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十五期 | 2004年5月]

末日教会的恢复、合一运动

周小安

  
  I. 关于教会合一的理念
  一、合一的实质与合一的见证
  
  合一的意义有内涵与外延两方面。合一的内涵就是合一的实质,合一的外延也就是合一的见证。让我们先从下面两段经文看合一的内涵。
  加三26-28:“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林前十二13:“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让我们花一点时间来思想这个奇妙的真理。首先, 经文论到“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这里所说的“你们”,是指一切因信而受洗而与耶稣基督有了生命的联合的人。
  第二,这种与耶稣基督的生命联合进一步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合一:“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 这是一种“身体的”合一;这合一是在基督耶稣里产生的,而且已经产生了。任何人,只要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他们就是合一的。 因此圣经称我们是基督的身体。早在我们“知道”和表示“愿意”以前,我们已经和整个教会一同在耶稣基督里合一了。
  第三,这合一超越了一切先天和后天的分别。无论种族,文化背景,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无论是中国大陆人还是东南亚人;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了。这合一也超越了阶级,地位界限,无论是老板还是雇员;无论是蓝领还是白领;无论是知识分子还是工人,农民;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这里的合一也超越了性别,年龄的不同,无论男女老少,都在基督里合而为一。同样,这合一也超越了现今教会众多宗派之间的不同。
  当我们进一步思想什么是合一的实质时,我们发现,合一的实质是由信仰本身的实质所决定的。这就是说,信仰的实质是什么,合一的实质也是什么。信仰的实质不是什么,合一的实质也不是什么。
  关于基督徒信仰的实质,最好跟犹太教比较来把握。犹太教的本质是对神圣律法的遵守,
  基督徒信仰的实质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天主教和改革宗各有不同的观点。天主教认为基督徒信仰的本质是教会的组织和礼仪,而改革宗则认为是对圣经和教义的信奉。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把握圣经本身启示的中心要义。根据圣经,特别是新约圣经的启示,基督徒信仰的本质是与耶稣基督有生命的联合。对神圣律法的遵守,以及对教会的组织和礼仪的参与,都是因与基督有生命的联合而有的结果,是第二位的;至于对圣经和教义的信奉,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以与基督有生命的联合为目的(约五39-40),所以也不是信仰的实质。
  根据上述对两段论述教会合一的经文的考察和对基督徒信仰的实质的思考,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教会合一的实质是生命的合一。由此而来的一个推论是:教会合一的范围不限于任何一个宗派,也不限于某一些宗派,而是包括了一切因信蒙恩得救、与耶稣有生命联合的人,一切被耶稣宝血所买赎的人。
  下面让我们从主耶稣在约翰十七章的祷告和新命令来看合一的见证。
  约十七20-23:“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象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
  约十三34-35:“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在前一段经文里,耶稣提到,教会的合一才能够“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才能够“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才能够叫世人“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叫世人可以信,并且知道天父已经差遣耶稣来到世上,完成了救赎大工,叫世人知道天父爱世人如同爱他儿子一样,这正是教会的大使命。可见,教会的大使命依赖于教会合一的见证。教会合一的见证不同于教会合一的实质。教会合一的实质是与基督有生命的联合,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教会合一的见证则必须是看得见的,因此也必须是有形的。教会合一的见证必须以与基督生命的联合为根基,教会合一的实质必须通过教会合一的见证表明出来。有些讨论教会合一的人混淆了合一的内涵和外延,造成了很多混乱。既是见证,就必须是看得见的,也必须有某种形体。如果教会没有合一的见证,也就不能够完成她所肩负的大使命,世人也就不会相信,也不会知道,基督已经奉天父差遣来到世上,完成了救赎大工;他们也无从知道天父对世人的爱。由此可见,教会合一的见证是何等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大使命能不能够落实。
  在主的新命令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到合一,却提出了彼此相爱。然而,彼此相爱就是合一的具体表现,也就是合一的见证。弟兄彼此相爱,是由于他们都与基督有生命的联合,因此有共同的生命。这种共同生命的流露和表现出来就是彼此相爱。所以,主的新命令与旧约中“爱人如己”的诫命是不同的。前者是弟兄之爱,是建立在基督生命的根基上的;后者是人类之爱,是建立在人性和道德的基础上的。正因为这样,弟兄彼此相爱才成为合一的见证和生命的见证,见证出基督的生命和实质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主的新命令和主在约翰十七章的祷告有相同的主题,就是教会合一的见证。所不同的只是,前者是以命令的方式表达,后者是以祷告的方式表达。
  
  二、合一是既成的属灵事实
  弗二13-18:“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们的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借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并且来传和平的福音给你们远处的人,也给那近处的人。因为我们两下借着他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
  弗四3-6:“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以弗所书是一本专论教会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合一的书。第一段经文虽然直接针对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之间的合一,但其中合一的原则却对现今教会中不同的宗派同样有效。如果犹太人与外邦人在基督里已经成为一了,那么不同的宗派在基督里更加成为一了,因为外邦人与犹太人之间在种族和文化上的分隔要远远大过不同宗派之间的分隔。
  我们这些从前远离神的人,“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如今不仅得以与神亲近了,而且可以合一,彼此和平共处,彼此相爱,互相服事,成为一体了。人与人之间满有纷争不和,我们唯独透过在基督里生命的联合,靠着耶稣的血,才能合而为一。
  耶稣基督“是我们的和睦”。只有在基督耶稣里,支离破碎的旧人,四分五裂的人际关系,才能合而为一。没有基督,上帝与人之间没有和谐,人与人之间也没有和睦。基督为此成为中保,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既使人与上帝和好,又为人类带来和平。如果没有基督和他钉十字架,我们就不认识上帝,不能向他呼求,也不能到他那里去。同样,没有基督和他钉十字架,我们就不认识弟兄,不能到弟兄那里去。所有的通道都被罪阻塞了。只有基督和他钉十字架将到上帝和到弟兄那里的道路打通了,使我们能够合而为一。[1]
  所以,教会的合一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取得的,也是在他里面的合一。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永远是教会合一的基础。 教会的合一正是根据这个基础,而不是基于人的理想和努力。认识这个真理,对于合一至关重要。多少时候,因为教会的合一运动是出于人的某种梦想的缘故,以至不能取得成果而垮了下来。 [2]
  在第二段经文中,保罗劝信徒不要去创造合一,只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已经存在的)(弗四3)。所以,合一早巳存在於教会当中了。保守的意思是指维护某种已经存在的东西,就好像把车子开到经销商那裏定期保养一般,这样做将确保合宜的结果。教会在天上已经合一了,耶稣为教会的头,而圣灵又内住在所有信徒心中。接着,保罗指出教会合一的七重内容:一体,一灵,一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这七重的合一都是既成事实,而不是有待成就的事情。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看到,就着实质来说,教会的合一有三个奇妙的要点:
  第一,既然合一是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牺牲所成就的,也是在他里面所成就的,又是圣灵已经赐给教会的,它就是一件既成的事实。所以,有一件事需要在这里澄清,合一绝不是由人能够制造出来的。人就是要制造,也制造不出合一来。历代以来,人所犯的错误就是要制造合一,却一点也没有碰到合一的实际。我们必须要看见,合一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事,并且已经作成了,这是一个已经存在了的事实。教会的合一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如今所要的是要把这个合一的事实活出来,使它成为见证。
  第二,教会的合一是一种属灵的实在,它超越了时间,空间。我们都在基督里面。无论基督在哪里,我们也在那里。或是在基督道成肉身中,或是在十字架上,或是在坟墓里,或是在复活中,或是在天上,基督在哪里,我们也在那里。因此圣经称我们是基督的身体。其实,早在我们“知道”和表示“愿意”以前,我们已经和整个教会一同在耶稣基督里蒙拣选,蒙接纳了。既然如此,我们也就永远属于他,并且活在他的团契中。将来有一天,我们也要在永恒的团契中和他在一起。所以,所有的信徒都应该知道,我们之间已经在基督耶稣里永远连结在一起了。[3]
  第三,这里的合一是一个属灵的奥秘,它超越了我们的经验和我们理解的能力。从经验上看,教会和团契中还有许多不合一的地方,为什么圣经却毫不含糊地宣告说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呢?在这个奥秘面前,我们要谦卑地承认我们的有限。同时,我们宁愿相信神话语的真实,并且凭信心紧紧抓住这个启示的真理。

  三、合一见证的目标有待实现
  如果是这样的话,该如何看待教会中间一些明显的不合一与纷争呢?
  按照神的心意和初期教会的实际,教会不仅在生命、信仰上是合一的,在组织上也是合一的。不仅普世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合一的,而且在任何一地的教会,也是合一的。当教会开始时,一地确是只有一个教会。那时候,教会不仅有生命的合一,而且有可见的合一的见证。
  不过,即使在新约教会时期,纷争与不和就已经出现。究其原因,造成教会不合一的内因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因为灵性上的不成熟,人的肉体造成教会里面的纷争。例如,发生在哥林多教会的纷争就属于这一类。第二类是因为教义、或神学上的立场、观点、和看法不同而造成的分裂。例如,在加拉太教会所发生的纠纷就属于这一类。灵性上的不成熟以及教义上的分歧这两方面往往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难解。外部的原因就更多了,有撒但的破坏、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种族等各种的因素。
  时至今日,教会已经分裂到几千、甚至上万种不同的大宗小派了。几乎每一个地方,这个团体说,我们是最正统的教会;那个团体说,只有我们才是教会,别的都不是教会;又一团体说,只有我们才是地方教会,因为我们是从某某传下来的。还有的团体则说,我们的信仰最纯正;有的团体则说,我们的团体规模最大,工作最有果效。几乎每一团体都说,我们的团体最好。[4]
  所以,就着教会合一的见证来说,合一仍是一件有待实现的目标。我们并不是故意轻怱教会中不合一纷争的现象,而是我们必须用合宜的观点来看待。假设你搭乘一艘小船在海洋中航行,海上突然起了风暴,船被卷入三十尺高的大浪裏,没有人会否定那些大浪教人惊骇的本质。三十尺的巨浪与小船相比,看来是可观的。然而,我们如果采用横切的角度来看,从暴风表面一路切到海洋底层(或许是一哩深),三十尺的波浪看来就不再是那么可怕了。三十尺的海浪与一哩的海洋深度比较起来像是什么?不过是个极小的涟漪而已。
  那些三十尺的波浪代表自封为真理守护者的教会,他们分裂成许多互相不来往的宗派,他们甚至透过传播媒体的波浪彼此咆哮,并且透过出版品彼此对掷手榴弹。然而,圣灵的工作既深且广,以致没有人能够分割耶稣的身体。当耶稣无助地被挂在十字架上时,神并不允许他的任何一根骨头被折断。即使在死亡时,他的身体都是完整的,更何况他现在是活著的!他的骨头、肌肉、肌腱、韧带都还在,虽然有些可能被拉伤、瘀血甚至撕裂。因此,我们必须透过相信与承认神话语中所描述的合一,来完成我们的任务,而不管周遭的环境如何。[5]
  弗四13描写教会合一的目标:“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耶稣也非常清楚地说,若要世界相信他,神的百姓必须像他与父那样合而为一。他所强调的是这种高度合一的目标必须实现。然而,我们一再地作了错误的结论,以为约翰福音十七21所说的合一是无法达到的。这是由地狱而来的谎言所造成的坚固营垒。
  耶稣为合一而祷告(参约十七20-23)。耶稣所作的每一件事情,包括祷告,都是照著神的旨意,而天父也总是听他的祈求(参约十一42)。因此毫无疑问地,就像约翰福音第十七章所说的,天父垂听并应允耶稣的祷告。
  启示录十九7说:“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这里说到基督再来的时候所要发生的事情,就是要举行羔羊的婚宴,那时,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新妇显然是指教会。当基督再来婚娶新妇的时候,教会已经“自己预备好了”。这里的“预备好了”,肯定包括了教会的合一。一个没有合一的教会不能称为已经预备好了。基督再来时要婚娶的新妇,既是“自己预备好了”,就决不可能象现在这样四分五裂,而必是合而为一的教会。
  那时候,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为教会合一所作的祷告,就要实现了。白约翰(John White)是二十世纪神的一位先知。在他临终之前,对探望他的一位牧师说了一句当时大家不明白的话:“我很快就要满17岁了。”(I will be 17 soon.) 后来,圣灵光照那位牧师,他才明白,原来那是神籍白约翰所说的一个预言,意思是:主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为教会合一所作的祷告很快就要实现了。
  让我们看一个合一的见证:一九九三年八月,在阿根廷一个有六万居民的城市——亚苏尔,因著四位牧师召聚所有的教会欢庆合一,使得不合一的坚固营垒被破除。他们将日期订在主日,当天恰好举行圣餐礼拜。虽然城裏只有半数的牧师对这事有负担,但他们依然靠著信心宣布庆祝整个教会的合一。那天当聚会到一半时,他们发现又有三位牧师加入,其中一位甚至在事前激烈地反对。他承认,聚会前一天晚上,主在梦中向他说话。神要他来参加这个庆典,因为这是他的作为。透过信心的行动——植於神话语的信心,四位牧师让事实与神的话语相合。透过这样做,他们拆毁了一直使他们彼此疏离、不合一的坚固营垒。[6]

  四、不合一的罪
  
  使徒保罗奉主耶稣的名劝告教会:“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一10)这里所说的“分党”,是指同一间教会中有分门别类的现象,还不是现代教会中不同宗派之间互不来往、甚至互相攻击的现象。保罗劝告教会“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这个劝告是否同样适合现代的教会呢?
  使徒保罗的劝告是奉主耶稣的名,而不是他个人意见而已。保罗奉主耶稣的名所作的合一的劝告,也就是代表主耶稣所作的劝告。主耶稣是教会的元首,元首对教会的劝告,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保罗又以“为主被囚的”身份劝告教会:“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弗四1-3)我们对照一下自己对不同宗派的态度,是否合符“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的标准?我们是否做到了“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有人说,合一是圣灵所赐的,不是人为的结果,所以我们不需要操心合一的事。但是,我们要知道,虽然合一是圣灵所赐的,“竭力保守”的责任却落在我们身上。此外,合一并不是一件没有成就的事,而是已经由耶稣基督和圣灵所成就的事。如果教会失去了合一,责任完全在我们身上。
  教会的合一是极其重要的。这决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主耶稣在约十七20-23用这么大的篇幅,又这么情词迫切地祷告合一,本身就证明了教会合一的重要。教会合一是主的心意,也是他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工作。如果教会活不出合一的见证来,不仅伤害主的心,更使撒旦得到把柄羞辱主的名。此外,如前已经指出过的,教会的合一还直接关系到大使命是否能够落实。
  乔纳指出:“我们从圣经得知,在这世界的末了以前,教会必定合一。主再临是要迎娶一名新妇,而非一群姬妾!耶稣认真祈求天父使他的教会合而为一,他的祷告必蒙应允。主俯视地上,只看到一间教会。教会的许多纷争是地狱设计的。在末日来临以前,这些纷争必然瓦解。如果我们要准备迎接大收割(这世界末了的标记),就必须合一;如果不联合在一起,那些“网”是网不住渔获的。”[7]
  一九九四年在苏格兰有一项名为“最大的信仰拦阻”之研究。约翰?坎贝尔牧师(Rev.John Campbell)说:“许多人意识到,拦阻人信主最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教会自己。”[8]
  最近史达德约翰(John Stott)在被问及“你对西方的教会有什么忧虑?”时回答:[9]
  “我对各地教会主要的忧虑是:我们表现的不像我们所说的,我们宣称基督是如何如何,但是我们的行动与我们所说的,常出现矛盾。
  例如有关约壹四12经文的含义:“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裹面,爱他的心在我们裹面得以完全了。”看不见神是一极严重问题,旧约时代神的百姓已面对此问题,他们邻国的外邦人会笑骂他们说:“你们的神在哪里?”因这些外邦人的神是看得见摸得著的,但以色列的神既看不见也摸不著。今天处於科学文化中的年轻人被教导成:不要相信任何不能以实验去研究的事物。
  那么神如何解决他自己不能被人看见的问题呢?第一个答案自然是:“基督已将神显示”,耶稣基督是这位人所不能见之神的形象。约一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但人会说:“非常好,但那是两千年以前的事,现在这位人不能见的神,没有其他办法显示自己给人看吗?”
  有。我们回去看约壹四12:“从来没有人见过神;”这与约一18的第一句是一样的,接下去它没有提到神的独生子,却继续说:“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裏面。”换言之,这位人不能见的神,曾一度在基督裹显示自己给人看,如今在基督徒中显示自己给人看,如果我们彼此相爱的话。这是一个令人震撼的宣称。教会若不是一个爱的群体,就无法宣扬神爱人的福音,带领人信主了。”
  教会自己的问题有许多,但不合一是今日基督教教会最严重的问题之一。许多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若不及时处理,它将会成为拦阻人信主的最大原因。如果这样,我们华人基督徒就要因着我们的不合一,而错失千载难逢的、带领华人归主的大好时机!
  为什么说不合一是罪?首先,神创造世界和人类的目的是希望与人类有和谐亲密的关系,并且在人类之间也保持和谐的关系。罪的结果首先破坏了人与神之间的和谐关系(创三23-24),接着,又在人际之间产生了冲突、凶杀和各种矛盾(创四,六)。第二、神救赎的一个基本目的,是要在堕落与纷争的受造物中恢复合一与和谐。所以,神的最大的诫命是爱的诫命。不合一就是不遵行爱的诫命,这就是罪。 第三、教会合一既是主的劝告、主的心意,和圣灵的恩赐,不合一就是直接违反神的旨意,伤害主的心,这难道不是罪吗?
  
  注释
  [1]潘霍华著、邓启明译,《团契生活》。(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页9-10。
  [2]同[1],页13-19。
  [3]同[1],页10。
  [4]陈则信著,《启示录——极峰的启示》,(基督徒出版社,1987年),页38。
  [5]艾德. 史福索著,《不愿一人沉沦——当代城市宣教策略》,(基督教以琳书房,1997年),页219-220。
  [6]同[5],页221。
  [7]转引自:《国度复兴报》第19期,4版。(基督教国度复兴传播基金会,2002年九月22日)
  [8] 渥夫根.辛松著,以琳编译小组译,《改变世界的家》。(基督教以琳书房,2002),页10。
  [9] (转摘自:《大使命》2003年12月号,页46。
       

 非特别注明,本刊所录文稿均为作者惠寄或经特别授权。转载敬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