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十五期 | 2004年5月]

流泪谷(二)

天 婴

  
  夏雪轻轻地拍著女儿,思绪飞到了西部那个令人难忘的小城。
  (一)
  自从夏雪和萧毅的事儿沸沸扬扬地传遍了小小的团契,团契的人茶余饭后就多了一道菜,“凉拌萧夏”。关于他们之间的事儿,说什么的都有,什么版本都有,比看琼瑶小说精彩多了。说也奇怪,就是没人直接问过他们,好像大家并不真正关心事情的原委,只是喜欢享受谈论,茶余饭后多一个话题罢了。
  夏雪很纳闷,觉得好像团契对他们的态度,和以前国内对作风问题的处理没什么区别,无论你千好万好,一旦有了作风问题,就不可救药,就要遗臭万年了,人民就会踏上亿万只脚。不是连牧师也说,“奸淫是最大的罪,是无法挽回的罪”吗?至于团契的同工,除了方舟一个人为他们的婚事在联系牧师,上上下下地忙活,别人只是不疼不痒地讲一些属灵的套话,说一些教训人的大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更让夏雪想不明白的是,有一些人老远看见他们就绕道而行了,好像他们长了大麻疯似的。以前有说有笑的姐妹,现在开始变得皮笑肉不笑了;以前鼓励她积极追求的长辈,现在却远远地见了她就摇头;以前见面热情打招呼的人,现在突然变得陌生起来,面无表情,好像从来不认识他们一样。
  特别使夏雪伤心的是,当她和萧毅要结婚的消息传开以后,没有人,好像没有一个人问他们需不需要帮忙,更没有人为他们张罗Shower,夏雪觉得整个团契的人,彷佛一夜之间从天使变成了魔鬼,没有祝福,全是咒诅。夏雪看大家旗帜鲜明的态度,好像是在向教会表明“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一样。
  (二)
  虽然夏雪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可谓父母的掌上明珠,但父母对她却像对三个哥哥一样严厉。她像哥哥们一样,小时候在全托的幼儿园长大,上小学时父母忙,只有哥哥们带著她上下学,和哥哥们的一群男孩子疯玩,等到好不容易上了中学,父母又送她上了寄宿学校。每个周末回家,父母除了问问她学习,让她拿出作业给父母看看成绩,就彼此没有什么话了。父母对其他的事儿一概没兴趣,唯一关心的就是邻居的什么人又考上名校了,谁谁的女儿又得了数学竞赛第一名,或者,就是絮絮叨叨讲一些风凉话,含沙射影地警告夏雪,‘女人是要靠本事吃饭,不能靠脸蛋儿吃饭’等等。
  夏雪认为,她父母根本不关心分数以外的事儿,为了得到父母的青睐,夏雪只有努力学习。但是,夏雪偏偏是个美人胚子,再加上学习好,到了高一的时候,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开始关注周围的异性了,夏雪自然成了男同学的梦中情人。虽然家里管的严,但她毕竟是在学校的时间长,课余时间,夏雪也借一些在同学中流传的小说来看,她喜欢《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卡列尼娜,喜欢《简爱》中的简爱,更羡慕《娜拉出走》中的娜拉。
  夏雪从小就希望得到多一点儿注意,可是她觉得父母从不愿多看她一眼,更别奢望他们会注意她的美丽了,否则他们也不会什么难看给她穿什么,她的衣服不是蓝的就是灰的,同学都笑话说她是修女。有一次,她终于鼓起勇气向母亲要求买一条当时流行的牛仔裤,母亲说:“你要是穿牛仔裤就别回来了。”从那以后,夏雪知道这一辈子父母是指望不上了,父母对她的所谓爱是建立在她要听话,走他们为她设计好的路的基础上的,而她自己的意见及想法根本就不在父母的考虑之内。也就是从那时起,夏雪知道她只有一条出路,就是好好学习,考上大学,远走高飞。夏雪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可以和心爱的人走到天涯海角,她这一辈子再也不会想这个家的。
  (三)
  夏雪从小做梦都想穿婚纱,像戴安娜王妃一样在花童的簇拥下走向红毯的另一端,她希望所有认识她的人都来参加她的婚礼,特别是希望父母可以在婚礼上发现她的美丽。夏雪希望他心中的白马王子会童话式地出现,为了爱,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可是,夏雪第一次的恋爱没有一点儿浪漫色彩,不到一个月就定了下来,也不知是前夫的海誓山盟打动了她,还是她自己小鸟出笼心切,或是她骨子里长期压抑的反叛爆发了。总之,在他们认识的第三个星期,她就以身相许了。
  也许是这个原因,某种程度上,结婚就成了定局。他们的婚礼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一是夏雪觉得像做梦一样,既在梦中,就别醒来;二是,就在这时,接到了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怕误了学校的开学,就上午领了证儿,中午匆匆地订了桌酒席,晚上双方的家人简单地聚了一下,就入洞房了。街坊邻居还没反应过来这新娘长啥模样呢,她人已经到了美国。
  夏雪当时想,等丈夫来美国后,过结婚周年再好好补办一下,到夏威夷好好浪漫地庆祝一下。可是没想到,从离开首都机场,就再没见过丈夫的人影,便各奔东西了。她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丈夫要离开她?更不明白,明明是人家甩了她,凭什么又说她是犯奸淫?而且,萧毅只是有女朋友,并没有结婚,她虽是结了婚,那也是名存实亡的婚姻,哪儿有什么道德不道德一说?
  “不能给我幸福,就给我自由”,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她又不是图萧毅的钱,也不为权,追求爱情有什么错?难道人都要像祥林嫂那样儿,一辈子守贞节牌坊吗?再说,教会上上下下也没有人告诉她该如何处理这些事,牧师也没有给她做过所谓的婚姻辅导。
  夏雪越想越伤心,越想越觉得委屈,她就是要争这口气,长这么大,就一直看别人的眼色行事,为别人活来著。从小讨好父母,结了婚讨好丈夫,现在又要讨好牧师。夏雪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她就不相信,这么大个自由的美国就找不到一个肯为他们主持婚礼的牧师,听说有的美国人教会,只要肯成为他们的会员,牧师根本什么都不问就给证婚。大不了离开这个团契,哪儿的黄土不埋人啊?
  (四)
  就在夏雪拼命地打电话找美国人的教会时,接到了旖玮的电话。
  “夏雪,我是旖玮,听说你要结婚了,我有条满不错的婚纱,你要不要来看看”。“不用了,谢谢您,我还是自己想办法吧”夏雪不知道萧毅的老板娘诚意有多少。
  “我们身材满像的,如果你穿著不合适,我可以帮你改”旖玮好像根本没听出夏雪话里有话。
  “那,也行吧,我就下午去看看。”夏雪想,反正看也不花钱。夏雪就专门挑下午的时间到吴佳恩家,因为只有吴师母一个人在。
  “快,我都拿出来好几天了,试试看”夏雪一进门,旖玮就张罗起来。
  “我来帮你,吸一口气,好,拉上了。哇,就像给你定做的耶!”旖玮忙活著,一边帮夏雪试婚纱,一边做鉴赏师。
  “谢谢师母,真的很合适。”夏雪欣赏著镜子中的自己,简直就像是童话里的公主。
  “我有一双银色的鞋,和这件婚纱配一定很好看,你要喜欢就拿去穿吧”旖玮拎著一双带亮片儿的时装鞋,恨不得要把夏雪武装到牙齿。
  “真是不好意思,太谢谢您了。”夏雪终于被旖玮的真诚打动了。
  “没事,没事。夏雪,你下午有事吗?可不可以留下来吃个晚饭,刚好有人从台湾带回来的大蒜香肠,嚐一嚐,这也算是台湾的特色。”夏雪正要起身,旖玮发出了邀请。
  “那好吧,反正我也没事儿。”夏雪心里也挺烦的,正想找个人聊聊天儿,能诉诉苦,发发牢骚也好,要不然会憋死的。她和萧毅的事儿,让她一直有一种抬不起头的感觉,尤其在团契,好像一夜之间,大家躲他们像躲瘟疫似得,虽然没人当面说什么,但总是觉得怪怪的,好像彼此有一种“说什么呢?”的感觉。
  说实话,夏雪还觉得不公平呢。自己又没有偷人抢人的,就算是和萧毅有过一夜相守,那也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自己并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夏雪觉得自己是不得已才离婚的,谁不知道离婚是一种伤害呢?如果好好的,谁又愿意离婚呢?
  当然,离婚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牧师的意思是,要忍耐,要为对方祷告,要尽力挽回这个婚姻。但谁又能体会夏雪的苦衷呢?一个人在国外的日子不好熬,尤其是形单影只的漂亮女人,都想有个踏实的肩膀靠靠。
  (五)
  夏雪和旖玮边吃边聊,从小学聊到大学,从彼此的家庭聊到游子的生活,时间也从下午不知不觉到了晚上。
  “师母,我该走了”夏雪看著墙上的钟说,
  “好,很高兴你今天来,以后有空常来坐坐,心里不舒服,找个人谈谈也好。”旖玮拉著夏雪的手说。
  “师母,我有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夏雪刚站起来,又坐了下来
  “好啊,”旖玮也跟著坐下
  “你说,神会饶恕我吗?”这是一直困扰夏雪的问题,
  “你说呢?”旖玮想先听听夏雪的看法。
  “我不知道。我觉得神挺严厉的。如果说……如果说神饶恕我了,为什么团契的人看我是那种目光?好像我作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儿似的;如果说,神抓住这么点儿私人的小事儿不放,那谁还敢信主啊?这都什么年代了,神也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嘛。神不是爱吗?我为什么一点儿也感受不到神的爱呢?在这个团契,爱我的弟兄,爱我的姐妹在哪儿呢?他们又比我好多少呢?不是都是罪人吗?他们凭什么定我的罪呢?”夏雪越说越激动。
  “夏雪,我想,我还是不评论你的事,这是你个人和神的关系。你可不可以先把别人怎么看你放到一边,而是看重你和神的关系,好好地到神面前祷告,其实,神的心意在圣经里是很明显的。”旖玮拉著夏雪的手。
  “夏雪,我知道你心里很不好受,也许,你心里有好多的苦我也不能理解,所以,我没有资格说什么。”旖玮温柔地望著夏雪,轻轻地说,“我自己信主以后,因为一些事情很痛苦,也走过一段相当难的日子,也有过很多的挣扎,也做过一些神不喜悦的事,甚至犯罪。直到有一天,当我真正地体会到耶稣是多么的爱我时,这个基督的信仰在我的生命中才成为真实。夏雪,人可以辜负我们,但神不会辜负我们的。”旖玮深情地看著夏雪,又一次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说:“主耶稣接纳我们,祂按著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记住,亲爱的姐妹,痛悔忧伤的灵神必不轻看。”。
  那一天,夏雪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吴佳恩家走回来的,只记得,吴师母送她走了好长好长的一段路。当时,她虽不能完全理解吴师母讲的话,但她觉得吴师母讲得都很有道理。可是,直到今天,她也不知道怎样才可以“先把别人怎么看你放到一边,而是看重你和神的关系”。直到今天,她也没想明白,到底她和神是啥关系?时间久了,发现美国西部的小城成了自己的一块儿心病,真是放不下也提不得,想起来就伤心,提起来就觉得心里堵得慌,也说不上是啥感觉。
  其实,夏雪也不是很清楚她为什么要回去,是要向人家显示一下她现在的小日子过得不错?还是要和弟兄姐妹恢复一下友情?或者要报复一下牧师?让牧师看看‘哪儿的黄土不埋人’?或者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
  作者来自西安,现住加拿大多伦多。
  
  评析(二)在基列岂没有乳香呢?
            
  林杏音等
  
  元朝杂剧里有一出《感天动地窦娥冤》,说窦娥遭诬被判斩首,临刑前呼求老天为她显三个奇蹟申冤;果然六月天里“三尺雪将死屍埋”,当下便为她洗刷了罪名。本篇故事无论是主角“夏雪”之名,还是她所申诉的情事,都有些讨公道要六月雪的意思。她自认无愧于心,在婚礼大事上却招来教会上下的批评与拒斥,这成了她至今的“一块儿心病”、“提起来就觉得心里堵得慌”。套用夏雪所爱的《娜拉出走》一书中的名言,她是在宣告:“我一定要弄清楚,究竟是教会正确,还是我正确!”
  这倒成了我们进行评析的两难局面。评析的目的,本是希望针对海外中国学人信主后灵命成长的困难来对症下药,夏雪却似乎希望我们同意:她灵命成长的困难不是内在的而是外加的,只要开出“还我公道”这帖心药,她的心病就可以霍然而癒了;要是我们不同意她的自我诊断,那么脉没把成不说,恐怕还会对她造成二度伤害。
  正因著这两难,我们反而恍然辨认出夏雪的病根:求医的人开好了病名与处方,他还要大夫作什么?夏雪的病根,正在于错把自己的信念当作真理;而她的病灶,则是“直到今天,她也没想明白,到底她和神是啥关系”。求神将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我们也赐给夏雪,帮助大家一起从圣经启示的高度来看这事。
  一,什么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不能给我幸福,就给我自由’,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夏雪这话令人莞尔之余感到沉重。这时代想要“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还真不少,随手拈来就是一把: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等等。“世人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1:28),故意不认识神的人甚至可以邪僻到宣称“无耻就是解放”(注1)。但夏雪毕竟是基督徒,除非她宣告自己的信仰有名无实,否则她就有必要以圣经为依归,严肃地检视自己的信念。
  我们发现,夏雪个性中有一种矛盾的特质,一方面,许多信念她不求甚解,便接受了下来;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草率接受了的信念,她却执著到不惜为之“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地步。信主前不合神心意的想法,信主后照样高居信念宝座,“不能给我幸福,就给我自由”便是一例。这话既不见于圣经记载,又不合乎圣经教训,怎么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呢?事实上圣经不仅从未将幸福与自由对立,还视它们为明白并遵行真理后从神蒙受的祝福(《箴》28:10,《约》8:32)。
  除了上面那句话,《安娜卡列妮娜》、《简爱》、《娜拉出走》等书,对夏雪的影响也著实深远。这几部十九世纪的作品,一来对社会的伪善与不公有强烈的反省和抗议,二来又给了男女爱情极高极浪漫的评价,这些特色都与正值青春期的夏雪一拍即合,以致她一味幻想“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终于一误再误。要是夏雪信主后能一点一点地以圣经的话语来检验过去的信念,让心意更新而变化,今天又何至于落下如此的心病?
  二,人可以当神的指导者吗?
  “如果说,神抓住这么点儿私人的小事儿不放,那谁还敢信主啊!”夏雪话里显示出她理想中的神,是一个顺著她的意思、肯为她削足适履的神;可惜(应该说万幸)这种“顾客至上”式的神只是人的一厢情愿,与圣经的启示完全不符。神是圣洁公义的,圣经中三番四次地说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例如《民》14:18),人的不虔不义必然惹动神的忿怒(《罗》1:18);神又是全权全知的,当神审判人时,人不能反过来控告神(《罗》9:20)。
  什么是罪,什么是无伤大雅的“私人的小事儿”?区隔的主权当然在于神而不在于人。首先,神爱祂的儿女,没有一件关乎我们的事是祂不想理睬的小事儿;其次,神又给我们理性判断的自由与责任,我们不需连走路应该先迈左脚还是右脚都诚惶诚恐地来求问神;第三,心灵的、德行方面的事从来不是神管不著的小事儿。人老是为工作、身份、住家、健康等问题缠著神非要祂管不可,可是骄傲、自私、贪婪邪淫等毛病,却声称那是“私人的小事儿”;表面上是不敢劳烦上帝,实际上却是自己划定主权范围,不让神插手。夏雪以有夫之妇的身份与行将结婚的萧毅交往,这样的事究竟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还是不敢正视的大事?有句话点得一针见血:“婚外性关系在神眼中诚然为犯罪,但并非最恶,在背叛誓约的过程中的暧昧与欺骗才是最邪恶的。”(注2)夏雪如果真的有心检视自己灵命成长的障碍,这个问题不能轻巧地绕过去。
  三,婚外性行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吗?
  夏雪究竟有没有犯罪?我们尽管对她的处境相当同情,但从圣经看,却实在不能说她的婚前与婚外性行为不是罪。先单就婚外性行为来谈:任何已婚者都有可能受到犯奸淫的试探,没有人能自动免疫,然而各人对婚外性行为的态度却攸关重大。坏树不能结好果子,错误的思想必然导致错误的行动;而人想要犯罪的心思,也必然会怂恿他攫取一套有利的说词,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无庸非议。夏雪的态度如何呢?首先,她认为“这都什么年代了”,道德规范应有新旧之分,过去适用的,今天也许必须淘汰,在这个性泛滥的世代里,她的行为“哪儿有什么道德不道德一说”;其次,她主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她一来“虽是结了婚,那也是名存实亡的婚姻”,二来“又没有偷人抢人”,更加没得可说的。然而圣经数千年来从未改动,“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此其一;十诫中“不可奸淫”(《出》20:14)的诫命俐落乾脆,没有但书也没有附加条款,此其二。神的意念确实高过人的意念,因为即使是情境伦理学家,对于时代、环境、动机等因素也有宽严不等的考量标准,要是具体问题都得具体分析的话,我们仍然不得不回到“衡量准则”的老问题:要多大的婚姻困难才可以有名正言顺的外遇?“何谓偷人抢人”这一类是与非之间的那一刀要切在哪里?又是谁才有资格来下手切(注3)?
  比起奸淫罪来,夏雪不承认神的主权、不承认自己的行为亏缺了神的荣耀,这才是更大、更根本的罪。夏雪对于神是否饶恕她颇觉迷惘,问题是既然不认为自己有罪,又何需神的饶恕?
  约翰说得好:“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8-9)神不能自相矛盾,祂既“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又“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祂公义的审判与慈爱的怜悯之间便形成极大的张力;这张力唯一的解决之道,便是主耶稣道成肉身十架流血的代赎。人所需要作的,不是证明自己无罪,而是承认自己有罪,并且接受代赎之恩,相信“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徒》4:12)。可怪的是人不要白白的救恩,却要抵死喊冤说自己无罪,这背后的心态是什么?循著这一点,我们要谈到夏雪的另一些错谬。
  四, 人应该为自己而活吗?
  “长这么大,就一直看别人的眼色行事,为别人活来著。从小讨好父母,结了婚讨好丈夫,现在又要讨好牧师”,夏雪这几句话简直就是从《娜拉》的台词里搬出来的;无论是不是事实,这是夏雪在亲密关系中的感受,难怪她会又伤心又委屈。跟父母或丈夫都不好对著干,跟牧师就无所谓了;毕竟“哪儿的黄土不埋人”,“大不了离开这个团契”,因此她“就是要争一口气”,非找个教堂披白纱走红毯不可。白纱红毯之于夏雪,意义非比寻常,然而却不合圣经真理。
  本来,新娘身披白纱是象徵纯洁守贞,步上教堂红毯则象徵尊主为大;基督徒在圣坛前成婚的目的,是想在神面前许下终生相守的誓约,让自己的婚姻蒙神祝福,并宣告“基督是我家之主”。不过夏雪似乎忽略了教堂婚礼的属灵意义:她不在乎神怎么看待她与萧毅从交往到嫁娶的过程,也不求问神在这事上的心意,却一意要在教堂举行婚礼(这就再次暴露了夏雪个性中自我矛盾的特质)。教堂婚礼的意义在夏雪有二:一是“爱情至上”憧憬的具体呈现(这点我们稍后再谈),是现今流行的时髦玩意儿。二是“希望所有认识她的人都来参加她的婚礼,特别是希望父母可以在婚礼上发现她的美丽”。这句话约略可解读为“过去是我讨好你们,今天我是焦点,你们都来讨好我吧”。我们且从这种“谁讨好谁”的人际模式来开挖。
  美丽是上帝给夏雪的礼物。她自小到大,想必绝不缺乏关于她美貌的阿谀赞美之词,可惜的是父母“从不愿多看她一眼”。夏雪的父母不可能没注意到女儿的美貌,否则也不会“含沙射影地警告她,女人是要靠本事吃饭,不能靠脸蛋儿吃饭”。说起来,共产主义妇女解放运动所强调的个人奋斗意识深深影响了几代的中国人,它虽不是毫无贡献,但所造成的流弊也不小。最令人扼腕的,便是“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去性化趋势,使许多妇女失去了神所赐温柔婉约的特质。
  夏雪的父母没有福音可作为矫正偏差的依据,以致一味地将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儿女是否上进的依据,一心希望孩子出人头地。他们怕女儿花时间在妆扮上忽略了学习,便极力打压夏雪爱美的天性,“什么难看给她穿什么”(注4)。这样的教育方式显然效果适得其反,夏雪就像许多敏感而富批判性的年轻人,很容易便认定父母的价值观是浮浅势利的。
  我们相信夏雪并非自恋成癖,她只是渴望父母能把她当“夏雪”来关心,跟她讨论身为漂亮女孩的感受,以及如何应对他人的赞美、异性的示好、同性的嫉妒等;然而这种渴望从全托幼儿园到寄宿中学到离家上大学从没得到满足,她所体会到的亲情,除了冷漠之外只有严厉。夏雪无法认同父母的人生观,又感受不到父母的爱,联系亲子关系的只剩下权威(其实这也是罪人的想法,可惜夏雪自己没有觉察),这便造成她日后相当强烈的反权威思维模式,又将这模式带到教会中。
  婚礼事件爆发之后,弟兄姊妹对她摇头叹息,她不相信人家这么作是从信仰的角度,反而以“讨好论”来解读,认为不外是群众对组织的表态;又以为“不可论断人”等同于“不可责备罪”,抗议道“不是都是罪人吗?他们凭什么定我的罪呢”。甚至遇上讲道理的场合,她都认为是“不疼不痒地讲一些属灵的套话,说一些教训人的大话”,说话的人肯定只想以高人一等的傲慢,对她“踏上亿万只脚”。圣经的话一旦如此解读,夏雪当然会觉得“这又有什么意义”了(注5) 。
  五, 律法是神专政统治的工具吗?
  父母给她的感觉是严厉,无巧不巧,神给她的感觉也是严厉。“形单影只的漂亮女人,都想有个踏实的肩膀靠靠”;神却不体谅她的苦衷,硬将奸淫罪的红字派给她。心理学家的分析有道理,外遇大半来自孤单与缺乏自我肯定(注6),光是贴个奸淫罪的标签也解决不了问题。但说到底,神设定律法,难道只为了满足控制慾与惩罚慾,不但无视于人的需要,还以随意定罪为乐吗?当然不是。第一,人是神亲手的创造,唯有祂知道这个精致的杰作需要什么样的照顾与规范,律法(圣经)就是神在爱中给人的规范,违背了律法就是毁了神所造的精致杰作。第二,“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知罪才能悔改蒙恩。中国人经历过太多政治斗争,一旦被圣经定罪,就直觉地以为是神在“上纲上线”,叫他永世不得翻身。这种思维模式怎能体会天父的心?这种“反专政”的心理,很容易延伸到面对圣经中一些命令时,也想反抗;这对灵命成长,是很大的障碍。
  有一点我们必须稍稍一提:夏雪声称李牧师教导说“奸淫是最大的罪,是无法挽回的罪”。我们不知其中有无误会,也不清楚李牧师如何定义“挽回”(注7)。无论如何,圣经的原话是“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了自己的身子”( 《林前》6:18)。保罗此语一来并没有将淫行视为最大的罪的意思,二来更没有说淫行是罪无可赦。在神眼中,最大的、无法挽回的罪只有一个,那就是人高举自我、亵渎圣灵、故意不认识神(《太》12:31)。夏雪实在无需为了怕承认一个并非最大的罪(奸淫),而犯了另一个更严重的的罪(拒不认罪)。
  说回神对于男女性关系的心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林前》6:13),这就跟鱼只能在水中才有自由是一样的道理。我们不可能声称鱼不应该受水的束缚,而将牠暴露在空气中叫牠自由;同样,按著我们的受造目的,性爱唯有在主的旨意中(也就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关系中),才享受得到神在这方面所要给人的自由与快乐。婚前与婚外性行为再怎么浪漫刺激,都不过是鱼在空气中所受到的刺激,最后的工价必是死(注8)。夏雪要是肯从这角度来反省她的第一个婚姻,就不至于“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丈夫要离开她”了。
  六,爱情是至高无上的吗?
  关于爱情,夏雪的信念是“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追求爱情有什么错”。此等口号古已有之,于今尤烈;认为“爱情至上”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的人比比皆是,不独夏雪一人为然。许多年轻人对上一辈婚姻关系中的空洞枯燥感到厌恶,遂深感爱情在两性关系中的重要性。他们所批判的现象固然确实存在,所向往的境界也诚然美好,然而他们为“现象”到“境界”所规划的爱情至上路线,却恰是南辕北辙。他们抛弃了上一代以责任为重的两性观,反而在道德荒漠中迷失了方向。
  谈到这个主题, C.S.Lewis的析论饶富属天智慧(注9)。他说:神是爱,爱却不是神;什么时候人将爱奉为神明,什么时候这爱要不就是消逝无踪,要不就是沦为恶魔。家国之爱、亲子之爱、男女之爱,于此法则无一例外。
  我们不妨拿这个论点来检视夏雪与萧毅的关系:当爱情的旨意取代了所有规范时,夏雪的不贞不但成为对爱情执著的明证,甚至还是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为了你,我连淫妇的恶名都担了;为了你,我连跟教会决裂也认了)。如斯激情固然凄美壮烈,但这对他俩日后的婚姻究竟是祝福还是咒诅?
  从上篇故事中,我们知道萧毅读了邀请卡后不由自主地哭起来,夏雪则一下子慌了手脚,这情景使我们约略猜出:那段过去不堪回首,已经成了婚姻关系中的禁忌与阴影。两个人都不提,日子也都照过;然而彼此都有一块放不下提不得的心病,却又只能各自私下舔伤。夫妻关系尚且如此,就更别提对女儿的教育了。总有一天,夏雪必须跟女儿谈到性与爱,她要怎么教导?“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吗?假设女儿长大了,临结婚前发现未婚夫移情别恋,夏雪要怎么劝慰女儿?“这个男人是在追求爱情,哪儿有什么道德不道德一说”吗?
  结语
  “谁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注10),拿这阙词来描述夏雪的心病应该是很合适的;但这心病既不像词人所描述的那般浪漫无悔,也不会是徒然的存在——我们相信神的美意,乃是让夏雪藉此觉察到个人灵命成长的障碍所在,成为新造的人。夏雪的心病要以什么药来医?这问题直接牵涉到她是否愿意知罪认罪、向神悔改、蒙神饶恕,打破过去“谁讨好谁”的关系模式,与神结成爱的关系。
  唯有如此,她才能与神复和、与己复和。更进一步,与丈夫复和,坦诚面对当初所犯的错误,彼此认罪饶恕。若有可能,也当寻求牧者或专业辅导的协助。夏雪和萧毅也可藉著这趟回主恩教会的机会与肢体复和,乃至于在神的爱中传福音给父母,与他们复和。
  “在基列岂没有乳香呢?在那里岂没有医生呢?我百姓为何不得痊癒呢?”(《耶》8:22),天父的乳香早已等候多时,夏雪何苦非要喊冤求六月雪呢?
  编按:婚前或婚外性行为,是从事中国学人事工中经常碰到的问题,也是影响灵命成长很关键性的因素。故此,本篇用较长的篇幅来探讨,也盼望许多有辅导这类问题经验的牧长们,踊跃回应。
  注:
  1、 这是台湾中央大学一批性学教授的主张,有网站为证:http://sex.ncu.edu.tw。
  2、 韦约翰,《禁果──被污染的性爱》(校园,1997),页87。第五章“红字”讨论外遇,诚挚痛切,已婚者尤其应该一读。
  3、我们承认罪行会因情境而有轻重之分,但罪之为罪则无可推诿。参巴克莱,《自由社会的伦理》(基文,1988)。
  4、世间歌颂亲情有时太过,“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就明显不合圣经教导;因为父母也是罪人,也需要救恩指引,也需要与儿女在主里彼此饶恕。此一主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读者可揣摩《太》7:11,《西3》:21。这方面的参考书有《父母难为》(中主,1987),《如何与父母相处却不抓狂》(大光,1995)。
  5、刘同苏在<双重与真诚>一文中,对于北美大陆人事工中所遇到的双重人格问题有切身的背景性分析,很值得省思。请参《举目》第九期,32页。2003年3月。
  6、《外遇的男女心理》(天下,1998)。
  7、限于篇幅,本文暂不讨论对于牧者与教会的建议,未来出版成书时当有补充。
  8、也许有人诘难:“我有婚前(外)性行为,可婚姻还是挺美满的,你怎么自圆其说?”也许又有人犯愁:“我犯了淫乱罪,是不是死定了?”篇幅所限,我们无法详细答辩。这方面的论述很多,除了“注2”所提《禁果》一书外,还可参考《值得等》(校园,1998),《主宰你的荷尔蒙》(校园,1990),《单身贵族的性与爱》(大光,1994),《揭开年轻人的性爱之谜》(大光,1997)等。
  9、《四种爱》,(雅歌,1989)。
  10、南唐冯延巳,<鹊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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