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十四期 | 2004年4月]

虚心是福

范学德

  1. 一个灵性的概念
  也许只是我才这样:别人为我做的好事没有念念不忘,但说的坏话却想忘都忘不了。小学三年级那年,老师在我的期末鉴定上写了什么好话,我早就记不清了,但他在缺点那行上写的那句坏话,却一直刻在了我的脑子里,只有六个字:有时骄傲自满。从那以后,“骄傲自满”总是出现在我的鉴定上,有时说得婉转:注意谦虚谨慎,有时直来直去:要克服骄傲自满。就这样,上一个鉴定是“有时”,下一个鉴定还是“有时”,“有时”连着“有时”,就成了“一贯”。范学德一贯骄傲自满,就成了结论。有的同学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太傲了,老是瞧不起别人。” 有的同事则半真半假地开玩笑说:“你牛”。
   我不喜欢同学说我有缺点,但说我的缺点是骄傲自满,我还能忍受,并且,也没把这个缺点放在心上。我心想:叫你们傲,你傲得起来吗?但老师的话不能不听,老师一直希望我牢记毛主席的语录: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条语录我牢记了,但没用,毛病还是改不了。并且我还老琢磨,真有那么严重吗?骄傲,人就落后了,不是那么回事吧?就拿我来说吧,不但没有因为骄傲而落后了,反而无论在学习还是在工作能力上,都不断进步呢。
   进入大学后,我知道骄傲这个毛病容易影响自己与别人的关系,就特别注意要表现得要谦虚一些,但由于是“表现”,所以就成了“表演”,或停止在“表面”。
  骄傲,是个缺点,但不过是个小毛病,不伤大雅,我一直就这么认为的。至于骄傲的内容,我认为那不过就是瞧不起别人,或者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
  骄傲只是一个个人修养上的问题,这就是我对骄傲的认识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连说骄傲是道德上的缺陷,这样的高度,我都提不上去。
  听到奥古斯丁把骄傲提到了人犯下的第一个大罪的高度,我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之余,立即认定,这是小题大做。我是人过三十多岁后才听到那句传了一千五六百年的名言:自从人堕落后,人的第一个罪是骄傲,第二个是骄傲,第三个还是骄傲。
  真有这么严重吗?不就是有点瞧不起人吗?
  基督教之所以把“骄傲”看成众罪之首,是罪中之罪,这完全是从上帝与人的关系出发的。不管人是否承认上帝,基督教始终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上帝是造物主,人是一个被造物。因此,被造物与造物主的关系,就成为人绝对无法摆脱并且始终要面对的第一位关系,它构成了人所面对的一切关系的开始与终结,核心与基础。人生的一切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谁是人生命的主人?上帝,还是我自己。
  据《创世纪》第二章记载:人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就是是否听从上帝的命令。上帝给人的第一个禁令是:“那知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时候,你必要死。”(注一)但是人没有顺从上帝的命令,他吃了那果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在蛇的引诱下起了骄傲之心。蛇对人的最大引诱是说如果你们吃了那果子,“你们会像上帝一样,能知道善恶” (注二)。
  所以,在基督教看来,人犯下的第一个罪,从消极的方面说,就是人不顺从上帝的命令,不听上帝的话,没有把上帝当成上帝;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就是人自己想“像上帝一样”,人把自己当成上帝。用更抽象一点的语言来说,人犯下的第一个罪,从消极的方面说,就是人不服从其生命的真正主人;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就是人要自己做生命的主人,按照我的意志去决定,去行动。
  这样,骄傲的问题就直接涉及到生命主权的问题,是上帝,还是人自己。非此即彼。坚持上帝是人生命的主人,就必定要否定人可以自己做主;坚持人对自己的生命有绝对的主权,就必然干犯上帝的主权。一个被造物,竟然要充当起造物主的角色,这就是骄傲。
  在人之前,撒旦的堕落,也是由于犯下了同样的罪:骄傲。撒旦又被称为“明亮之星”,他在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到上帝的众星之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云的高处,我要使自己像那至高者一样” (注三)。
  “像那至高者一样”与“像上帝一样”是同一个意思,都表达了骄傲的本质。正因为如此,布朗爵士才把骄傲称为“头号的罪恶和罪恶之父,不仅是人所犯的罪恶,而且是魔鬼所犯的罪恶”(注四)。
  正因为是基于上帝与人的关系而提出骄傲的问题,所以,在基督教督教信仰中,骄傲是一个灵性的概念,宗教的概念,无论一个人有没有骄傲的资本,也无论一个人对人如何谦和,但他若没有把上帝当成上帝,没有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失丧的人,那么,他就是一个骄傲的人。
  于是,基督教把骄傲与叛逆直接联系在一起。人不顺从上帝的命令,不走上帝要人走的路,不承认上帝是自己的创造者,不接受耶稣基督做自己的救主,这就是叛逆。骄傲就是这样一个叛逆的人背叛了创造他生命的上帝,而以自己为生命的本源和万事的中心。因此,骄傲首先不是品德的问题,而是灵性上的问题,是是否承认有一位上帝并且要相信他顺从他依赖他的问题。
  2. 有福的起点
  耶稣当年教导跟随他的人说:“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 (在《和合本》译为“ 虚心的人有福了”)(注五),这句话在《路加福音》又记录为“贫穷的人有福了”( 注六),这句名言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乃是说,“承认自己灵性贫乏的人多么有福啊!”
  在犹太人的文化中,“贫穷”当然首先是一个经济上的概念,但它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只表明一个人在物质上的贫乏。“贫穷”更是一个宗教的概念,它指一个人在精神上和灵性上的谦卑,意识到自己的无能,无力,无助,无望而全心全意地依靠上帝。诗人就曾经这样说过自己:“我这困苦人呼救,耶和华就垂听,拯救我脱离一切患难” ( 注七)。而耶稣当年出来传福音时,他曾经打开《以赛亚书》,那上面写着,“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膏我去传福音给贫穷的人,。。。” ( 注八)
  在基督教信仰看来,自从人背离了上帝以来,“心灵贫穷”就成为人存在的一般状态。此种贫穷,可以用一无所有,一无所知,一无所能,一无所是来定义。但是,人却没有意识到这种情况,反而认为自己无所不有,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是。因此,“心灵贫穷”并不是人的自我意识的天然状态,而是人在神圣之光的照耀下反省自己存在的悲惨状况后得到的认识,这是一种反思性的意识,这种意识是唯有当人意识到上帝时才能产生的。就是说,唯有人的心灵面对着无所不有,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善的上帝时,他才能意识到无论自己有多少的有,多少的知,多少的能,多少的是,但在上帝面前,依然是并且也只能是一无所有,一无所知,一无所能,一无所是。因此,说“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实际上是说:“承认自己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
  但这样的承认,若是导向悲观主义,认为人的前景一片黑暗,这不但不会成为人的祝福,反而成为诅咒。承认自己心灵贫乏若要导致“有福”,就应该得出另一个结论,即我不是我生命的主人,我不可能成为我生命的主人。我必须寻找到生命的真正主人——上帝,我要相信上帝,依靠上帝,按照上帝的旨意而生活。这样,空虚就为充实所充满,恨就为爱所取代,污秽就被圣洁所洗涤,有限就进入无限之中。因此,“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这句话就可以解释为:“知道自己一无所有、十分贫穷、全然无助而全心全意依靠上帝的人有福了。”
  人可以从不同的方面探索基督,通过不同的道路走向上帝,但起点都是而且也只能是一个:承认我是一个灵性贫乏的人。相信上帝之路,始于否定自己。
  当一个人承认自己上帝面前一无所有、一无所是、一无所知时。这并不是说他什么也没有,而是说他所有的一切都算不得是有,这不仅是指相对于富有宇宙万物的上帝来说,人所有的那一点点东西,简直就像无一样,同时也是指人所有的一切,都不是永恒的有,都将化为乌有。因此,人不可以依靠这些有和无也相差无几的东西上,人要依靠上帝,只有他才说有就有了有。
  一无所是与一无所知,是同样的道理。
  承认自己是一个灵性贫穷的人,这在世俗的眼光中,是人在作践自己。其实恰恰相反,它是人真正地尊重自己。这不是人性的卑贱,而是心灵的高贵,因为看到自己灵性贫穷的人,是一个站在上帝面前看自己的人,他面对的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主,真理的化身,美与善的本原。只有当人面对着绝对的真,他才能意识到他自己不过是谎言,而渴望不断地进入真理;只有人仰望那至高的善,他才会看到自己的心中堆了一堆又一堆的垃圾,而祈求上帝净化自己的心灵;只有人被那无限的美所吸引,他才会明白这地上的家园只不过是个小客店,他永恒的家园在天国。
  一个瓶子只有空空如也,才能灌进清泉。一个人只有倒空自己心灵中的污秽,他才能走出囚禁自我的牢笼!
  “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这是耶稣所讲的“八福”中的第一福,耶稣的这种教法,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讲,就好像是禅宗的当头棒喝,对于所有那些被自我囚禁的人,不论他们的自我感觉如何不错,耶稣都是大喝一声:嗨!你看到了没有!你真穷啊!要得到祝福吗,首先你要承认贫穷,认识到你一无所有!只有人真的感到打得好,正打在要害之处,打得六魂出窍,他才能幡然改醒。在这痛不欲生之时,猛然间看到了自己的本相:乞丐。一个地地道道的乞丐。我是个乞丐。有什么出路?要饭而已。于是,他径直来到天地间最大的施主——创造天地的主——上帝面前,跪下,祈求说:上帝啊,求你救我一命!
  只有穷人,才能走在通往今天国的小路上。
  只有使自己变贫穷,才能富有万有。
  司布真说,“要升上天国,便要先降卑自己” ( 注九)。这句话揭示了为什么贫穷是祝福。因为只有降卑自己,才能使自己升高,一直升高到天国。耶稣当年指着一个小孩子对他的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回转,变成像小孩子一样,一定不能进天国。所以,凡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是最大的” ( 注十)。上帝要把骄傲的人降为卑微,又高举在他面前谦卑的人。这是探索基督教信仰的A.B.C.,也是生命要得到上帝的祝福的1,2,3。
  
  3.贫穷的人
  在福音书中,灵性贫乏的人实际上指的是所有的人,每一个人。
  无论是黄种人,还是白人,黑人;无论是高贵为一国总统,还是平凡如黎民百姓;无论是五毒俱全的恶棍,还是高风亮节之士,在耶稣基督的眼里都是灵性贫乏的人,无论这个人如何评价自己,无论社会如何评价他一个人,但在耶稣基督看来,他和其他的人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大区别,都是穷人,要是非得比较的话,那也是谁比谁更穷而已。
  基督教之所以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在灵里贫穷的人,是与它对罪的看法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基督教认为,自从人堕落后,他在灵性上就破产了,是个乞丐。
  圣经记载,上帝从天上看世人,看有没有明智的人,有没有行善的人,有没有寻找上帝的人。上帝看到了什么呢?他看到所有的人 “人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为污秽,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注十一)。当然,这不是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没有区别,岳飞与秦桧、希特勒与罗斯福当然有高下之分。从人的标准看,好人与坏人的确大有区别。但上帝的话直指人心,他看到的是每一个人的内心,其深处都有摆脱不了的黑暗,而最大的黑暗就在于人明明在黑暗之中但却不愿意来到光——上帝的神圣之光——之中。就此而论,天下最好的人与最坏的人都是罪的奴仆,都不可能不犯罪。区别不在罪的有无,而在于多少。
  基督教不否认这群穷人之间有分别。这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些穷人愿意真诚地承认自己的确是穷人,是一个不配得到上帝之爱的乞丐,是离家出走的浪子;而另一些穷人则认为自己在灵性上是富翁、一代师表、正人君子,或者根本就不承认人有什么灵性,以为人与动物的区别不过是程度上的差别而已,虽然会哭,会笑,会说话,会撒谎,但还是一个动物,只是高级一点。
  都是穷人,不过是是否意识到这个问题而已。
  耶稣对那些自以为是虔诚的犹太宗教领袖们曾经讲了个一个著名的比喻:
  “有两个人上圣殿里去祈祷,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祷告给自己听,这样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我一切的收入都奉献十分之一。’税吏却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个人回去,比那个倒算为义了。因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谦卑的,必要升高” ( 注十二)。
  从非基督教的标准来看,耶稣的标准不仅不合乎道理,而且不公平、不可思议,但耶稣从来不用世人的标准看待世人,他用他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人,并且坚持认为他的标准就是上帝的标准。上帝喜爱的谦卑的人,祝福贫穷的人,怜悯那些呼求“上帝啊!可怜我这个罪人”的人。上帝看作是义人的人,是承认自己是罪人的人;他赐给恩典的人,是认为自己不配得到恩典的人;他接纳为儿子的,是迷途回返、渴望上帝饶恕的浪子。
  人应当有勇气承认:我不过是尘土而已,来自尘土,在尘土中生活,又归于尘土。
  在世人的眼中,耶稣可能是最坏的医生。病人找医生看病,本来是要他“治病救人”的,但耶稣却要把人治死。他也不是说你这病会导致死亡,而是开口就告诉人:你已经死了,早就死了。人还没有认识到自己在灵性上已经死亡了,就是他的确是死亡了的明证。对于这些得了致死的疾病的人,耶稣认为他们需要的不是一帖灵丹妙药,而是致命的一击,彻底死去。怎么个死法,就是与耶稣一同死在十字架上。只有死人,才能复活。这个治疗的方法,兵书上叫置之死地而后生。
  十字架是死地。
  导致人在灵性上贫乏的根源是什么呢?就在于他成了一个叛逆者、篡位者。
  人之所以成为一个穷人,在基督教看来,是因为人与生命的泉源断了关系,他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源头,就是上帝,生命的创造者。离开了此一创造者,人就将自己的生命推向了深渊,这深渊的名字叫虚无。向后看,人无根,他从虚无中走来;向前看,他无望,他向虚无走去。生,他带不来什么;死,他什么也带不去。忙活了一生,哪怕是挣下个金山银山,也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上帝创造人时,在人心中放了一个宝座,是他为自己──生命的主保留的,唯有他自己才配得坐在上面。但人与上帝隔离了,他们或者是把一些偶像放在宝座上,或者干脆就自己坐在那里了,什么我就是我的上帝!什么相信你自己!什么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都是要我作主,拒绝上帝作主。这就是叛逆、篡位。
  “我”字也可以扩大为团体、政党、民族和国家,也可以变成金钱,美女,权力,声望,等等。
  以我为中心,还是以耶稣为中心,这就是基督教的世界观和一切非基督教的世界观的根本区别、最后的分界线。
  4.什么是骄傲?
  虚心的反面是骄傲。
  斯宾诺莎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深刻地分析了骄傲。他说:
  “一个人自视太高,此种想象叫做‘骄傲’,这可以说是一种疯狂症,因为他张开眼睛作梦,仿佛他能够作出他想象中所能做到的一切事情,因而认这些事情为真实,并且引以为了,因为他不能想象出任何事物足以排斥它们的存在并限制其活动的力量。所以骄傲乃是由于一个人自视过高而引起的快乐” ( 注十三)。
  斯宾诺莎还提出三两个命题:“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是对于自己本身最大的无知”;“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软弱”;“骄傲的人喜欢见依附他的人或谄媚他的人,而厌恶见高尚的人” ( 注十四)。
  在斯宾诺莎看来,骄傲的要害在于“一个人自己把自己看得过高”,而其根源在于人爱自己,“由于爱自己而将自己看得过高就是骄傲” ( 注十五)。这种看得过高有两个基本特点:其一,以为自己能够作出他想象中所能够做到的一切事情;其二,无法想象出任何事物足以排斥它们的存在并限制其活动的力量。可惜,斯氏只是在德性的层次上分析骄傲,他没有进一步看出,骄傲的这两个特征表明的首先是一个灵性的问题。这里的第一个特点说明骄傲就是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而第二个特点不过是从反面说明了我的无所不能,即我的‘能’是不受任何存在的限制的。这两个特点,无论哪一个都表明了骄傲之人对其自身的最大的无知:即他不是上帝,无论他如何有能,但他绝对不可能无所不能,并且,由于他只是一个人,因此,他的每一个所‘能’,他的全部的所‘能’,都是受到了限制的有局限性的‘能’,这限制既来自他个人的本身,从他的认识能力到他的知识结构以及寿命的长短,也来自人的外面,既包括外在的客观条件,也包括他所处的时代,民族,文化和地域。
  当然,这绝对不是否认骄傲的确是一个道德的问题。这个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目中无人。骄傲的人,由于目中无上帝,他必然目中无人,瞧不起别人。
  奥古斯丁对骄傲的分析,是从承认人有灵性出发的。他说:“骄傲是什么呢?只是一种顽固的自高意向,人想离开那本为灵魂所惟一依附的上帝,而以自我为生命之源。这是因为人太爱他自己了” ( 注十六)。
  这种太爱自己可以解析为三个方面:其一,人在与上帝的关系中表现为人要离开真正的生命之源——上帝,而以自我为生命之源,从而人要支配万有;其二,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骄傲表现为以自我为他人的中心,从而支配他人;其三,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骄傲表现为人把自己看成是统治自然的君王,从而任意地支配自然。
  从第二点出发,我们就可以理解斯宾诺莎为什么说“骄傲的人必然嫉妒” ( 注十七)。因为他无视自己的弱点和缺点,也无法忍受他人对自己的公正的评价,他喜欢见依附他的人或者谄媚他的人;同时他无法忍受他人强过自己,尤其是无法忍受他人在学识上,能力上尤其是在德性上高过自己。
  最有趣的是C.S.鲁益士分析的这种现象。他认为,骄傲是世界上没有一人能免除的恶,“这恶在他人身上出现时,人人都会憎厌,而且几乎没有人(除了基督徒)想到自己会犯此恶。。。世界上没有比这恶更不受欢迎的,也没有什么恶我们犯了会比这恶更不自觉。而且我们犯的越多,便越不喜欢他人有此恶” ( 注十八)。骄傲的人无法忍受他人的骄傲,他要与他人的骄傲一比高低。
  骄傲的具体内容表现为什么呢?尼布尔在其名著《人的本性与命运》中,对此作了十分深刻地分析。他将骄傲分为四个方面:权能的骄傲、知识的骄傲、德性的骄傲和灵性的骄傲。
  尼布尔是这样定义权能的骄傲: “人自以为是自满自足,自作主张,满以为自己足以应付一切的变迁。它不知道人生的无常和依赖性,却相信自己为生存的主宰、命运的支配者,和价值的裁判者” ( 注十九)。它一方面表现为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安全,自己的主张和自己独立地位,而不承认自己的软弱;另一方面表现为由于缺乏安全感而拼命攫取权力、地位、钱财和声望来克服掩饰自己的软弱。统治自然统治他人的欲望都是由此而产生的,“人乃借着将一个敌对的意志屈服于自我,来克服那意志之危险,又利用许多被屈服的意志结为一种势力,以防止那因屈服人的意志之行动而产生的敌意” ( 注二十)。并且,“人越是建立了自己的权势与尊容,就越怕他的地位被颠覆,财产丧失,且惟恐他所妄图的被人发觉” ( 注二十一)。如此就可以理解,暴君为什么最害怕刺客,并且又最警惕身边人篡权,而富人老是盯着他的钱袋,担心被贼偷去了,并且还爱怀疑他人一直在算计他的金钱。
  隐藏在权能骄傲背后的是人的支配欲。人渴望支配一切,支配自然,支配他人,支配生命,支配自我,这就是尼采所谓的权力意志。同样,当年大陆流行的一个口号正表达了这样的精神: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C.S. 鲁益士是这样地概括了骄傲的本性:“骄傲的本性的就是要争,不容谁强过它”,不容人正是骄傲的本性,所以会不断地争下去。“我要是个骄傲的人,只要这世上还剩下一个人比我更有权力,更有钱,或者更聪明,他就是我的竞争的对手,就是我的敌人” ( 注二十二)。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支配欲就是占有欲。如陶恕所说,人内心有一个仇敌,“它的主要特点,就是具有占有性”,“它的天性就是要占有,不断的占有。他以极深而且激烈的情感贪求获得外面的‘物’”,让“我的”或者“属于我的”物来占据自己的内心( 注二十三)。占有欲的另一个名称叫做“自私”,骄傲与自私是一体两面。
  知识的骄傲:就是认为我知道一切,否认自己的所知是有限的、可被证伪的,反而以为是终究的真理。尼布尔指出:“人的一切知识都沾染了一种‘主义’的恶染,妄以它为具有那超过实际的真实性。它原是从某一方面取得的有限知识;却妄以为自己是终极的知识” ( 注二十四)。
  虽然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虽然庄子承认:“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虽然蒙田问:“我知道什么呢?”但人往往把自己掌握的有限知识当作宇宙的终极知识。
  古今的哲学,是人在知识上的骄傲的最后注解。许多大哲学家、大思想家都清楚地看到了前人知识的缺陷,但却以为自己的是完美无缺的。马克思用批判的武器批判在他之前的一切社会主义理想都是乌托邦,但却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所设想的共产主义也是一个乌托邦,反而以为他自己结束了一切关于社会主义的乌托邦。
  说到底,人对上帝的知识知道得最少,而恰恰是关于上帝,人却非常自信地认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了!
  尼布尔认为,德性的骄傲就是用自己的道德标准作为道德标准,“人既用自己的标准来判决自己,所以发现自己是善的。当别人的标准与自己的标准不同时,人用自己的标准来判决别人,总发现别人是恶的” ( 注二十五)。
  中国人很看重“面子”,尤其是这面子上的“德性”光彩。若说一个人“缺心眼」,还不算太坏,那至少意味着他憨厚老实。但若说一个人“缺德”,那就惨了,没人样了。当然了,女孩子有时笑着说“你真缺德”,应属于例外,那是耍娇哪。古人讲“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立功、立言皆不易,于是人人似乎都以为自己可以立德了,于是就有了什么人皆可以为圣贤,什么满街都是圣人,什么六亿神州尽舜尧。因此,一个真正骄傲的中国人认为最值得他骄傲的,不是他的金钱和地位,而是他的德行:他是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好人,正人君子。
  正因为这样,我们中国人特别反感基督教关于人都是罪人的观念,因为这与人都可以成为圣人的观念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但是,路德说得好,一个罪人不愿意承认自己为罪人,即是他的最后罪案。人不再认识上帝的最后证据,就是他不认识自己的罪。凡是自以为义的罪人,必不知道上帝就是审判主,也不需要上帝作为他的救主( 注二十六)。
  最可怕的骄傲是通常所谓的灵性的骄傲(华人称之谓属灵的骄傲,实在不妥,凡是骄傲,都只是属世界的)。尼布尔说,“宗教与其说是人的内在德性对上帝的追求,毋宁说它是上帝与人自抬身价之间的最后冲突的场所” ( 注二十七)。因为在道德的骄傲中隐藏的自比神明的恶,在宗教上就直接表现出来了。
  灵性的骄傲表现为自认为自己是最虔诚的人,自己比其他人更热爱上帝,他渴望自己在上帝的儿女中居首位,别人都听从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自己对上帝的理解最正确,并且掌握了全部的真理。与之对应的是宗教上的不宽容,用侮辱、谩骂的语言述说与自己不同的信仰,用暴力的手段镇压与自己信仰不同的人。
  灵性骄傲的人并不一定出言不驯,相反,他甚至会常常说自己是一个大罪人,但那得他自己说,若是别人说了,他准得同你急,或者至少伤心得要死。虽然他会把“我算不了什么”常常挂在嘴上,但心里会冷笑,笑他人连“我算不了什么”都不敢承认。正如爱德华兹所说,灵性骄傲的一个确切标志就是,骄傲的人非常看重自己的谦卑,但是真正谦卑的人却认为自己是非常骄傲的。
  这就是人,他为自己的权能而骄傲,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以为我无所不能;为自己的知识而骄傲,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以为我无所不知;为自己的德性而骄傲,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以为我无所不善;为自己的虔诚而骄傲,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以为我无所不有。一句话,在人的全部骄傲背后隐藏着一个最可怕的邪念﹕我就是上帝!
  5.虚心是福
  根据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教诲,人若要得到上帝的祝福,他就不应当拒绝承认自己在灵性上的贫穷。什么是拒绝承认灵性上的贫穷呢?那就是拒绝承认人是一个被造者,他虽然是自由的,但却处处受到束缚;虽然能超越自己的有限性,但却永远也达不到无限;虽然渴望独立,但却不可避免地处于依赖地位。总而言之,人是罪人,他需要被救赎。拒绝承认人在灵性上的贫穷,必然导致拒绝承认耶稣基督是主。
  一个人若拒绝承认耶稣是主,即使他看到并且承认自己的能力是有限的;即使他不想支配自然也不愿意支配他人,但在上帝的心中,他仍然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他并没有为自己能力的有限而绝望,从而使自己降服在无所不能的上帝面前。
  一个人若拒绝承认耶稣是主,即使他看到并且承认自己的知识是有限的;即使他从不认为自己有限的知识是绝对真理;即使他甚至承认自己是一个无知的人,但在上帝的心中,他仍然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他满足于知识的有限并以无知为正常状态,而不肯进入生命的真理之中。就是说,他不肯承认上帝是无所不知的。
  一个人若拒绝承认耶稣是主,即使他承认自己的德性是不完美的,即使他看到了自己诸多的缺点、弱点和邪恶;即使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心灵败坏的人,在上帝的心中,他仍然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他仅仅承认自己的德性是不完美的,他还没有谦卑地来到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一无所是,他拒绝以上帝的美善为自己的美善。
  一个人若拒绝服从耶稣基督,即使他在表面上承认耶稣是主,但在上帝的心中,他仍然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他还没有在上帝面前谦卑下来,承认自己不过是一个得救了得罪人而已,因此,他应该效法耶稣,倒空自己,舍弃自我,背上十字架来跟随耶稣基督。
  美国一位最伟大的神学家爱德华兹曾经说,属灵的谦卑是真实宗教(即基督教)的本质。耶稣说“心灵贫乏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虚心的人所能够得到的生命的祝福,就是天国, “天国是他们的”。这里的关键就在于,一方面,虚心的人是为上帝所喜爱所接纳的人,是上帝的爱子,是耶稣基督要拣选的门徒。另一方面,虚心的人他渴慕上帝,他完全依靠上帝的怜悯,他完全信赖上帝的恩典,他一心跟随耶稣基督走路。这样,上帝就在他的心中,天国就在他的心中,不论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不论他或生或死,这都是绝对不可改变的,因为把天国赐给人的,是永不改变的上帝。
  注释:
  注一,注二,《圣经》(新译本),《创世纪》 第二章 第17节;第三章 第5节。
  注三,《圣经》(新译本),《以赛亚书》 第14章 第13 至14节。
  注四,莫蒂默。艾德勒,查尔斯。范多伦 合编,《西方思想宝库》编委会译编,《西方思想宝库》,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年,长春,第408至409页。
  注五,注十,《圣经》(新译本),《马太福音》 第5章 第3 节;第18章 第3 节。
  注六,注八,注十二,《圣经》(新译本),《路加福音》 第6章 第20节;第4章第18节;第18章 第11 至14节。
  注七,注十一,《圣经》(新译本),《诗篇》 第34首第6节;《诗篇》 第14首第3节;。
  注九,转引自,斯托德 著 潘苏齐冰 等译,《基督教文化的挑战》,宣道出版社,香港,1994年2版,第34页。
  注十三,注十四,注十五,注十七,斯宾诺莎 著,贺麟 翻译,《伦理学》,商务印书馆,北京,第1981年,第110至111页;第196至197页;第146页;第197页。
  注十六,注二十六,转引自 尼布尔 著 谢秉德 译,《人的本性与命运》,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89年4版,第200页;第193至194页。
  注十八,注二十二,C . S鲁益士 著 余也鲁 译,《返璞归真》,海天书楼,香港,第1998年4版,第96页;第97 至98页。
  注十九,注二十,注二十一,注二十四,注二十五,注二十七,尼布尔 著 谢秉德 译,《人的本性与命运》,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89年4版,第184至185页;第187页;第188页;第189页;第193页;第194 页。
  注二十三,陶恕 著,薛玉光 译,《渴慕神》,宣道出版社,香港,1994年13版,第20至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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