜。一切事物都改了观;差不多每一事物好像都披上了神宁静甜美的荣耀一样。神的优美,智慧,圣洁,慈爱,似乎表现在每一事物中;在太阳,月亮和星辰中;在白云和碧天中;在花草树木中;在流水和整个自然中;这一切都使我的心思倾注。我常夜间静坐,不断注视明月;白日则常仰望苍天白云,瞻仰神在这些事物中的美妙光荣。就在这些时候,我低声唱出我对创造主与救赎主的默想。以前最叫我惊恐的迅雷闪电,如今倒是诸般自然中最使我感到美妙的。以前每逢我看到有雷雨时,我就大为恐惧,一听见雷声,就恐怖非常;如今迅雷闪电反叫我欣喜快乐。那即是说,我一看见雷雨来临,我就感觉到神。每逢这种时候,我常乘机准备自己,以便观看云彩和闪电,听神的迅雷威严可畏的响声,这种雷声常是非常有味,使我甜蜜的默想到伟大光荣的神。当我如此心神向往时,我常常自然地将我的默想歌唱,用歌声独自唱出我的思想。(第23至24页)
  
  灵性常常使基督徒感受到了一些无法言说的秘密,如神的尊严与恩典甜蜜地打成了一片,当他亲身感受到了的时候,他也无须言说。若一个基督徒的新真实地进入了灵性的境界,那么,他就有了一个看世界的新视野,它能够看到神的优美,智慧,圣洁和慈爱似乎表现在每一事物中。
  
  “我对我美好的情形,大为满意;但我并不以此为足。我的心灵渴慕神与基督,和更多的圣洁。我的心似乎充满了渴慕,几乎要破裂了,使我屡次想起诗篇(119:28)的话:‘我的心因渴慕而破裂。’我心中常感到悲哀,痛恨我未曾早日归向神,好多有时间来在恩典中长进。我的心思多多倾注在属神的事上,几乎是不断地在默想这些事。年复一年,我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思想属神的事。我常独自在林中和僻静处行走,每逢默思独语,所祷与神交谈时,我就将我的静观默想歌唱出来。无论在何处,我几乎在出声祷告。祷告对我似乎是一件极自然的事,好像是那把我心中的热望放出来的呼吸。如今我从灵性之事所感到的快乐,远非我前面所提到幼年时代所有的可比;因为幼年时代所有的,恰如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对于愉快美丽的颜色,毫无所知一样。如今所有的,乃是使心灵鼓舞更新,较为纯粹内在的喜乐。” (第24页)“我的心因渴慕而破裂”,这是渴慕上帝的本质。
  
  爱德华滋对属灵之事的认识逐渐增加,一年半之后,他到纽约去传道;当他在那里的时候,他觉得:“我对神和圣洁的渴望,也增加了很多。纯洁,谦卑,圣洁,属天的基督徒生活,对我似乎特别亲切。我渴望在凡事上作一个完全的基督徒,与基督可敬的相貌相似;而且想在百事上都按照福音纯洁,美妙,和可颂赞的规则而行。在这些事上,我渴望有进步;这使我不断努力追求它们。我日夜不息,继续努力,不断追问,我如何才能更加圣洁,过更圣洁的生活,作更像神的儿女和基督的门徒。如今我求多在恩典圣洁,和圣洁的生活上有长进,较之未蒙恩以前的时候,来得越发热烈。我不断省察自己,又研究并策划过圣洁生活的种种方法,其热心努力的程度,甚于我一生中对任何事的追求;只是我太依靠自己的力量,这在后来对我大有损害。当时我的经验,尚未使我知道自己在各方面都是极其软弱无力的;也尚未使我知道我心中深藏着无限深沉的败坏与欺骗。然而我还是热烈地追求更多的圣洁,和对基督的顺服。” (第24至25页)人心灵的软弱,败坏与欺骗的最后阵地,恰恰是表现在宗教的热情上。问题的根本还是一样:以我为中心,还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
  
  爱德华滋坦白地承认自己渴慕天堂。“我所渴望的天堂,乃是一个充满圣洁的天堂,在那里与神同在,在神的爱中,和与基督的圣洁相通里,度永生的生活。我心中常常默想天堂,天堂的福分,并在天堂所过完全圣洁,谦卑,和仁爱的生活;而且当时我常以为天堂福分的最大部分,乃在众圣徒能对基督表达他们的爱。” (第25页)
  
  爱德华滋认为,圣洁中没有别的,只有令人神往的爱,一种神圣的美。他说,圣洁“它是一种芬芳,愉快,美妙,宁静的东西;它给灵魂带来一种说不出来的纯洁,光明,平安,神往。换句话说,圣洁使人的心灵变成神的园地,长着各种芬芳可爱的花朵;一切都是愉快,可爱,安宁的;一切都享受着那甜美,温柔,充满生机的阳光。照我当日所记下来的默想,一个真基督徒的灵魂,是像我们在春天所看见的一朵小白花一样;它长在地上,小巧卑微,张开它的内部来接收那可爱的太阳光辉;恰似在享受恬静的安乐一般;在它向四周放射温香,亭亭玉立在群花之中;它们都同样张开内部,吸饮阳光。据我看,在人的圣洁中,没有任何部分能像谦卑,虚心,以及痛悔的心这般可爱,也没有什么使我这般渴望。我心中渴望在神的面前躺下,如同躺在尘土中一般,好叫我成为渺小虚无而神却是一切,我愿意在神的面前作一个小孩。” (第25至26页)
  
  爱德华滋把圣洁与谦卑直接联系在一起。“我愿意在神的面前作一个小孩”,让自己的心灵成为神的花园,这里包含了灵性的美。
  
  一七二三年一月十二日,爱德华滋严肃地将自己献给神。当时他居住在史美兹先生家中。他自述,“我与真敬虔的人彼此相爱;除耶稣圣净的信徒外,我不想与别人同在一起。我极渴望在世上促进基督的国,我的私祷大都是为此而祈求,若我听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有什么事情发生,是在任何一方面与基督的国有关,我就心神向往;而且这种消息使我兴奋得很。我常热心阅读一切新闻,大都是为求找到世界上有关宗教的新闻。”基督徒若不愿意与非基督徒在一起,与他们做朋友,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基督正是那样做的。(第26至27页)
  
  一七二五年九月,当爱德华滋赶路回温得索家中时得病,行抵北村,病剧不能前行;卧病该地约有三月之久。他说,“大约在那个时候。我常渴望我所关心的人都能悔改得救;只要他们真成为圣洁,我乐意尊敬他们,作他们的仆人,伏在他们脚前。但是,过了一些时,我又被一些俗物所缠扰;它们把我的思想占据,把我的灵魂打伤;这样下去--这不待多说,以免令人生厌--使我比以前更多认识自己的心。” (第28至29页)耶稣说,他来到世上正是为了与罪人做朋友。爱德华滋对此似乎体会不深。
  
  自从到诺安普顿( Northampton)镇后,爱德华滋说:“我喜爱福音的道理;它们是我灵魂的青草地。福音对我乃是极丰富的宝藏;它乃是我所最渴望的宝藏。我渴望将它永远保存在心中。一般说来,基督的救法乃是荣耀的,优越的,最美丽可爱的。我常觉到,人若用别的方法去领受救恩,乃是非常糟蹋天国的恩赐。以赛亚书(32:2)说:‘必有一人像避风所,和避暴雨的隐密处……’这话对我是最可喜的,也是最感动我的。” (第29页)“福音是我灵魂的青草地”,这是基督徒的心灵之声。
  
  “有时只要提到一个字,只要看见基督之名或神的一种属性之名,我就心中火热起来。因为神是三位一体,这使我觉得祂特别光荣。神既在父,子,圣灵三位之中存在着,这便使我更想到祂的崇高。我所尝到最甜蜜的欢喜快乐,不是从我自己抱有好景况的指望而来,而是从见到了福音中荣耀的事而来。每逢我享受这种甜蜜喜乐时,我的思想似乎远超出自己的景况;在这种时候,若把我的眼光从内心所瞻仰着的荣美对象,转移到自己身上和自己的好景况,那就是一种担当不起的损失了。” (第30页)若人亲自在基督里尝到了最甜蜜的欢喜,他就不能不说主啊,你是我的喜乐。
  
  “一七三七年,我为着健康,有一次骑马到林间去,照着平常的习惯,从马上下来,到了一个幽静处,一边散步,一边对神默想祷告。忽然有一个非常的异象出现,我看见神人间的中保神子的荣耀,和祂伟大,完全,纯洁,美妙的恩典与爱,以及祂谦卑温柔的俯就。这种宁静甜蜜的恩典,也显得非常伟大超过诸天。基督无法形容的优美崇高,足吞一切思想和概念……这种情形,照我所能计算的,持续约有一点钟之久,大部分的时候,我是眼泪直流,大声号哭。我心中感到一种无法形容的迫切热望,想要把自己倒空消灭,躺在尘埃,只让基督把我充满;我要以圣洁和纯全的爱去爱祂,信靠祂,生活在祂里面,一生跟从祂,服事祂;靠祂的神圣纯洁,使我得以完全纯洁成圣。另外有几次,我也看见同样的异象,产生同样的效果。” (第30至31页)人一生哪怕有这样一次的属灵经历,也不枉此生了。
  
  “自我居留此镇以来,我对自己的罪恶,心中常感到悲楚,常大声号哭,有时哭得很久,甚至我只得把自己关起来。我认识自己的邪恶和心术的败坏,远胜于蒙恩悔改之前。我常觉得,神若究察罪孽,那么,我在造世以来人类中,乃是最大的罪人,不免下最低一层的地狱。每逢有人到我面前来谈到他们灵魂的事,表示他们的罪恶深重,简直同魔鬼一样,我总是想到他们的这种说法,太不足以表明我的邪恶。
  
  我久已看到我的邪恶,似乎是完全无法形容,出于人想像之外的,有如泰山压顶,洪水淹身一般。我对我的罪,不知如何说,只好说是无量的罪上加无量的罪,无量的罪上乘无量的罪。这些年来,我心中和口中都念道:‘无量的罪上加无量的罪……无量的罪上加无量的罪!’每逢我察看我的内心,想到自己的罪恶时,我就觉得我的罪像无底坑,深过地狱。若不是因有大耶和华的丰富和荣耀所无穷高举的白白恩典,祂用威严的权能和至高的荣耀所伸出来恩典与权能的膀臂,我认为我的罪就要使我降到地狱底下的地狱;其底远非任何视线所能及,而只有神至高恩典的眼睛才能看到。然而我以为我对罪的认识,仍然是太轻微渺小了;我很惊讶,我没有更认识自己的罪。我确实知道,我太不认识自己的罪。每逢我为自己的罪痛哭几场之后,我知道我的痛悔对于我的罪并无补益。” (第31至32页)
  
  与保罗一样,爱德华滋也认识到:在从古到今所有的人当中,我乃是最大的罪人,不免下最低一层的地狱;我太不认识自己的罪了!这种认罪意识,不是自虐,不是自我贬低,而是它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上帝的神圣之光在照耀,并且,是照耀在他心灵的最深处。
  
  爱德华滋自述:“近年来我能更充分恒常地认识神的至上权,而且更以此为乐,并更认识基督为福音所启示的中保而有的荣耀。特别是在一个星期六晚上,我发现福音的优美超乎一切道理之上,叫我不能不自言自语说:‘这乃是我所选拣的亮光,我所选拣的道理’;而且论到基督说:‘这乃是我所选拣的先知。’我那时觉得,跟从基督,领受祂的教训与光照,蒙祂训诲,学习祂,生活在祂里面,有说不出来的甜蜜。在另一个星期六晚上(一七三九年一月),我深深感到尽本分行事,作所当作的事,而且符合神的圣旨,那是何等美妙蒙福的事;这感觉使我大声哭号,而且哭得很久,只好把房门紧闭。我不得不叫道:‘凡作神眼中看为正的事的人,是何等有福阿!他们真是蒙福的,他们是快乐的人!’同时,我心中大受感动,认为神管理世界,按照祂自己的美意规定万事,那是何等妥当适宜的事;我心中快乐,因为神统治了世界,祂的旨意成全了。” (第33页)“福音的优美超乎一切道理之上”,它使人得到一个更丰盛的生命,并与生命的本原——耶稣基督亲密地联合在一起。
  
  爱德华滋的《自述》不仅给后人留下了一份宝贵的心灵纪录,而且它更使人看到了灵性之美。
  
  
  《爱德华滋选集》的第二类是证道类。
  
  编者将爱德华滋的证道词分为四类:教义证道词(三篇);警戒证道词(一篇);牧养证道词(三篇)和节日证道词。
  
  
  教义证道词第一篇: 神因人全靠祂得救赎而受了荣耀
  
  这一篇证道,爱德华滋根据的是《哥林多书前书》第一章第二十九节至三十一节: “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但你们得在耶稣基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林前1:29-31)。爱德华滋详细地阐述了这一节经文所包含的教理,他特别阐述了救赎与福分的关系,其结论是:得赎者(基督徒)的一切福分都是本乎上帝。“第一,(基督徒)他们所有的一切福分都是在基督里,且由基督而来。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堕落蒙救赎的人所有的福分,都包括在这四项中,再也没有比它们更好的了;但除非我们是在基督里面,基督是我们这四项中的每项,就一项也没有。‘神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在祂里面,我们就得着一切真实善良优美的悟性。智慧是希腊人所佩服的,但基督是世上的真光;只有借着基督,人心才有真智慧灌入。只有在基督里。而且只有靠着基督,我们才有公义。只有在祂里面,我们才能称义,罪得赦免,蒙神恩待看为义人。只有靠基督,我们才有圣洁。在基督里,我们才真有优美的心思和领悟。基督成为我们内心之义;这义也是祂赐给我们的。只有靠基督,我们才有救赎,得脱一切苦难,领受一切幸福与荣耀。因此我们靠为神的基督,才有一切的益处。第二,我们必须依靠神,才能得到一切的益处,因为神将基督赐给我们,叫我们因基督而得这些益处;‘神又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第三,我们其所以能住在基督耶稣里,与祂有分,而且得以领受祂为我们所成就的那些福分,都是本乎神。那使我们向基督投降的信心,也是本乎神。” (第36至37页)
  
  神为一切福分的创造者,神是福分的最初因,也是独一的真因。一切福分都在神里面,都在基督里面,这福分“在两方面是无限量的:我们不仅得蒙拯救,脱离了无限的永苦,而且也领受永恒的快乐与荣耀。” (第39页)
  
  基督徒所领受的一切福分,都是出于恩典。“神赐我们这恩典,完全是白白的。神并没有义务须把它赐给我们。神很可以弃绝堕落的人类,如同祂弃绝堕落的天使一样。神赐这恩典,是在我们与神为敌,没有悔改以前;我们并未作什么事,配得这恩典。这恩典乃是由于神的爱。祂在我们身上,并看不出丝毫的美善,足以招致这恩典,祂也从未曾期望得报答。再者基督的恩惠赏赐给人,也全是由于恩典。” (第39页)
  
  同时也必须说:基督徒所领受的一切福分,都是由于上帝的能力。“我们得救的每一步骤,都是靠着神的能力。我们靠神的能力来感化我们,使我们信仰耶稣基督,有新的人性。这乃是创造之工。” (第41页)我们得以保守在恩典中,也是靠神的能力。“人全靠神的能力,才有那运行在心中的恩典,来克服罪恶与败坏,促进圣洁的本质,好在善事上结果子。人全靠神的能力,来使恩典臻于完全,使心灵有基督的光荣样式,而变为完全可爱,充满喜乐与福分;人又须靠神的能力,使身体复活,且使生命达到完全的境地,适合于作那完全蒙福的灵魂的居所和机关。” (第42页)“人全靠神的能力,来使恩典臻于完全”,也可以说为支取越来越多的恩典。
  
  基督徒所领受的福分包括外在与内在两个方面:“所谓外在的福分,即是指使人感觉快乐的外物;所谓内在的福分,即是心灵中所有的美德和喜乐。在这两方面得赎者所有的一切福分都是在神里面;或说,神的本身即是他们一切的福分。” (第44页)我们看重内在的福分,但切不可因此而否认外在的福分。若没有上帝赐给我们的外在的福分,如空气与水,人就一天也活不下去。
  
  爱德华滋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人越依靠上帝的恩典,就越有机会注意这恩典,“人对神的各种完全越有关系并且越依靠,就越有机会注意它们。一个人对神的能力与恩典越有关系并且越依靠,就越有机会注意那能力与恩典。一个人对神的圣洁越多越直接地加以依靠,也就越有机会看到并承认这圣洁。人对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神之完全越存绝对的依靠心,就越有机会见到并承认父,子,圣灵的荣耀。” (第47页)
  
  当“人处在这种完全依靠的地位,就足以表明神的完全富足。人越发现自己处于依靠神的地位,就越认识到自己的虚空;如是人就越显为虚空,而那供给人需要的神,就越显为丰富。人的所有既本乎神,这就表明神的能力与恩典之丰富;人的所有既是借神而来,这就表明神的功德与尊贵之丰富;人的所有既在神里面,这就表明神的美妙,慈爱,和喜乐之丰富。得赎者因须大大依靠神,他们就不仅有更大的机会,也有更大的责任,去默想并承认神的荣耀与丰富。” (第48页)依靠上帝者,必承认自己一无所有;人若高举上帝,必降卑自己。
  
  在论及这些道理的应用上,爱德华滋提出:“信心的性质即是使人在救赎的事上感觉到自己绝对依靠神。。。信心原是人对救赎之真实性的一种感悟;相信的心在感觉上,和行动上都是绝对依靠神来获得一切的救恩。”因此,我们要努力得着并增进一种绝对依靠神之感,专心仰望神。(第51页)
  
  教义证道词第二篇: 圣灵将神超自然之光直接照彻人心,乃合乎圣经和理智的道理。有许多人认为,这一篇证道最好地表达了爱德华滋得神秘主义。但爱氏绝非神秘主义者,因为他以为立志与直觉是相辅相成的。这一篇证道,爱德华滋根据的是《马太福音》第十六章第十七节: “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太16:17)。
  
  在区别属灵知识与平常知识(或者世俗知识)的基础上,爱德华滋提出了一个重要论点 :“神是一切知识与了解的来源。”,就属灵知识而论,上帝是其直接来源,只能通过起事来获得;就世俗知识而论,上帝则是其间接来源,人可以通过自然的方法来获得。上帝“是道德之本,也是世人才艺之源”。虽然世俗知识也是出自神,但它也是属血肉的能够指示的。“世人能将科学,艺术,以及办理俗事的技能传授与人。神是那知识间接之源,祂用血肉之体作为传达知识的媒介或第二原因:神是用自然方法的能力和影响来传达。” (第54页)令人遗憾的是,即使有些虔诚的基督徒,也不承认上帝是一切知识与了解的来源。而某些无神论者又要把属灵知识赶出知识的范畴,全不懂知识实有不同的类别。
  
  为了理解属灵知识,爱德华滋提出了一个概念:“灵光”。他首先要指明了这灵光不是什么,灵光不是世人对自己的罪和可怜地位所有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是由于认识事实而来,它乃是完全属乎自然,为人的本性所能达到。灵光也不是加于人想像之上的一种印象,或者人心中的一种印象,灵光更不是在神的道以外所提示的什么新真理或新建义。“灵光并不启示新教义,不提出新意见,也并不在圣经的教训以外将关于神或基督或来生的新事教训人,而只是使人正当地领悟圣经中所教导的那些事” (第58页)。灵光也不是人对宗教的事所受到的感动。
  
  那么,灵光到底是什么呢?
  
  “灵光乃是人因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事而真确感觉到神的优美,并确信这些事为真理与实在。但灵光主要地乃是指头一项,即是人因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事而感觉到神的优美。至于第二项,即在心灵上确信这些事为真理与实在,是由真看到了它们具有属神的优美与荣耀而来;所以这种确信乃是因看见了它们属神的荣光以后的自然结果。” (第58至59页)在爱氏的定义中,灵光有三个基本要素组成:第一,属灵之事;第二,真确的感觉;第三,神的优美。而强调真确的感觉和神的优美,正是爱氏思想的重要特点。他又说:
  
  “灵光能使人对属灵之事所具有的神圣无上优美,对神与耶稣基督,对救赎之功以及神在福音中所启示的作为之优美,得到一种真确的感觉。这些属灵的事有着一种神圣高尚无比的光荣,有着一种远超乎百事之上的优美;有着一种与一切尘世之事迥异的光荣。凡心灵的蒙光照的,就真能领悟,看见,而且感觉到它。” (第59页)
  
  “神使人心中对善良具有两种了悟。头一种了悟,只是属乎观念的;例如人忖度某件事物,根据人类的共同意见,认为它是善良或优美的,那就是认某一件事对大家有益,某一件事会有报酬等等。另一种了悟乃是在于心中的赏识;例如心中一想到善,便感觉其优美可爱。头一种了悟只运用忖度的能力,或了解,而没有运用意志或心灵的趋向。后一种了悟主要地是关乎意志,趋向,或心意。” (第59页)爱氏提出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了悟,再一次说明了人类的精神能力包含了不同的类型,信仰特别与后一种了悟的能力有关。
  
  由此又可以说:灵光包含了一种特殊的美感。它使人的注意力集中于那些属灵之事;并且感觉到属神之事的优美,以属神的事为乐;进而“激发人的心思才能,使之活跃起来;所以理性本身也就更自由地运行,达到它的正当目的,而得免于黑暗和错误。” (第60 至61页)
  
  这种美感从直接的方面来说,就是“更直接地使我们确信它们为真理;因为这些事的优美,是高尚无比的。它们的优美是如此神圣,与仅由人而来的事显然大不相同;它们有如此崇高伟大的荣耀,一旦为人所清楚看见,就必使人承认它们神圣的真实性。这种优美可爱,一旦为人所真正活泼地发现,就不容人认为这是人的创作。这是一种由直觉而得的直接证据。这些人相信神的道理是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中看见一种神圣超越显然的荣耀;这样的荣耀,一旦为人所清楚看见,就不容许人疑惑那些道理是出于神,而非出于人。” (第61页)由灵光而产生的对上帝的确信,“是一种由直觉而得的直接证据”,这直觉,就是人的信仰之路。
  
  这灵光是由神直接赐与给人的,而不是由自然的方法获得的。当然这并不完全否认人的自然才能的作用,但是“人的才能被使用,是处于接受者的地位,而非出于原因的地位” (第61页)。那因基督的圣洁和恩典而对祂的优美所产生的感觉,是直接由于圣灵的运行而来的。“灵光是直接由上帝启示于人心之中” (第62页)。
  
  人不可能靠理性获得灵光。严格地说,“理性并不是心智一般的领悟力,却只是推理力。这种推理力不能领悟属灵的优美,正如触觉不能看见颜色,视觉不能尝到甜味一样。领略美丽或可爱的事物,都不是理性所能作到的。理性所看到的,是真理,而不是优美”。人若要看见某面貌之美丽与和蔼可亲,“全凭心里的感悟。理性可助人决定一个面貌对别人是美的,可以决定蜜对别人是甜的;但它决不能叫你尝出它的甜蜜来。” (第69页)这当然不是否认理性,而是承认理性的不足,承认理性必须被超越,被成全。就是说,人不但要明白真理,而且要爱真理,并且要感受到真理的可爱。
  
  灵光是恩赐。“属灵的智慧与恩典,原是神给任何受造者的最崇高优美的恩赐。有理性之人的最高美德和完全,就在于此。这也是神诸般恩赐中最重大的,而人的喜乐与永生的幸福,也就全赖于此。。。因为再没有什么恩赐或益处,是这般与神性密切有关。人所领受的恩赐,没有一样是这么多分享着神性;这是从神的荣美流露出来的,与神相关,像光辉与太阳相关一般。” (第68页)
  
  爱德华滋告诫人们要追求这灵光:因为第一,这灵光乃是任何人所能得着的最优美的神圣智慧,它比任何属人的学问,都更优美;第二,它比一切知识都甜蜜,都使人愉快;第三,这光能改变人的心意,变更人的性情。它将人性溶化在神性里,改变人的灵魂,使之变成那所看见的荣美的形状。。。“只有这灵光能领人投降基督,接受救恩。它使人的心遵循福音,克服凡心中对其中所显救恩计划之反抗与仇恨。它使我们的心接受福音,完全皈依它,并承认基督为救主的启示。这灵光使我们全部心灵与那启示相唱和,以全备的信念与恭敬之心接受它,并全心全意爱慕它。这灵光使我们愿意将心灵完全献给基督。”;第四,只有这灵光能使人结出全备的圣洁生活的果实。(第70至71页)
  
  改变人性,将人性溶化在神性里,这正是上帝的创造之工!
  
  
  教义证道词第三篇:耶稣基督的优美
  
  在这一篇证道中,爱德华滋讲解了《启示录》第五章第五节至六节:“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不要哭;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祂已经得胜,能以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我又看见宝座与四活物并长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 。
  
  爱德华滋集中探讨了在这两节中给基督的两个特别称呼:狮子与羔羊。狮子雄壮威武,声音洪亮;羔羊柔和忍耐,且宜於作为供物献给神。爱德华滋的结论是:“ 耶稣基督将不同的优美奇妙地会合于一身。” (第74页)
  
  从世人的观点来看,在基督里面的各种优美是彼此相反的,无法会合贯通,但是它们在基督里面却实实在在地都会合了。比如:无限的崇高和无限的俯就会合,无限的公义与无限的恩典彼此会合。“如此相反的优美,除在基督身上以外,似乎不能会合于任何一身。无论是人,是神,或天使,都不兼具这种相反的优美。这种极相反的优美,若不是在基督身上看见了,任何世人,甚至天使都不会想到它们能够会合于任何一身上。” (第77页)爱德华滋列举了七方面的相反性质的会合:
  
  第一,在基督身上而且只在祂身上,才兼具着无限量的荣耀和极卑微的谦卑。此二者世人不能兼具,因为被造的人不能具有无限的荣耀,而谦卑只属于人性的优美;第二,基督兼有无限量的尊严和超乎寻常的温柔。而严格地说,温柔只是人的一种德性;第三,基督兼有对神的极高尊敬,和与神平等的地位。基督在世的时候,对天父表示极敬虔的崇拜,但同时他具有神性;第四,基督兼有无量的功德,和受苦的极大忍耐。除基督以外,世上没有别人清白无罪,富有德行,同时却忍耐地承受一切的苦难;第五,基督兼有绝对顺服的精神和管理天地至高的权柄。基督是万有之主,但他在世上时却对上帝绝对服从;第六,基督兼有绝对的权威和完全的顺受;第七,基督兼有自足和对神的完全依靠。(第77至82页)
  
  在耶稣身上所会合的彼此相反的优美表明,耶稣是上帝,同时也是人。只有一身而兼上帝和人,才能将分别属于上帝和人的优美融会贯通。于是,至上而下,神性贯注于人性,至下而上,人性分享神性,合二为一,且是唯一的一,上帝的独生子就是人子。
  
  
  那么,这种不同优美之奇妙会合,是怎样在基督的作为上表现出来的呢?
  
  爱德华滋从多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这首先“在基督取了人性上表现出来。祂本来是神,却甘愿成了人;道成肉身取了一个比祂原来的神性无限卑微的人性,从此祂无限的俯就便奇妙地表现出来了!” (第78页)同时,这由基督一生的各种行为和各生活阶段表现出来了。而在基督最后受难,为罪人献自己为祭上,这种优美的汇合就最突出地表明出来了。第一,基督受难,虽是极大的屈辱,然而这却比别的一切事,都更能表明祂神圣的荣耀;第二,基督在受难中,对神表示了最大的爱,同时也对那些与神为敌的人表示最大的爱;第三,基督为我们的罪献上自己为祭,这最明显地表明了神的公义,同时也表明祂因神的公义而受苦;第四,基督的圣洁在祂最后受难的事上最明显地显明出来;然而,祂也从来没有像那样被人看为有罪;第五,基督从来没有像在最后受难时那样被人看为不配,然而大都是因受难,祂才算为配;第六,基督最后所受最大的痛苦,是从那些为祂所最爱者而来。祂从天父从未受过像那时所受的苦,那时天父离弃了他;第七,基督于最后受难时,完全被交付在祂敌人的威权之下;然而正由于此祂就最彻底地胜过了祂的仇敌。(第87至91页)
  
  耶稣基督的一生都凸显了这种相反性,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种相反性是走入天堂的天梯;对于另一些人,这则是通向地狱的滑板。相反性,这是观看耶稣基督的唯一视野,因为他是唯一具有这种相反性的神——人。在这个观看得过程中,人要承认这相反的两方面都是真的,而它们如何能会通则是不可理解的,换言之,我们要承认奥秘。
  
  “ 这样基督在同一时候和同一作为中表现自己为狮子,也为羔羊。祂落在残暴的敌人手中,如同一只羔羊;如同一只羊羔在吼叫的狮子掌中和口中;祂诚然是一只被这狮子杀了的羔羊。同时祂却为‘犹大支派的狮子’战胜了撒但,毁灭了那吞噬者;正如参孙征服了那向他吼叫的狮子,将祂撕裂,如同撕裂小羊一般。再者当基督如同羔羊被牵到宰杀的人那里时,祂就最表现为狮子,用光荣的力量毁灭祂的仇敌。祂最软弱的时候,乃是祂最刚强的时候。祂受敌人的侮辱最多时,也就使敌人最受窘困。这样,在基督最后受难将自己献给神时,祂就把最不同的优美奇妙地会合在一起,并表明出来了。”(第92页)
  
  爱德华滋劝戒朋友们来到耶稣基督面前,接受耶稣基督做自己的救主:“你勿须踌躇,只管跑到祂面前,投到祂的怀中,祂必以恩惠慈悲接待你。祂虽然是狮子,然而祂只对你的仇敌才是狮子,而对你却是羔羊。”(第96页)因此,凡是人要在救主里找到的,没有什么是在耶稣基督里找不到的。若找到了耶稣基督,人就找到了一切;若找到的不是耶稣基督,人所找到的一切都将化为虚无。
  
  爱德华滋劝戒兄弟姐妹爱主耶稣基督,选择祂为自己的朋友。因为“基督既然有我们的人性,为我们当中的一位,是我们的兄弟,且是人中间极温柔谦卑的,所以祂所具有属神的威严和圣洁,对我们就是可爱慕的。这些属神的完美,不拘是多么高超,伟大,我们对它们既然有分,而且有自由去白白享受,我们就可坦然无惧地加以欣赏。在另一方面,我们若想到这种温柔,谦卑,顺服,交托,和其他属乎人性的优美,是在神的永恒之子和天地的主里面,那么,这些优美就更显得是何等光荣而惊人啊!”(第103页)
  
  人性之美,寓于在神性之中。而上帝最渴望的,莫过于人们在基督里分享他的神性,或者说,成为基督的兄弟。
  
  在耶稣基督这位兄弟和朋友里面,“有了值得你爱慕选择的一切;祂所有的,足以激起你的爱。凡我们所能希望于朋友的,都在基督里得着,不但是得着,而且是最满意地得着了。”(第100页)基督徒这个名字也表明,我是基督之忧。
  
  人若选择基督为自己的朋友,就必得着两个益处:(1),基督要将自己并他所兼有的各种优美都赐给你,叫你充分享受,永无穷尽。他要永远待你为亲爱的朋友;你要到他所在的地方,瞻仰他的荣美,与他同住,有亲密的契合和心中的喜乐;(2),你与基督联合,就能与父有更荣耀的联合,并更能以他为乐。(第103至105页)
  
  
  
  《爱德华滋选集》选入了一篇警戒证道词,这是一七四一年七月八日他的讲道。爱德华滋被称为著名的证道家,主要是由于这一篇证道词,因为它不仅是爱德华滋最有感染力的一篇讲道,也是美洲灵性大奋兴与讲道中最著名的一篇。这篇讲道词的题目就是:落在忿怒之神手中的罪人。这一篇证道,爱德华滋根据的是《申命记》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五节中的一句话: “他们失脚的时候近了”。
  
  爱德华滋指出,这节经文表明,第一,那些邪恶不信的以色列人常有沉沦(即失脚)的危险;第二,他们常常有突然沉沦的危险;第三,他们并非被别人推倒,而是自己跌倒。第四,他们之所以如今尚未跌倒,那只是因为神所定的时间还没有到。因为经上说,时候到了,他们就要失脚。那时,他们就要因自己的重量,将自己摔倒。(第108至109页)人是因自己而跌倒,令人跌倒的是我自己的罪。
  
  爱德华滋强调:“我现在所要坚持的,乃是下面的一句话:‘除神的美意外,没有什么可以叫恶人一刻脱离地狱。’所谓神的美意,我是指祂至高无上的意旨。这意旨不为什么义务所拘束,不为任何困难所阻挡。除神的美意外,没有什么可以在任何最小程度或任何方面,片刻保存恶人。”(第109页)在我看来,这个至高无上的旨意就是:上帝不愿一人沉沦,唯愿人人都悔改。或者说,上帝决不喜悦恶人灭亡,却喜悦恶人离开他们所行的而得以存活。
  
  爱德华滋从以下十点来说明这个真理:
  
  一、“神不缺乏权柄,来随时将恶人投入地狱。神一兴起,人的双手就软弱无力。最强壮的人也不能抵挡祂;也没有人能从神手中援救我们。神不仅能将恶人投入地狱,而且很容易作到这事。”(第109页)
  
  二、“恶人该被投入地狱,所以神的公义并不阻止也不反对神随时施展能力来毁灭他们。反倒公义要大声疾呼,要求永远惩罚恶人的罪。”(第109页)
  
  三、“罪人已被判下地狱,他们不只是该被投入地狱,而且神律法的宣判,即神在祂自己与世人中间所定永不改变的公义准则,是已经定了他们的罪;他们下地狱的判决,是已经定了”(第110页)。
  
  四、“他们如今便是神借地狱苦刑,所表现忿怒的对象。。。神怒火向他们熊熊燃着,他们的惩罚并不迟延;火坑准备好了,火燃着了,炉烧热了,正准备将恶人投入,熊熊的火焰,正在燃烧。磨锐发光的刀剑,现正加于他们的头上,火坑在他们的脚下也张开了大口。”(第110页)
  
  五、“魔鬼随时准备袭击他们,什么时候神一容许魔鬼动手,他就要将他们掳为己有。他们就属了魔鬼,他们的灵魂也为他所有,受他辖制。经上称他们为魔鬼的家财(参看路11:21)。魔鬼常在人的身边,窥伺他们,好像饿狮窥伺掠物一般,想把他们吞噬,只是暂时受了阻挡。神若一旦放松祂阻挡的手,魔鬼立刻就要袭取他们的可怜灵魂。那条古蛇要吞噬他们,地狱也在张口等待他们;神一容许,他们就会立刻被吞噬,归于灭亡。”(第110至111页)
  
  六、“恶人的灵魂被地狱的邪道所管制,这些邪道,若不是有神约束,就要立刻冒出地狱的火来。。。罪是心灵中的悲苦和毁灭;按它的本性它是毁灭人的;神若一旦不加约束,就无需别的来叫人的灵魂达到完全悲苦之境。人心趋于败坏,其狂热是无止境的,恶人活在世上时,好像烈火被神禁闭,神若一旦任其放肆,它即可以燎原;即然人心是罪坑,所以罪若不被节制,它就会立刻将人的灵魂变为琉璜的火炉。”(第111页)
  
  七、“恶人若眼前看不到死亡临头,那并不足以使他们有片刻安全。一个属肉体的人,若眼前健康无恙,看不到他会遭遇什么意外而立刻去世,也看不到他会遭遇什么危险,这并不能使他有安全。古往今来的许多经验,都告诉我们,这并不足以证明一个人,没有临到永恒的边际,不会在下一步踏入另一个世界。那忽然使人离开世界的种种看不见和想不到的情况,是数不尽,也料不到的。尚未归主的人是走地狱坑上的朽坏之路。这路上有无数薄弱的地方,不克负他们的重量,而这些地方乃是看不见的。在正午有看不见的死亡之剑飞来;就是最明亮的眼力,也看不见它们。”(第111至112页)
  
  八、世人所用以保存自己性命的智虑,或别人保存他们性命的关注,都不能给他们一刻的保障。(第112页)
  
  九、“恶人在继续抗拒基督,怙恶不悛时,所有逃避地狱的苦心和经营,也都一刻不能保全他们避免地狱。。。愚昧之子自行其是,又信靠自己的聪明,便把自己可怜地欺骗了;他们所信靠的,无非是幻影。”(第112至113页)
  
  十、“神并没有应许救任何属肉体的人,使他一刻脱离地狱。神并没有应许救任何人免永死得永生,而只是应许了那些在祂恩典之约中的人;这就是基督所应许的,而祂的一切的应许也都是是的。”(第113页)所以,“属肉体的人,是被握在神的手中,临到地狱的坑上,他们该当下火坑,并且已被判定下火坑。他们激动了神的忿怒,神对他们发怒,正如对那些正在地狱里受苦的人发怒一样。而且他们既丝毫没有努力,去减轻或平息神的忿怒,神也丝毫不受任何应许约束,来一刻维护他们。魔鬼正在等候他们,地狱正在向他们张口。吐出火焰来围绕他们,烧灭他们,吞噬他们。他们自己心中所藏的欲火,也挣扎着要冒出来;而且他们与中保无分,在他们身边没有什么可以使他们的安全。总之,他们没有避难所,没有安身处;那暂时保存他们的,只是那受了冒犯之神的自决旨意与忍耐,而那忍耐却是不为任何约或义务所拘束的。”(第113至114页)
  
  爱德华滋坦诚地告诉大家,他之所以讲这个可怕的题目,是为了唤醒会众中没有悔改的人。 “你与地狱中间所隔的,只是空气而已!只有神的权能与美意才把你维护着。。。你们的罪恶使你们沉重如铅,向地狱下垂;神一旦放手,你们就立刻下沉,迅速堕入无底的深渊,你们所靠身体的健康,自己的智虑,上好的谋略,以及所有自己的义,都不能扶持你们不下地狱,正如蛛网不能抵拒滚下的磐石一般。若不是因为神至上的旨意,地球不会托着你们一刻,因你们对世界是一重担;万物都因你们而叹息;万物都不愿伏在你们败坏的捆绑之下;太阳不愿给你们光辉去犯罪事奉魔鬼;地土也不乐意效力来满足你们的情欲;世界也不愿作你们表演恶行的舞台;当你们浪费一生去事奉神的仇敌,连空气也不愿让你们呼吸来维持生命。神所造的万物,都是善的,是为人事奉神而造的,它们不愿辅助别的目的,它们一旦被人滥用,违反它们的本性与目的。就呻吟叹息。若不是神权能之手使世界在指望中顺服,它就要将你们吐出。如今有神忿怒的黑云,浮在你们的头上,充满了暴风和迅雷;若不是因为神伸手约束,它立刻就要劈在你们的头上。神权能的旨意暂时止住这狂风,不然,它会猛烈袭来。如是,你们的沉沦就如旋风临到,你们就好像夏天打稻场上的糠秕一般。
  
  神的忿怒好像洪水,暂为堤坝堵住;洪水继续增长,逐渐高涨,直到最后堤溃;堤防一旦崩溃,洪水被堵住了越久,奔流也就越急。固然神对你们的恶行,到如今尚未施行审判,神报复的洪流尚在被堵住之中;但同时你们的罪孽不断增加,你们每日继续积蓄更多的忿怒;洪水继续增高越加凶猛,除神的善意外,再没有什么来堵住那不愿意被堵塞的奔放洪流。只要神把手从水闸收回,洪流就会立刻飞奔;神如洪流一般凶猛的忿怒,将以不可想像的暴怒,向前直冲,以无穷尽的权能,临到你们身上,即令你们的能力万倍于现在所有,甚至万倍于地狱中最凶猛最强暴的恶魔,也无法抵挡或忍受神的忿怒。向地狱下垂”(第114至115页)。爱德华滋在生动地阐述上帝的忿怒时,没有同样生动地论述上帝的慈爱,这是一个很大的不足。我们可以说上帝的慈爱就表现在上帝的忿怒中,但也必须同时说,上帝的慈爱也表现在他的恩典中,表现在他的慈爱与怜悯中,表现在他的忍耐与等待之中。
  
  “这乃是永久的忿怒。若你们只是片刻遭受全能神的烈怒,已够可怕了;但你们要永久遭受它。这个极端可怕的苦痛,乃是永远无穷的。当你们向前看的时候,你们要看到一个永远不断的苦楚,摆在面前,它要吞灭你们的思想,惊吓你们的灵魂;你们要绝对失望,没有救法,没有穷尽,没有缓和,没有宁息。你们必知道,你们必在亿万年漫长的岁月中,与这全能无情的报复挣扎着,然而到头来,你们必发现,这不过是无穷苦刑之一点点而已。所以,你们的刑罚真是无穷无尽。一个灵魂所处的这种光景,有谁能够形容出来呢!我们所能形容的,都只是很微弱的。这种苦楚,是无法形容的,不可想像的。”(第120至121页)这的确是一幅非常可怕的图画。
  
  爱德华滋对上帝的愤怒的一切论述,说到底,都是为了劝人赶快醒来,相信耶稣基督,逃避那要到来的忿怒。他大声疾呼:“无论老年,或中年或幼年,或小孩,凡尚未归向基督,悬在地狱坑上的男女,如今要听神的道所向你们大声地发出的呼召。如今是主悦纳人的禧年。这对于有些人,是赐大恩的日子,对于另一些人,却无疑是报应的日子。在这样的一个日子,人若疏忽自己的灵魂,心中就必变为刚硬,罪债大为加添。而神又任凭这等人硬心盲目,他们的危险,从来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凡尚未归基督的人,如今要醒来,逃避那要来的忿怒。全能之神的忿怒,现在必然是临到大部分会众的头上。各人要赶紧逃出所多玛,‘逃命罢,不可回头看,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灭。’ ”(第123页)
  
  
  《爱德华滋选集》选入了三篇牧养证道词,它们分别是“基督徒走天路”,“神为基督徒最好之分”和“基督给真信徒的平安”。“基督徒走天路”这一篇证道,爱德华滋根据的是《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第十三和十四节: “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
  
  爱德华滋这篇讲道的基本论点是:今生乃是奔往天家的旅程。他首先指出: “我们不当贪恋世界,却当想念天家。我们当‘先求神的国’(太6:33)我们当首先想念天上的喜乐;与神同在,与耶稣基督同住。即令我们在世亨通,有快乐的家庭,有令人满意的亲朋,更有可亲可喜的伴侣,又有前程远大的儿女,而左邻右舍又都是和蔼可亲的;然而我们仍不当以这些为满足而不求上进。我们倒当在神所安排的日子,愿意离弃这一切。我们只当以这一切为今生眼前的享受;我们一旦被神呼召,就当立刻抛弃一切,乐意奔赴天家。
  
  旅途中的旅客,即令在路上所遇到的是非常安舒悦意,却不会以此为满足。他在途中经过佳美胜地,芬芳原野,幽雅树林,他并不会以这些为足而不再前进。却只把它们视为旅途中暂时的景物而已。他不会迷恋目前的美景而不思前进。他心中倒念念不忘旅程的目的地。即令旅舍中有安舒之处,他也不会想在那里停留下来。他知道自己是旅客,这些东西都不是属于他的,他只休息一会,或留宿一夜,又要再往前进。他一想到他已走完了许多旅程,心中就感到愉快。”(第125至126页)爱氏的这个观点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他不否认我们在去天国的途中会经过佳美胜地,我们可以暂时享用它们;另一方面,他又强调我们不应迷恋目前的美景而不思前进。
  
  到天家的路乃是一条圣洁生活之路,因此,“不管肉体的满足是如何愉快,若它是一种阻碍或绊脚石,我们就必须放弃。我们当不问难易,走顺服神的一切命令之路,抑制自己一切罪恶的倾向和兴趣。”(第126页)爱德华滋没有强调,到天家的路乃是一条十字架之路,这个十字架首先对付的是我们生命中的“我”。
  
  基督徒要天天走天路,“奔天路乃是每天必行的事。我们当时时想到旅途的目的地,每天走在引到天家的路上。。。我们应当时刻念念,不忘天家,和那进入天家必经之路的‘死’。我们在世一日,就当忍耐走这路一日。”(第127页)问题不仅在于天路每一天都要走,而且也在于每一天走的路都是新的。
  
  天家是我们走天路的目标。“人生一切其他的事,都当完全居于此一目标之下。。。我们当将人生一切其他的事务和一切属世的享受,完全居于奔走天路之下。如有身外之物,成为奔走天程之阻挡障碍,我们就当立刻摒除。我们当将属世的货财与享受,都看为是用来帮助我们奔天程的。所以我们的饮食衣服,以及与友朋的往来应酬,都应当为着这一目的。无论我们有何经营,有何计划,都当自问,这种经营与计划,是否帮助我们奔走天程?如果不是,我们就当立刻放弃它们。”(第128页)天国是衡量我们今世的尺度,我么金时所作的一切,所享用的一切,是否用助于奔向天国。
  
  “神未曾计划将这世界作为我们的家乡。祂也未曾将这暂时的居所给我们作为家乡。若是神给我们丰富的产业,众多的儿女,或良朋密友,祂并不是有意叫我们在世上永久安居下来;只不过叫我们暂时享用,不久就要撇弃。我们经营世务,料理家室,若不把它们看为向天旅程中的事,而别有用心的,那就是枉费心机。”(第128至129页)把今生得到的好处看为走向天旅程中的事,也就是将其用于帮助我们走向天国。
  
  “今生和一切属今生是事,都是由万物的创造者使人过渡到来世而预备的。神创造了这个世界,作为人达到来世的准备处。神赋予人必死的生命,为要使他准备好进入来生。神所以赐我们今生的一切,都是为着这个目的。太阳照耀,雨露下降,地面产生百谷,都是为着这个目的。一切国家,教会,家庭,和个人的事务,都是创造管理万物的主,为着来世而替我们安排的。万事都次于天国,所以,我们理当将世上的万事,都放在天国之后。”(第130页)今生是来世的准备。今生是永生的准备。但在今生之中就有永生。人若不在今生中经历永生,就永远也经历不到永生。
  
  爱德华滋挑战兄弟姐妹,“天家是非常宝贵,配使你们把一生作为奔跑天家的旅程。你们无论从本分或益处上着想,人生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目的呢?你们能提出什么旅程目标,比达到天家更好呢?你们生在世上,可以随意选择所要走的路,但只有一条路是引到天家。你们岂能选择一条比这更好的路么?。。。无论人是否选择天家,但是今世总非他的家乡;他在今世是暂时作客而已。除天家以外,你们岂能选择更好的家乡么?”(第134至135页)只有一条路是引到天家,这一条路就是十字架的路。
  
  最后,爱德华滋提出了四点:作为奔跑天路的指导。第一、要努力感觉到今世的空虚:今世的一切不能使人满足,它为时至暂,并在我们有最大需要时,即临死时,毫无用处。第二、要努力认识天家。第三、追求天堂要只靠耶稣基督。第四、基督徒要在奔走天路上彼此帮助。(第136至137页)
  
  
  爱德华滋的第二篇牧养证道词是“基督徒走天路”,这一篇证道词,爱德华滋根据的是《诗篇》第七十三首第二十五节: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诗73:25)。
  
  爱德华滋提出了“圣徒精神”这个概念,他说,“真正圣徒的精神就是,无论在天上或地上,他爱慕神胜过一切。”
  
  “爱慕神胜过一切”的第一个含义是:圣徒爱慕神爱过天上的一切。“圣徒一心向往天堂,主要原因乃是神在那里,天堂乃是至高者的宫殿。“若在天堂所享受的不是神,而只是大量的财富,无数的金银,人间所能得到的荣誉,和肉体极大的快乐,那么这一切都不足补偿没有神和基督的损失。天堂中若没有神,那才真是一个空虚忧郁的地方。”(第140页)
  
  “爱慕神胜过一切”的第二个含义是:圣徒爱慕神胜过世上的一切:第一,圣徒爱慕他所指望的在来世得到的以神为乐的福分,胜过世上的一切。第二,圣徒爱慕他在今世从神所能得到的,胜过世上的万物。第三,圣徒爱慕他从神所已得着的,胜过世上的一切。(第141至142页)爱慕从神所得到的每一个恩典,不论这恩典是大是小,在圣徒心中,他们都是自己不配得到的。
  
  “从一个人的选择,就可决定他的人品。凡选择神为他的分,胜过世上其他一切之事的,那人就是属神的,因为他选择并崇拜祂为神。尊敬祂为神,即是尊敬祂过於万事。。。人所拜的神怎样,人自己就怎样。你若要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他是不是一个虔诚人,你只要问他的神是怎样的神。若他所敬重过于万事的是真神,那么,他就是真神的仆人。但若他敬重任何别的,胜过敬重耶和华,他就不是虔诚人。”(第144至145页)“人所拜的神怎样,人自己就怎样”,真可谓至理名言。
  
  “凡心中真爱神胜过一切的,必然在行为上也如此。当神与其他一切在人心中竞胜时,人所选择的,乃是他品格最清楚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才表现出一个有选择力的人所选择的是什么。所以经上论诚心所要的证据,无过于舍己,变卖一切所有的,抛弃世界,立地跟随基督。”(第148页)人的行为表明了他所相信的是什么。
  
  
  《爱德华滋选集》选入的第三篇牧养证道词是“基督给真信徒的平安”。这一篇证道,爱德华滋根据的是《约翰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
  
  世人临死时所留给儿女的遗产,与基督的遗产是大不相同的。世人在遗嘱中,大都是把自己的产业留给儿女,而基督在他的遗命中留给门徒的,却是他的平安,并且,“第一,基督所赐给信徒的,乃是真平安;第二,祂所赐的平安,乃是祂自己的平安。”(第153页)基督是基督徒的平安。
  
  这真平安就是使人与神和好,人与人和好,人与自己和好。从此不再被定罪,并免去了律法上的一切诅咒。基督徒得到的真平安 “乃是分享荣耀的主本身因所流的宝血而得以进入的安息。这乃是从分享祂的义而来,因为信徒是与基督一同称义”,从而,信徒就分享了耶稣基督的生命,这生命直到永永远远。(第156页)
  
  爱德华滋特别强调,基督赐给门徒的平安,与世人享受这世界所有的平安,是大不相同的。“基督的平安:是心灵中合理的平安和宁静;它是基于光明与知识,理性的正当运用,和对事物的正当看法;世人的平安,倒是基于盲目与错觉。基督的子民所有平安,是由于他们张开了眼睛,看见了万事的真像。他们越观察,越明白事物的实情,也就越明白自身的本来面目,以及自己所处的光景与地位。他们越知道神,越确信有神,并越知道神是怎样的,他们就越知道必有来世和来世的审判,并越知道神的应许和忿怒都是真的。他们的良心越被唤醒蒙光照,并越能看清事理,他们心中也就越有平安。反之,世人在属世的享乐中所有的平安,只是由于愚昧无知而来。他们必然受了蒙蔽和欺骗,否则他们就不能有平安。。。若世人肯自行观察并反省,他的一切安宁就要全归消灭。他为求立定他属肉体的平安,就只好扑灭心中的亮光,迅速变为禽兽。人的理智,一旦自由发挥,就要成为他平安的死敌。他若要保持他的平安,就只好费尽心机,欺骗自己,麻木自己的良心,对于事实存着幻觉。”(第158至159页)基督徒越信靠上帝,就越能经历到与基督同在的平安。
  
  基督的平安是圣洁的平安。“圣徒在基督里所享受的平安,不仅是他们的安慰,而且是他们的荣美和尊贵的一部分。真圣徒在基督里所享受的安息和喜乐,不仅是说不出来的权利,而且是神之灵的恩典和优美,因此也是神在他们里面之形象的一部分。。。它是非常甜蜜稳妥的,因为它有永不动摇的永世磐石为基础;因为它完全与理性相合;因为它是从神圣的本质而起,这些本质既是人的德性,也是人的幸福;又因为圣徒所享受客观的大福分,无非是那万福之源的神的无量恩泽。。。它的根基是永远可靠的,是时间和变迁所不能摧毁的。即令身体死去,山岳迁移,诸天如轴卷起,这种平安却依然存在。这种平安的源头决不减少,它的河流也不干涸。他的喜乐和安慰是心灵中的活泉,直涌到永生。”(第159至160页)耶稣说,天国在你们心中。这天国是平安之国,这天国是上帝在人生命中的形象。当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享受着这样的天国时,我们就可以说,上帝今在,昔在,永在。


完成于2004.9。1


注释:

注一:谢秉德译,汤清编辑,《爱德华滋选集》,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一九六0年出版,第十二页。以下凡引该书,皆只注明在该书中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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