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十三期 | 2004年3月]

我的良心是为上帝的话所约束----读《路德选集》下册

范学德

  
  路德选集上卷的资料由宾夕法尼亚州葛德斯堡信义神学院的著名院长汶滋(Abdel Ross Wentz)选定,下卷由章文新在哲吾大学教授希勒得布兰(Franz Hildebrandt)的襄助下编选而成。
  汶滋在其导论中说:路德一生中最重要的事就是他有深刻的宗教经验——惟独因信基督得救的经验。一五二一年四月,在沃木斯(Worms)审问中,路德庄严宣告:“我的良心,我的良心是为上帝的话所约束。除非有人能够根据圣经而用理智的明晰论据来说服我,我不愿,亦不能取消前言。愿上帝帮助我!阿们!”从此,近代史开始了。在此之前,人人都以为教皇,会议与帝王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从此之后,人人都知道世界上另有一种力量是不能抗拒的,那就是圣经,理智与良心。
  翻译圣经是路德对复原教运动的最重要的贡献。其译本最好地保存了复原教的两大原则--因信称义,和以上帝的话为最高的权威。
  路德宗其论题为因信称义。其规范为圣经。其精神为保守。其目的为宣传福音。
  汤清在其导论中这样扼要地评价路德的名著:路德选集上册收集的《论善功》开近代基督教伦理学的新纪元。《罗马教皇权》拆毁了教皇神权的基础。三大改教名著之一《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集路德民族思想之大成。之二《为教会被掳于巴比伦》集路德神学思想之大成,之三《基督徒的自由》集路德宗教思想或属灵经验之大成。
  路德选集下册的《基督教学校》开复原教会尤其是路德宗教会注重宗教教育的先河。《论翻译》显明了路德翻译圣经达到了修达雅的高峰。《施马加登信条》是路德教义的结晶品,并成了路德宗若干教会的信条之一。《论教会会议与教会》为路德老年时期的代表作。
  路德选集由徐庆誉和汤请翻译,收入历代基督教名著集成,1991年4版,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出版。
  
  第十篇: 《为设立与维持基督教学校致德意志各城参议员书》
  
  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指出:路德亦以宗教教育家著称。他在这部有关教育的杰作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教育主张,使他在宗教教育上和普通教育上,都居一重要地位。(第7页)
  
  路德一开始就宣告:虽然我在三年前就收到了禁令,要我缄默不言。但上帝开了我的口,吩咐我说话,我只要“一息尚存,就要说话,必不静默,直到基督的公义如光辉发出,祂的救恩如明灯照亮。。。因为不论我个人是怎么样的人,我能够在上帝面前赤心吐胆地说,我不是追求自己的利益。我若缄默不言,我所得的利益更多,但我是以至诚对待你们和整个德意志。不管人信与不信,我对德意志负有神的使命。我要坦白忠实地告诉你们各位,若你们在这事上听从我,其实你们并不是听从我,乃是听从基督;如果你们不听从,你们并不是蔑视我,乃是蔑视基督。”(第9至10 页)
  当基督徒用基督教的方法来教育子女时,魔鬼就采取了最聪明的计谋来加以破坏,过去是设立许多坏的修道院学校和教士阶级,如今则是完全不让任何人读书,“以求保存他的国,并把持青年。若他可以把持青年,他们就在他以下长大属于他了,谁能从他的手里取去什么呢?如是他便稳妥地占有全世界。因为若要给他很大的打击,这打击就一定要来自那些认识上帝并能把圣经宣讲给别人听的青年。”(第11 页)
  “对付魔鬼这些秘密的和狡猾的攻击,就必须有基督徒的严正态度。亲爱的先生们,若为一个城市的安全和繁荣,每年必将一笔巨款花费在军火,道路,桥梁,水坝,和其他无数的事项上,那么为什么至少花费同样多的钱,聘请两个合格的人,来教育青年呢?”而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拿出一部分金钱来维持学校,训练贫苦的小孩。这是很有价值的投资。”(第12 页)
  路德呼吁:“当上帝的话和恩典在这里的时候,赶快使用罢。要知道上帝的话和恩典,正如过路的风雨一般,是一去不复返的。”(第14 页)
  将知识传给子女,这就是上帝的话(命令)。“我们老年人除了照顾,教育,并培植青年以外,还有什么其他生存的目的呢?蒙昧无知的青年不能教育自己,也不能保护自己,所以上帝把他们付托给我们。我们这些有经验,知道什么是对他们有益的老年人,是要向祂交帐的。。。我相信在一切外表的罪恶中,上帝看为最大的罪和最值得严厉处分的罪,就是不使儿童受适当的教育。 ”(第14至15 页)
  这个罪就是忽视和玷污灵魂的罪。“亲爱的主上帝阿,玷污处女或别人的妻子(这是肉体的并为人所认识的罪,是可以得赎的)比起忽视和玷污灵魂的罪来(这罪是不为人所认识的,也是无法得赎的),还算是最小的罪了。这世界是永远有祸了!在我们当中每天有小孩出生,也有小孩长大,但可惜没有人照顾和教导他们,而让他们随便行动。”(第15 页)
  “参议员和首长的责任,即是要对儿童的教育,予以最大的关切。全城的生命,财产,和荣誉,既都是付托给他们去妥为保护,假如他们不日夜尽力促进城市的幸福和进步,他们对神对人就是放弃了职责。。。一个城市最好和最大的幸福,安全,与力量,是在于有许多贤能,博学,诚实,良好的公民。这种人能够为城市积蓄财宝和其他各种货物,而且能够保护它们,善用它们。”(第16 页)
  公民有待于教育。我们“不能等待人才自己长成,也不能从石头和木块中雕刻人才出来;上帝既然赐给了人们一些才干,使他们能以解决问题,祂就不要行什么神迹,所以我们自己要尽自己的力量,不要吝惜劳力和经费,化育人才。”(第17页)
  学术和语言对于化育人才是不可缺少的。有人认为只要能够用德文讲解圣经和上帝的话就够了。教授语言和其他学术没有用处。对此,路德的答复是:“学术和语言对了解圣经和执行政治,不仅无害,而且是一种更大的装饰和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尊重它们。(第18页)
  “虽然福音每天只是靠圣灵传来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它是借语言传来的,借语言传播的,也借语言保存的。” (第18至19页)“我们若没有语言,就无法长久地保存福音。语言好比是鞘,内面所藏的是这把圣灵的宝剑;又好比是一个匣子,内面所放的是这颗珠子;又好比是瓶,内面所装的是这美酒;也好比是储藏所,内面所收藏的是粮食。又如福音书所说的,语言好比是筐子,里面装着这些饼,鱼,和零碎。假若我们疏忽,让语言消灭,(愿上帝禁止!)我们不仅将丧失福音,而且到最后,我们将无法讲或写正确的拉丁文或德文。”(第19至20页)
  “除非语言存在,否则福音终不免消灭。。。这事从经验已有证明,而且现在还有证明。继使徒代以后,语言衰落了,福音,信仰,和整个教会也衰落了,直到它们在教皇钳制之下,堕落更深。语言衰落以后,教会就很少有什么美好的事表现出来,反因语言衰落,有许多可憎的事发生了。反之,语言恢复以来,便发生了极大的光辉,而且完成了许多伟大的事业,使全世界都惊奇,不得不承认,我们现在所有的福音,和使徒时代的福音是一样纯洁,并且完全达到了原来纯洁的水准,超过了圣耶柔米和圣奥古斯丁的时代所有的。总之,圣灵不是笨伯,并不做不智和无益的事,祂把语言看为是对教会非常有价值的,非常必要的,以致常从天上把它们带下来。单凭这一点,便足够激励我们殷勤诚恳地对它们追求,而不藐视,因为圣灵自己再度叫语言在世界上复兴起来。”(第20至21页)
  路德告诫基督徒“不要因有一些人自夸有圣灵而藐视圣经”,因为他也曾经受了圣灵地感动,而且见到了圣灵。” 但是,“若语言没有帮助我,叫我对圣经有了准确的认识,我就真是业己大失败了。。。魔鬼所重视的,不是我的精神,乃是我论圣经的口和笔。因为我的精神除把我自己以外,不把什么从他取去,但圣经和语言叫他在世界上无法立足,而这对他的国乃是一种损失。”(第23至24页)
  设立学校是绝对必要的,“即令学校和语言不是为圣经和上帝的缘故所必须的,仅是以下的一个理由,就应当使我们普设学校,教育男女儿童。这理由即是:世界为维持本身起见,必须有贤能的男子和妇女,以便男人可以管理国家和人民,妇女可以理家训练子女及仆人。这样的男子是从男孩子里产生的,这样的妇女是从女孩子里面产生的。所以我们应该以适当的方法,教育我们的男女孩童。”(第25页)
  论到自己,路德说:“假如我有小孩而可能做到的话,除叫他们学习语言和历史以外,我还要叫他们学习声乐,器乐,和数学。这些功课不都是儿童的游戏吗?希腊从前便是拿这些学课训练儿童,使他们成为有奇才的男女,熟悉各种工作。我过去没有多读诗人和历史家的著作,也没有人教我,现在我还在懊悔!”(第27页)
  最后,路德请求“应当不吝惜劳力和经费,设立图书馆,在那能够负担得起的大城中更要设立。”(第29页)“我要和学者商量,选择优良的书籍。首先应该收藏希腊文,拉丁文,希伯来文,和德文的圣经,以及其他各种语言所译的圣经。然后我要尽所能觅得的,收藏最好和最古的希腊文,希伯来文,和拉丁文的注解。此外,还要收藏那帮助我们研究语言的书籍,如诗人和演说家的著作,不论是异教徒的或基督徒的,也不论是希腊文的或拉丁文的;因为从这些书里面,我们可以学习文法。各种学术的书也当收藏。最后,关于法律和医药一类的书,也应搜罗,但应该注意选择注解。在主要的书中,应有编年史和历史,不论是用那种文字写的都可以;因为它们对世事的认识和控制,尤其是对上帝奇妙工作的认识。是很有价值的。”(第31至32页)
  
  第十一篇: 《论贸易与重利盘剥》
  汤清在本篇序言中指出:路德虽不是经济学家,但他认为基督教的信仰,必须贯注于生活各方面。路德对新兴的资本主义深恶痛绝。他重农轻商,以贪财为万恶之源,以剥削为非法;他处处为穷人设想,为穷人说话,他主张保存同业公会,并以立法来遏制资本家,提高工人生活,他号召人把经济生建立在爱人如己的原则上。他认为工作是获利的惟一正当方法,他甚至主张对重利盘剥的人不发圣餐,不行葬礼。此文虽不是路德最重要著作之一,但无疑是最有兴趣,最有报导性的著作之一。(第34至35页)
  路德深知自己的这部书“必定十分无效,因为罪恶已深,积重难返,而且风行各国”,但他之所以写,是为了让基督徒凭自己的良心判断是非。(第37页)
  在商人中间奉行了“一个共同的法则”,即“我可以尽可能以高价出卖我的货物。” 路德严厉地抨击了这个法则,说“这是对贪婪让步,又是进入地狱的捷径。”它不仅无耻地“违反基督教的爱,而且违反天理。这样,贸易对人有某么益处呢?贸易既以这种不公道为主要的原则,它怎能够没有罪恶呢?基于这一原则的贸易,无非是等于抢劫和偷窃他人的财物。”(第38至39页)
  路德特别反对当时各地流行的一种风俗:替别人作保。他说:“圣经禁止任何人替别人作保,除非他完全能够并愿意承当债务,偿还债务。”(第43页)
  路德提出了与人交易的四种基督徒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让他们抢夺我们的财产,如基督在马太福音五章所说的:“若有人要拿你的外衣,连里衣也由他拿去。而且不要向他索回。”第二种方式:按照各人的需要白白分给各人。这是基督徒的一种崇高作为,所以不为人民所重视,若一旦予以实行,商人和商业就都减少;因为凡实行这种方式的人,必须真仰赖上帝援助,而不靠自己积蓄财产,知道自己虽四壁萧然,上帝却要养活他。第三种方式是借贷。即是我把财物借出去,有还的,我就收回,若没有还的,也就罢了,就把它当做礼物。第四种贸易的方式,是以现金或实物来做买卖。(第45至48页)
  关于第一种方式:路德再三强调,一切借口都是不中用的,因为这是上帝的命令。他“发了这个命令,乃是要在我们心里建立和平,纯洁,和属天的生活。” “若是上帝没有叫我们遭受不公道的损害,好叫我们的心可以离弃世上虚假的财宝,任凭它们失去而不介意,并把我们的希望寄托在那看不见和永远的财宝上面,那么要我们对俗世的财产保持纯洁心,乃是不可能的。所以凡舍不得自己财宝和不愿意把外衣连里衣一同舍弃的人,乃是放弃自己的纯洁和永远得救的希望,这纯洁和希望原是上帝训练他并驱使他去得着的。”(第62至63页)
  关于第二种方式:路德认为有三种惯例或习俗是违反它的。第一种习俗是人对朋友,对没有需要的富人和有权势的人送礼,却忘记了穷人(第65页)第二种习俗是人们不肯对仇敌施舍。第三种习俗是,那些应该教导和统治别人的人物,用“施舍”或“为上帝所有的施舍”的美名,“来称呼那为教堂,修道院,小礼拜堂,圣坛,钟楼,钟铃,风琴,图画,塑像,金银装饰品,礼服,以及弥撒,晚祷,唱歌,读经,遗嘱基金,和会社等项所有的施舍。。。以致有一百个圣坛和晚祷,却没有一个人肯为穷人备一席饭,更谈不上将粮食供给一家穷人。”(第67页)
  总而言之,基督徒处理俗世财物的主要方法就是:“即施舍,借贷不取费,和让人用暴力夺取。”(第75页)
  
  第十二篇: 《论翻译》
  一五二二年九月,路德用德文翻译的新约首次出版。以后他与同工翻译了旧约。他的目的是要使平信徒可以亲自阅读圣经。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指出:路德翻译的圣经,表明他不仅是大改教家,而且是大文学家大诗人。他的德文圣经奠定了近代德文的基础,成了联合散漫德意志的动力。凡在他以后翻译圣经的,大都从他的德文圣经得到了鼓励和益处。一五三零年路德写了论翻译一文,用书信方式,将他翻译圣经的方法加以说明和辩护。(第88至89页)
  
  路德首先讨论了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他将保罗在罗马书三章所写的话译成“人称义是仅因着信”?为什么他在德文中加上了保罗的原文没有的一个“仅”(Sola)字,
  针对这个“仅”字引起的轩然大波,路德宣告:“我要用这个字;我命令用这个字;我的意志就够作为理由。”路德拒绝教皇党徒的弟子们作他的教师和审判者。“他们是博士么?我也是。他们是博学的吗?我也是。他们是传道人么?我也是。他们是神学家么?我也是。他们辨护论家么?我也是。他们是哲学家么?我也是。他们是辩证家么?我也是。他们是讲师么?我也是。他们有著作么?我也有。我要更进一步自夸。我能解释诗篇和先知书,他们却不能。我能翻译,他们却不能。我能祷告,他们却不能。且讲较低的事罢!我能应用他们的辩证学和哲学,而且比他们都好;此外,我确知他们他们当中没有一人懂得他们的亚里斯多德。”(第92至93页)
  路德虽然对罗马的党徒夸口,但却谦卑地对自己的人民详细地揭示他为什么选用“仅”字:“我十分明白,罗马书三章的希腊文和拉丁文都没有solum这个字,”但是,“要翻译得清楚而有力,就得加上这个字。我既要在翻译上说德文,我所要说的乃是德文,而非拉丁文或希腊文。。。这虽不是拉丁文和希腊文的用法,却是德文的用法。德文常加上“仅”字,为的是使 “没有”或“非”的意义更完全,更明晰。” (第94至95页)
  我们不可问拉丁字母当怎样说德文,“关于一点,我们必须在家里问母亲,在街上问孩子,在市场上问一般人,看他们嘴里如何说,照他们的说法来翻译。那样,他们才能懂得我们,也知道我们是对他们说德文。(第95页)
  路德举例说:用德文翻译天使对马利亚的问候,一向是照着拉丁文直译为:“我问你安,满了恩典的马利亚,主和你同在了!”但是,德国人不会说:“你满了恩典”。因此,路德将其译为“蒙恩的”,叫一个德人能照他的想法,想到天使问候的意义了。但教皇党徒却认为路德败坏了“天使的问候”。路德说:“可是我还没有用最好的德文来翻译呢。设若我用最好的德文来翻译。这问候应该为:‘祝贺你,亲爱的马利亚,’因为天使如果用德文问候,那正是他所要说的”(第96页)
  当然,“在另一方面,我并不轻易忽视字面的意义。一段经文若是重要,我就与我的助手很小心地保持字面意义,而决不任意离开它。例如基督在约翰福音六章说:‘人子是父上帝所印证的。’若把这译为:‘在人子身上,父上帝印了祂的记号,’或‘人子就是父上帝所指的,’那就是较好的德文。但我宁愿破坏德文,而不愿与字面分离。”(第98页)
  路德更进一步地说:“当我在罗马书三章插入‘仅’(Solum)这字时,不仅我是依据于语言的性质,而且原文本身和圣保罗的意思也都需要有这个字。在那一节,他论及基督教教义的主要点。即我们因信基督称义,而非因遵行任何律法称义,并且他完全废弃一切行为,甚至说,律法虽是上帝的律法和道,但律法的行为并不能帮助我们称义。。。所以凡要清楚地说明将一切行为废弃的人,就必要说:‘我们仅因信称义,而非因行为。’不仅语文的性质,而且事实的本身,都需要这样翻译。(第99页)
  路德并非是惟一或首先说到仅因信称义道理的人。在他以前,安波罗修,奥古斯丁和许多别人都如此说过;而保罗的话更是非常强调称义不是由于行为,仅仅是因为信了。因此,“这事情的本身使我不得不说:‘仅因信称义’,德文的说法也使我这样说;教父们也这样说;人民所处的危险也逼着我这样说,好使他们不仍旧依靠行为,而无信心,以致失去基督。尤其在这些日子中,他们久已习于行为,真需要一种力量,使他们不再倚靠行为。所以,这不仅是对的,而且是必须尽量浅显完全地说:‘仅因信,而非因行为,才使人称义。’我所抱歉的,就是没有加上‘任何’着眼来说:‘非任何律法的任何行为’,因为那样才算说得完全圆满。”(第101至102页)
  路德还讨论了第二个问题:已死的圣徒是否也为我们祈求,路德作了一个简短的答复:“上帝的话没有一句,吩咐我们呼求天使或圣徒来为我们代求,并且圣经中也无此例子。所能找着的,乃是天使与列祖和先知谈话,但他们从未呼求天使为他们代求。。。所以我们不可劝告人或容忍人呼求已死的圣徒为他代求,或教训别人如此行;我们倒要反对并劝告人避免这样的事。”(第102至103页)
  
  第十三篇: 《施马加登信条》
  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介绍说:教皇于一五三五年二月,向德意志复原派探询,他们对他所宣布召开的会议有什么意见,于是,路德应撒克迅选侯腓勒德力约翰之请,写了这个信条,说明什么是不能与罗马教妥协的,什么是有讨论余地的。路德此时已放弃借教会会议使双方复和的希望。他写此信条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要将复原教与罗马教不同的地方尖锐地表明出来,因为他觉得墨兰顿的奥斯堡信条和辩护都太低估了双方的歧异。第二个目的是他相信自己不久于人世,想借此信条使后代知道他的立场到底怎样。此一文件共含二十一信条,于一五三六年十二月脱稿。一五三八年春他细心将它修订后出版。它是路德宗脱离罗马教的正式宣言。今日仍为路德宗教会的信条之一。(第107至109页)
  
  第一部 论尊荣的神至高的信条
  路德说,这些信条“正如使徒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和小孩通用的基督徒要学所教训的。关于这些信条大家并无争辩,因为双方都承认它们。所以现在用不着多讨论它们。”(第113页)
  第二部 论耶稣基督的职务或我们得救的信条
  “第一和主要的信条就是:我们的神和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为我们称义复活了(罗4:25)。。。既然我们必须如此相信,而且不能靠任何行为,律法,或功德称义,那么显然惟有这信才能使我们称义。”因此,“就令天地和地凡不永存的东西都毁坏,我们在遵守这信条上,一点也不能让步。。。我们对抗教皇,魔鬼,和属世的言行,都根据于这信条。所以我们对必须坚信这教理,而不怀疑,否则一切都要失败,而教皇,魔鬼,和世界就要胜过了我们。”(第102至103页)
  第二信条:论弥撒
  
  “教皇制度中的弥撒必然是最大最可怕的可憎之事,因它直接与这主要信条剧烈冲突,然而它在教皇他的偶像崇拜中,乃是最金玉其外的。。。关于这信条没有可以让步的,因为第一信条对此不容许。这一论弥撒的信条不免要占据会议的全部时间。因为他们纵使在其他信条上可能向我们让步,但他们在这信条上总不能让步。正如坎伯纠(Campegius) 在奥斯堡说过,他与其让弥撒被废,宁让自己被撕裂;照样我靠上帝扶持,与其让举行弥撒的一个善或恶的庸工,被看为与我的救主基督耶稣同等,甚或更高,我也宁让自己被化为灰烬。因此我们是永远分离,彼此为敌。他们很知道,弥撒一衰败,教皇制度便荒凉。在他们容许这事发生以前,他们若能做得到,便要把我们都处死。”(第114至116页)
  在第二信条之下,路德还讨论了六个问题:
  第一是炼狱“和与之相连的仪式和商业,都应看为只是魔鬼的幽灵罢了。因为它与主要信条相冲突。”并且上帝并没有吩咐我们对死者作什么。所以假如这不是错谬和偶像崇拜,也是可以安全地省略的。”(第116至117页)
  “第二,由是邪灵现形为死者的灵魂,作伪多端,用不堪述说的谎言和欺诈来索取各种弥撒,晚祷,朝圣,和其他施舍。以往我们非接受这一切为信条,予以遵行不可;教皇也把这些东西和弥撒以及其他可憎的事,都一概批准了,在此我们也一点不能让步。”(第117至118页)
  第三是朝圣。“朝圣并不是出于上帝的话,并没有吩咐给我们,也并不是必要的,因为人们能由更好的方法得牧养,并且能省略这些朝圣而无罪无危险。”“因此在这里我们也不能让步。我们要宣讲,以这种朝圣为不必要的,有害的;这样,朝圣就要自归消灭了。”(第118页)
  
  “第四,是各种会社。它们由修道院,小礼拜堂,教区神甫将那替活人死人所举行的弥撒和善功派给并卖给。这不仅纯是人的玩具,违反上帝的道,绝对不必要,和未经吩咐的,而且是违反论救赎的主要信条的。所以这是无可容忍的。”(第118页)
  
  第五,圣徒遗物。也应当老早就被废除,它们并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它们既是未经吩咐的,也是未经劝告的,又是完全不必要的,无用的。但最坏的事乃是:他们认为这些遗物可以赦免人的罪,且把它们尊为善功和对上帝的服事,像弥撒一样。”(第118至119页)
  第六,赎罪票。这是“不可容忍的,不仅是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没有需要,没有命令,而且是违反那主要的信条。”(第119页)
  
  “呼求圣徒也是敌基督者所有的一种弊端。它与主要信条相冲突,而且败坏对基督的认识。关于它圣经中既无吩咐,又无劝告,也无例可援。
  。。。
  总之,弥撒本身,以及凡从它发出和与它相联系的事,我们都不能容忍,而必须弃绝,以求保守基督所设立的纯正圣餐,用信心去举行去领受。”(第119至120页)
  第三信条 论小礼拜堂和修道院
  
  “小礼拜堂和修道院,原是为教育博学的男人和贞洁的妇女而创立的,应当恢复原来的功用,以求训练教会的牧师,传道人,执事,和城市邦国的政府人员,并训练受过良好教育的处女作家庭主妇和母亲,等等。若修道院不是为达到此目的,就不如把它们废弃,而不可把它们和其亵渎的,由人捏造的工作,看为优于基督徒的通常生活,和上帝所属命定的身分。因为这一切也是违反论耶稣基督救赎人的主要信条。”(第120页)
  
  第四信条 论教皇制度
  “教皇照上帝的律法或上帝的话并不是全基督教的头,(因为这名只属于一位,即耶稣基督)。他只是罗马教会,和那些或由自愿或由人的办法(即由官长)而与他联系之基督徒的主教和牧师。他们并不是在他底下像在一位主底下一样,而是与他为弟兄和同僚,如古代教会会议和圣居普良的时代所表现的。”(第120至121页)
  
  “教皇制度是人的虚构,是未经吩咐的,不必要的,无用的。。。它并不执行任何基督徒的职分;所以教会的维持与存在必须不要有教皇。”(第121页)
  “假设教皇在这一点上让步,不以自己根据神权或上帝的命令来居至上地位,而我们又必须有一个头,好叫大家都服从,以求保守基督徒的合一,以抵挡小派和异端,更且这样的一个头乃是由大家选择,罢免。。。又假设罗马教皇愿意让步,接受这一点(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苛如此他便得让他整个的统治权利和教谕都被推翻,这件事,用简单的话说,是他决不能做的,)然而,这对基督教也并无辅助,因为比前必有更多的小教派兴起来。”(第122页)
  
  “所以为求治理并保守教会,最好是大家都生活惟一的头基督之下,而所有主教都在职位上一律平等(虽然他们在恩赐上不平等)在教理,信仰,圣礼,祈祷,和爱心受作之工等等上也都同心合意,正如圣耶柔米写道,亚历山大城的神甫共同治理教会,又正如使徒们和后来全基督教的所有主教也都如此行,直到教皇高抬自己,超过大家。”(第122页)
  
  第三部 信条
  
  一、论罪恶。“我们必须承认,如圣保罗所说的“罪是从亚当一人而来,因他的悖逆,众人就成为罪人”(罗5:12),为死和魔鬼所辖制。这乃是称为原罪。
  这罪的后果是十条诫命中所禁止的恶行,即如不信,假信,拜假神,不怕上帝,放纵,绝望,盲目,总而言之,就是不认识或不重视上帝;又如撒谎,发假誓,不祈祷,不呼求上帝,不重视上帝的话,违背父母,杀人,不贞,偷窃,欺骗等等。
  这种原罪是人性深沉的败坏,什么理智也不能了解它,而只能由圣经的启示(诗51:5;罗5:12以下;出33:3;创37以下)去认识它。因此凡经院学者论这信条所教训的,无非是错谬和盲目。。。”(第124页)
  二、论律法。律法是由上帝所颁布的,“律法的主要功用或力量,乃在乎揭露原罪及其果子,并使人知道他的本性堕落何等深沉”(第126页)
  三、论悔改。人的悔改不是“自动的痛悔或是制造出来的悔改,乃是被动的痛悔,真心的伤痛,受苦,和死的感觉。这就是所谓开始真悔改。人在此要听见有话说:不拘你是是显然的罪人也好,或自以为是圣人也好,你算不得什么。不拘你是多么伟大,聪明,大能,圣洁,你的本身和行为都必须改变。在此没有人是善的”。但是,“在另一方面,福音使人得安慰和赦免,不仅是借着一个方法,也是借着道和圣礼,及相类的事。”(第126至127页)
  论教皇党徒的假悔改
  路德认为,教皇党徒“论悔改所教训的,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他们不认识什么是真罪恶。他们对原罪也没有正确的认识,却说人的本来能力依然完整,没有败坏;理智既能正确地施教,而意志也能确地去遵照着行;一个人只要照他的自由意志尽心力而为之,上帝就一定赐他恩典。”他们以为人若真悔改,认罪,补罪,他就该赚得赦免了,在上帝面前给罪恶付了代价。但是,他们既未提到信仰和基督,又未向人宣告赦罪的功效,而人只希望靠自己的行为胜过罪的安慰只是根据他对罪恶的数述和自贬。这种认罪悔改所产生的磨折,恶事,和偶像崇拜,真是罄竹难书。(第127至128页)
  真悔改“它不辩论什么是罪,或什么不是罪,乃将一切总拢起来,说:我们里面所有的无非是罪。”而“凡承认自己里面所有的都是罪的,就将所有的罪都包括了,而不将任何罪除外或遗忘。”(第132页)
  真悔改乃不断地悔改,“一直到死,因为他一生当与存留在肉体中的罪交战,正如保罗作见证说:‘我与肢体中的律交战’云云(罗7:14-25),而这并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而是靠那随赦罪而赐下的圣灵。这恩赐天天除净尚存留的罪,使人真成为圣洁。”即使“圣人也还有原罪,必须天天悔改并抵挡原罪,他们若陷在明显的罪中,即如大卫陷在奸淫,谋杀,和亵渎的罪中,那么信仰和圣灵就离弃他们。因为圣灵不准罪掌权,占上风,以致达到成熟的地步,倒是抑制和压服罪,使它不至猖獗起来。假如罪为所欲为,那就足以证明不再有圣灵和信仰了。”(第132至133页)
  四、论福音。“福音在我们与罪作战上借着各种方法,给与我们劝勉和帮助,因为上帝的恩典是特别丰富的。第一是借着所传的道,将赦罪的应许传给普世的人听,这就是福音的特殊任务。第二是借着洗礼。第三是借着圣餐。第四是借着钥匙权,并借着弟兄们的交谈和安慰。”(第134页)
  五、论洗礼。这“无非是上帝的话临在水中,是由祂设立的,或如保罗所说:‘在道里的洗,’也如奥古斯丁所说:‘道临于水中,就成了圣礼。’。。。我们主张婴孩应当受洗。因为他们对基督所应许的救赎也有分,教会应当给他们施洗。”(第134页)
  六、论圣餐。“我们主张圣餐中的饼酒,是基督的真体血,不仅是由虔敬的基督徒领受,也是由邪恶的基督徒领受。。。只给饼,并不是基督所设立的全部圣餐。我们奉上帝的名尤其严咎并咒骂那些不仅省略饼酒,而且专横地禁止,弃绝,并亵渎整个圣餐为异端的人,他们这样行,就是高抬自己,反对基督我们的主和上帝。至于化质说,我们丝毫不注意诡辩派的机巧,说什么饼酒失掉了本质,只留下饼的外形和颜色,而不是真饼了。因为说饼仍是饼,乃是完全符合圣经的说法。”(第134至135页)
  七、论钥匙。“钥匙是一种职权,由基督赐给教会,以捆绑或释放罪,不仅是熟知的大罪,而且是隐微只有上帝知道的罪。”(第135页)
  八、论认罪。认罪或宣赦在教会中决不应废掉,尤其是为着畏怯的良心和未受训练的青年,不应废掉,好使他们可以有基督教教理的训练。“但数述罪,个人应有自由决定,什么他愿意数述或不数述。”(第135页)
  我们必须坚持, “除了借着圣经中的道以外,上帝就不将祂的灵或恩赐给任何人,好使我们可以抵抗狂热份子,这些狂热份子夸口说,他们是在这道以外和听见这道以前,便受了圣灵,如是他们就论断圣经,任意谬讲这道。。。 狂热从起初直到世界的末了,种在亚当和他的子孙里面,是由那古龙注入他们里面的,是所有异端,尤其是教皇制度和穆罕默德之异端的源头,生命,和力量。所以我们应当常常坚持,上帝只愿意借着说出来了的道和圣礼来对待我们。凡在道和圣礼以外被赞美为圣灵的,便是魔鬼本身。”(第136至137页)
  九、论革除。教皇所谓“大革除”,只属于政府的处罚,与教会的牧师无关。但“小革除”是属于基督教的革除。它“乃是不准明显顽硬的罪人领受圣餐,参加教会的团契,直到他们改过迁善。牧师不应将教会的革除处罚,与政府的处罚混杂了。”(第137页)
  十、论授职和选召。“假如主教要做真主教,尽忠于教会和福音,那么我们为着爱心和合一起见,但不是为着必要起见,可以容许他们按立我们和我们的传道人”。然而,“他们既不传道,不施教,不施洗,不发圣餐,也不履行教会任何的职务,而且将凡已蒙召去履行这些职务的人加以逼迫和定罪。既然如此,教会就不当因他的缘故而老没有牧师。所以按照教会和教父的古例所教训我们的,我们自己应当按立合适的人来任职。”(第137至138页)
  十一、论神甫的婚姻。“禁止神甫结婚,强迫神甫永守童身,乃是他们并没有权柄作的事。他们行动像反基督的,专横的,和暴厉之徒,产生了各种可怕和可憎无数不贞之罪,在其中他们还在流连忘返。。。所以我们既不愿赞同,也不愿容忍他们可憎的独身生活,倒愿照上帝所设立的让人婚嫁自由;我们既不愿取消,也不愿阻碍上帝之工,因为圣保罗说:禁止婚嫁,是‘鬼魔的道理’。”(第138页)
  十二、论教会。“我们不让他们自视为教会,其实他们并不是教会;我们也不听从他们冒教会之名所命令所禁止之事。感谢上帝,今日一个七岁的小孩也知道教会是什么,即是听从牧人声音的信徒和小羊。因为小孩念诵信经说:‘我信一圣基督教会。’所谓‘圣’并不在乎圆光头,长礼袍,和他们在圣经以外所设计的其他的仪式,而在乎上帝的话和真信仰。”(第138至139页)
  十三、论怎样在上帝面前称义并论善功。“我们是靠信仰取得了一颗清洁的新心,上帝因我们中保基督的缘故要把我们算是完全义的,圣洁的。虽然罪在肉体罪还没有完全除掉或死灭,但是上帝不再刑罚它,或记念它。这种信仰,更新,和赦罪便有善行跟着来了。在善行中所有仍是有罪和不完全的,也都因基督的缘故,不再算为罪和瑕疵;反倒整个的人,他的本身和行为,都因基督所白赐的恩典和慈悲而被算为并成为义的,圣洁的。” 但是,“假如没有善行跟着来,信仰就是虚而不实的。”(第139页)
  “十四、论修道誓愿。修道誓愿既直接违反首要信条,就当完全废止。”(第139页)
  “十五、论人的遗传。教皇党徒声称说,人的遗传能赦免人的罪,使人得救。这是反基督的,可咒的说法”(第139至140页)
  “这些信条就是我必要坚守的,并且如果合上帝的旨意,我要坚守至死;我不会丝毫改变或舍弃它们。若有人愿意舍弃什么,让他去冒良心的危险。”(第140页)
  
  第十四篇: 《论教会会议与教会》
  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介绍说:改教运动之前,教会以会议来解决争端,从事改革,已是屡见不鲜的事。路德发动改教以后,凡是有心人士,莫不认为急宜召开会议。路德本人早在一五二○年提议召开会议,改革教会。一五二四年女仁堡国会,议决要求教皇召开会议。以后所开国会,均有此议。但教皇不愿召开会议。一拖再拖,直到后来教皇有了绝对的控制把握,才于一五四五年在天特召开会议,而此时复原教会与罗马教会已无复和余地,故拒绝参加。而此时路德对罗马教会所抱的改革希望已成泡影了,加以年老多病,他在愤慨失望之余,乃以锋利的笔调写作论教会会议与教会一文,于一五三九年五月至七月之间出版问世。该文除导论外,共分为三部。第一部指明教会不能依照教父和教会会议来改革。教会的产生和保存是靠圣经,而不是靠教父和教会会议。第二部检讨首四次大公会议,确定它们暂时和永久的价值。路德的结论是,它们的权威限于捍卫圣经中的纯正信仰,反抗异端,但不能创立新的信仰。第三部讨论教会是什么,有何识别标记。路德在这里的观点,与他二十年前在来比锡的辩论中和在罗马教皇权中所发表的观点吻合,不过除平常所提的福音,圣洗,圣餐三标记外,又加上钥匙权,牧职,公共崇拜和受逼迫,而总为七个标记。本文是路德晚年的代表作。它与上篇所载施马加登信条在许多点上接触,可以说它是该信条最好的注释。(第141至143页)
  
  路德一开始就悲愤地说:“全世界呼吁等待着教会会议;善良的皇帝和整个帝国为此工作了二十年之久;而教皇却总使人存空望的,予以延搁,时常向皇帝应许召开会议,像给狗一片面包一样,等待自己的时机到来。。。我们得不着什么改革,事事存旧,一如往昔。。。我早就存着恐惧,也屡次用口和笔表述,他们除非先把皇帝,君王,诸侯俘虏,掌握在手,以便自己完全随意订立教令,巩固自己的专制,并较前更加压迫基督教会,他们就不会也不敢召开一次会议。”(第144页)
  
  第一部
  (在这部里面,路德认为要依照教父和大公会议来改革教会,乃是怀抱空洞的希望。第一,因教皇不准许这一着,免得大权旁落。第二,纵使教皇不得不采纳这种改革,教父和大公会议也不能作可靠的向导。他们屡屡互相矛盾,错误多端,甚至使徒行传十五章中所载的耶路撒冷会议,对今日的问题,也不能援助我们。其后的会议更是如此。)(第184页)
  
  第二部
  路德首先讨论了尼西亚会议。会议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亚历山太城的长老亚流,来反对他的主教。亚流要创新教义,昌言基督不是神。因此,尼西亚会议的主要事项“是为处理基督是真神的信条。会议是为此而召集的,也是为此而称为大公的。除此以外,他们处理了若干不重要,外表,属世之事,不能与信条相提并论,也不能作为永久的规律,因为它们已成过去,作废了。这些事该会议也必须处理,因为它们在那时代是合宜的,必须的;但它们今日与我们一点无关,我们若要遵守它们,既不可能,也无益处。”(第154页)
  实际上尼西亚会议“它的规定在会议以前就存在,而在它以后也存在。真正大公会议的规定必然永远存留,而且总是存留了,特别是主要的信条存留了。会议是因这些主要的信条而得以产生,并得称为会议。”(第158至159页)
  第二次大公会议,即君士坦丁堡会议,是在尼西亚会议约五十年后召开的。会议“了三件事。第一,它坚立了圣灵是真神的教义,定了马其顿纽的罪,因他以圣灵为受造者。第二,它罢黜异端派主教,派立了真主教,尤其是在安提阿和耶路撒冷这样行了。第三,它将君士坦丁堡的主教捏克他留升为主教长,这使罗马的主教大发狂暴,虽然善良的教父们也许是存着好心这样行了。第一件是主要的事,是会议举行的惟一理由。我们从这意向就可了解会议。会议不是要做别的事,而只是要保守圣灵为神的信条。它做到了这一步,就完全了它之所以召开的事工。”(第173页)
  第三次大公会议是为了讨论涅斯多留的神人二性论。努涅斯多留的错误是不承认基督的人性的属性与神性的性质能互相符合,彼此相通。
  “我们基督徒必须将神人二性的属性都归于基督一身。基督是神和人在一个位格里。所以凡论到他为人所说的,也必指祂为神而说,那就是说,基督死了,而基督是神,所以神死了;这并不是说,神死了,是在祂不与人性合一时,而是在祂与人性合一时,在神不与人性合一时,说基督是神和神死了,就都是错误的。其所以是错误的,因为神不是人。涅斯多留如认为说神死了,乃是怪诞的,他就应当记得,神成为人,也是怪诞的,因为不朽的神这样就成了必死的,必受苦的,具有人的一切属性。基督这人有神与之合而为一,祂若没有人的属性,那么,祂是什么呢?祂就不免是个幻影,如同摩尼教徒所教训的了。在另一方面,凡论神所说的,也必须归之于基督,那就是说,神创造了世界是全能的;基督是神,所以基督创造了世界,是全能的。原因乃在神和人成了一位,所以这一位便有二性的属性。
  神阿!人因着这能安慰人的圣信条,真应该常常存纯正的信仰,欢喜快乐,没有争辩,没有疑惑!我们应当唱诗赞美感谢父神,因祂容许祂亲爱的儿子成为人,像我们一样,作我们的兄弟!但那邪恶的撒但借着骄傲的恶人,激起恶感,将这宝贵甜蜜的喜乐败坏了!我们基督徒知道,神若不在天平里使一边有重量,我们在天平里的一边就要落下地去。那就是说,如果不能说,神--不仅是人--为我们死了,我们便沉沦了。但若神的死和受死的神是在天平里,祂的一边便落下,而我们的一边便升起,好像是空而轻的;但祂也能再跳起来,或从天平里跳出来。然而,除非祂成了人,像我们一样,祂就不能在天平里,叫我们能够说神的死,神的受苦,神的血了。因为照神性来说,神不能死;但当神与人合而为一位,那位与神合一的人若死,就真可说是神死了。”(第183至184页)
  
  “我也不得不对付涅斯多留派,而他们也顽强地与我作对,说基督的神性不能受苦。试举一例,慈运理论到‘道成了肉身’作文攻击我。他决不承认‘道’是那句的主词,他要把它改为‘肉身成了道’,因他认为神不能成为神不能成为什么东西。”(第184至185页)
  路德认为:“优提克斯的意见像涅斯多留的意见一样,是在属性一题上犯了错误,不过是在另一方面。涅斯多留虽坚信基督是神和人,但不将人性的属性归于基督的神性。在另一方面,优提克斯虽同样坚信基督是真神和人,但不将神性的属性归于祂的人性。假如我传讲神之子,道,是天地的创造者,与父同永恒,而这神之子,道,也真是人,优提克斯承认我这一说,毫无疑问,但若我继续传讲说,基督这人是天地的创造者,优提克斯就要发生狐疑,被‘一个人创造天地’的话触怒。他要说:‘决不!像创造天地这种神的属性,是决不适合于人的。’但他没有想到,在前他已承认,基督是真神和人在一个位格里,如今却不承认其必然的结论了。因为谁承认神和人成了一位,谁就必须直截了当地承认,因为二性在一个位格里合而为一,由马利亚所生的这人基督,就是天地的创造者,而这乃是由于祂与那创造了天地的神合成了一位的缘故。
  优提克斯不了解这一结论,却坚持说:‘基督是神和人,’殊不知他若拒绝将神的属性归于人性,他就必然否认了基督的人性。那样行,就是分裂位格,而基督不是人了。因此有人说得真不错,优提克斯在结论中不承认基督的人性,虽然他在前提中已经承认,神性和人性成了一基督,一位格。总而言之,正如上所述,谁承认基督里的神人二性,谁就必须将二性的属性都归于祂,因为作神和人,若没有神和人的属性,就是空洞的了。所以,涅斯多留和优提克斯都该当被弃绝,因为他们误解了基督。”(第188至189页)
  路德说,他写本书的主题是要说明什么是会议,或什么是会议的事工?他对这一主题的回答是:
  第一、一个会议无权建立新信条,虽然它是有圣灵在其中。。。
  第二、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和古信仰将新信条压制并定罪,正如尼西亚会议将亚流的新信条定罪,君士坦丁堡会议将马其顿纽的新信条定罪,以弗所会议将涅斯多留的新信条定罪,迦克墩会议将优提克斯的新信条定罪。
  第三、一个会议无权将新的善行吩咐人。它也不能如此而,因为诸般善行已经在圣经中丰富地吩咐给人了。。。
  第四、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和教会的古范将恶行定罪,并惩罚有恶行的个人,正如尼西亚会议的教令惩罚主教和会吏们的野心和其他邪恶一样。
  第五、一个会议无权将新礼仪--诸如节日,节礼,或关于饮食和服装的规矩--强加于基督徒,认为不遵守,就是犯了大罪,良心有亏。若会议如此行,就有圣奥古斯丁向雅努雅流(Januarius)所说的话:“守不守这些事,乃是自由的”,而基督所指定的礼仪,也是很少的。。。
  第六、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将这类礼仪定罪,因为它们是非基督教的,并且是成立一种未经上帝吩咐,反倒禁止了的新偶像崇拜或对上帝的事奉。
  第七、一个会议无权干涉属世的法律和政府。。。
  第八、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将这类的企图和新律法定罪,那就是,将教皇的教谕投在火中。
  第九、一个会议无权订立专制的教令和典章,来使主教有权任意发命令,叫人恐惧服从。反之,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将这类的事定罪。。。
  第十、一个会议有权规定若干礼仪,不过,第一,它们不得加强主教的专制!第二,它们应当是必须的,对人民有益的,将美好的训导和生活方式供给人。因此我们需要有些节期和聚会所;同样也需要有讲道,发圣餐,祈祷,歌诗,和赞美感谢上帝的固定时间。。。总而言之,我们必须有这类的事,而不可或缺,否则教会便不能存在。
  最后,一个会议应当只涉及有关信仰的事,而那是只当信仰有特别需要时。。。”(第190至193页)
  第三部
  在第三部中,路德讨论了什么是教会,教会有什么识别标记。他说:使徒信经已经“清楚指明什么是教会,即‘圣徒相通’,那就是圣洁基督徒的一群众或会众。那就是基督徒的和圣洁的团体或教会。”(第193页)
  根据使徒行传十九章,路德认为:世界上有各种各色的人,但基督徒是一种特殊的蒙了召的人,他们不仅称为ecclesia,或众人,而且称为信仰基督的“圣洁属基督的人”。他们有圣灵与之同在,这圣灵使他们不仅因罪得赦免,并且因罪被除灭而天天成圣;由此他们又被称为圣洁的人。如是“圣基督教会”就是“属基督的圣洁人民”,在旧约里则称为“上帝的子民。”(第194页)
  “所谓教会应当是指一切属基督的圣民,不仅是指久已死了的使徒时代的人,而且是也指直到世界末了的人,这样在世界上总有一群属基督的圣民,在我们里面基督借着施恩和赦罪总是活着,工作,掌权,而圣灵也借着天天除去罪恶,使我们更新,总是在我们里面运行着。叫我们不留在罪恶中,却是能够而且应当过新的生活,有各样的善行,即有十条诫命或摩西的两块法版所索取的,而没有原来的恶行。”(第195页)
  针对罗马教会为自己加上“罗马圣教会”一语,路德论述了什么是基督徒的圣洁: “所谓基督徒的圣洁,即普世基督教的圣洁,照着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说,是由于圣灵使人相信基督,成为圣洁,那就是,祂更新人的心,灵,身体,工作和生活,又照着哥林多后书三章所说,祂将上帝的诫命写在心版上,而不是写在石版上。说得明显些,照着第一块法版,圣灵使人认识上帝,所以凡受祂光照的,就能有真正的信仰,抵挡一切异端,战胜一切虚假观点和谬误,这样就可保守纯正的信仰,好抵挡魔鬼。祂要将力量和安慰赐给软弱失望的人,好抵挡罪恶的控告和攻击,叫他们不因痛苦,死亡,和上帝的忿怒与审判而灰心,绝望,恐惧,反倒在指望中得力量和安慰,勇敢地喜乐地去战胜魔鬼。所以祂也将真敬畏敬爱上帝的心赐给我们,叫我们不轻视上帝,不因祂奇妙的审判而抱怨发怒,反倒在各种遭遇中爱祂,赞美祂,感谢祂,尊敬祂。这是心灵照着摩西的第一块法版所有的圣洁新生命。这是称为“基督徒的三首德”,即信,望,爱;而那位在被基督所嬴得的基督徒心里成全这些事的圣灵,就称为使人成圣者,或生命的赐与者。因为老亚当死了,不能成全这事,而必须从律法知道他是不能,而且死了。
  照第二块法版,圣灵也在基督徒心里运行,使他们成圣,乐意服从父母和长上,谦卑和平地度日,不恼怒或报复或怀恨,不猥亵,不淫乱,反倒清洁,贞洁,无论是有妻室儿女与否。他们不偷盗或重利盘剥,不贪婪,不欺骗,反倒殷勤工作,维持自己的生活,尽力之所能借给人,帮助人。所以他们不说谎,不行骗,不背后说人,分倒具备着慈善,忠实,可靠,和上帝诫命所吩咐的其他美德。这是由圣灵作成的,祂甚至使身体成圣,儆醒有这种新生命,直到在来生得以成全。那就是基督徒的圣洁。”(第196至197页)
  “这属基督的圣民在世界那里呢?这圣民必须是在今生此世;因为他们虽相信那属天的性质和永生是必要临到的,但是他们尚未接受;可见他们还是在今生此世,并且要存留在其中直到世界的末了。因为他们说:‘我信来生,’因此他们承认尚未进入那来生,不过相信它,盼望它,爱慕它,作为自己的真祖国和生命,而暂时必须居留在异乡。”(第198页)
  那么,如何识别这属基督的圣民呢?路德提出了七个标志:
  “第一,这属基督的圣民是由他们有上帝的道而识别,虽然他们所有的道是多少不一的,有如圣保罗所云(参林前3:12以下)。有些人所有的道是完全纯洁的,别人所有的道并不十分纯洁。有纯洁的道之人是称为用金,银,宝石建造在根基上;没有纯洁的道之人是用草木,和谐建造在根基上,不过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一样。关于这些事上面所说的是有余而无不足之处。这就是主要之点。这是崇高,主要,圣洁的标记,因此基督徒取了‘圣洁’之名,因为上帝的道是圣洁的,将凡被它接触的万物都成为圣洁;这甚至就是上帝的圣洁。罗马人书一章说:‘这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提摩太前书四章也说:‘这一切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因为圣灵亲自将道分给人,用道来膏教会,即用道来膏属基督的圣民,而不是用教皇膏手指,服装,外衣,杯子和石头的圣油来膏他们。”(第199页)
  因为基督将这道留下,作为祂的教会在世界得以识别的一种外在标记。“所以,无论何时,你听见或看见这道被人传讲,相信,承认,遵行,你就不要怀疑那里必有一圣而公之教会,一属基督的圣民。。。因为哪里有上帝的道,哪里就必有上帝的子民,有上帝的子民就必有上帝的道。”(第200页)
  “第二、上帝的子民或属基督的圣民,是由圣洗--若它是按照基督的吩咐教导人,由人相信和施行--而得以识别。那也是一种公开而宝贵圣洁的标记,借此上帝的子民成为圣洁,在其中沐浴,被圣灵洗除罪恶和死亡,如在上帝的羔羊圣洁无辜的血中一样。哪里你看见这标记,哪里你就知道有教会,虽然教皇没有给你施洗,而你对教皇的圣洁和权柄都一无所知。”(第200页)
  “第三、上帝的子民,或圣基督教教会,是由圣餐而识别,只要它是按照基督的设施而举行,相信和领受的。那也是一种公开和宝贵的圣洁标记,由基督所赠与,使祂的子民成圣。借着这圣礼,上帝的子民,公开承认自己是属基督的。。。哪里你看见人正确地举行圣餐,哪里你就确知有上帝的子民。”(第201页)
  “第四、上帝的子民,或圣洁的基督徒,是由他们公开使用的钥匙权而识别。基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吩咐说,若有基督徒犯罪,就要责备他,他若不悔改,就要把他逐出教会;他若悔改,就要把他释放。这就是钥匙权。使用钥匙权,可分为公开和私下两方面。有些人的良心非常懦弱,虽然没有公开被定罪,可是他们除非从牧师得到特别的宣赦,就不能得安慰。在另一方面,有些人非常刚硬,不要他们的罪得到赦免,甚至不要牧师除去他们心里的罪。所以,使用钥匙权,必须是公开和私下的。哪里你看见有某些人的罪公开或私下得赦免或受责备,哪里你就知道有上帝的子民;因为上帝的子民若不在那里,那里就没有钥匙权;若是哪里没有钥匙权,哪里就没有上帝的子民。基督已将钥匙权遗赠给基督徒,作为公开和圣洁的标记。”(第202页)
  “第五、教会在外表上由按立或选召牧师,或有牧职而识别。因为我们必须有主教,牧师,或传道人来为教会和奉教会的名公开并私下执行上述四件圣洁标记,尤其因为牧职是基督所设立的,如圣保罗在以弗所四章说:‘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因为教会全体并不能做这些事,而必须分担这些事。若人人都要讲道,或举行圣礼,各不相让,那么怎样呢?这职责必须委托给一人,只准他讲道,施洗,宣赦,发圣餐;其他的人必须同意他这样做,哪里你看见这样做,你就要确知哪里有上帝的子民,基督徒,圣民。”(第203页)
  “第六、基督圣民是从祈求和公开感谢赞美上帝而识别。哪里你看到并听见有人用主祷文祷告和教训人,依照上帝的道和正当的信来用诗篇和灵歌唱颂,并公开应用使徒信经,十条诫,基督徒要学,你就确知哪里有基督圣民;因为祈祷也是宝贵而圣洁的标记之一。”(第204页)
  “第七、基督圣教会是从背负十字架而识别。它必须从魔鬼,世界和肉体忍受诸般苦难,逼迫,试探,凶恶(如主祷文所说);它必须内有忧伤和畏惧,外有贫穷,轻侮和软弱;这样,它就像它的头基督一样。它惟一的动机必须是在于坚守基督和上帝的道,为基督的缘故受苦,正如马太福音五章所说:‘为我受逼迫的人有福了。’他们必须公义,安静,顺从,随时用身体和财产服务掌权的和众人,而不伤害任何人。但他们所必须忍受的恨恶是世人所未经验过的。他们必然被看为比犹太人,异教徒,土耳其更坏;他们必然被称为异端派,恶棍,鬼魔,被咒诅的,和世上最坏的人,甚至于凡把他们吊死,溺死,杀死,苦害,追逼,处死的人,乃自以为是‘服事上帝的’。他们无人怜悯。当他们干渴的时候,人们反给他们没药和苦胆喝,而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是淫乱的,杀人的,盗贼或无赖,而是因为他们只崇拜基督,没有别的神。哪里你看见或听到这事,哪里你就知道有基督圣教会。”(第205页)
  “以上乃是七个崇高圣洁的主要标记,借此圣灵照着摩西的第一块法版天天使我们在基督里成圣得生。靠着它们的帮忙,我们得以遵行第一块法版,虽然没有基督所作成的那样完满;但是我们在救赎或罪得赦免之下不断追求,直到至终我们可以十分成为圣洁,不再需要赦免。它们都是为求达到此目的。我甚至可称这七件事物为七个圣礼,但‘圣礼’这辞已被教皇党徒滥用,并且在圣经里另有意义,所以我还是让它们只作基督徒成圣的七个主要工具,或七个圣洁的标记。”(第206页)
  “除这七件主要事物以外,还有其他外在的标记,使圣基督教会得以识别,那就是圣灵照摩西的第二块法版使我们成圣的各种标记,即如:他帮助我们从心里孝敬父母,也帮助他们养育儿女作基督徒,有可尊贵的生活;又如我们忠心服事我们的君主,受他们治理,而他们也爱护他们的百姓;又如我们不恼怒,不仇恨,不嫉妒,不向邻舍施报复,倒饶恕他,乐意借给他,帮助他,劝告他,又如我们不放荡,不醉酒,不骄傲,不夸张,反倒圣洁,自制,慈爱,谦卑,又如我们不偷盗,不重利盘剥,不贪婪欺驱,分倒温柔,知足,慷慨;不虚伪,不说谎,不发伪誓,反倒真实,可靠,遵行这些诫命中所教训的事。这一切的事圣保罗多多教训我们了。因为我们需要十条诫,不仅是因它命令我们所当行的,而且是因它使我们知道圣灵使我们成圣到了什么地步,而我们自己还有什么缺欠,好叫我们不至疏忽,自以为尽了本分。这样,我们就不断地在成圣上长进,在基督里愈加作‘新造的人’。”(第206至207页)
  
  第十五篇: 《旧约,诗篇,新约,罗马人书序文》
  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介绍说:从一五二一年到一五三四年,路德将全部圣经翻译成德文,开创了译经史的新纪元。为求使读者了解圣经,路德为其中大部分的书作了序文。本篇选译了他作的四篇序文:包括为旧约所作的两篇序文,诗篇的序文,(在其中他提出诗篇是旧约中最重要的书,是一本小圣经)新约序文(在其中他提出旧约是预言和应许,新约是应验和完成)和罗马人书序文(在其中他提出罗马人书为圣经中最重要的书,为最纯洁的福音)。(第208至210页)
  旧约序文 一五四五年版(一五二三年初版)
  针对有些人瞧不起旧约,认为只要有新约就够了,路德指出,“旧约既是新约的基础与证据,就不当受轻视,倒应大受崇敬。其实新约无非是关于基督公开的宣讲,这宣讲原来在旧约中预言了,然后在基督身上应验了。”“我要劝大家放弃自己的成见,把旧约认作最高尚最尊贵的圣物,最丰富挖不尽的矿藏;这样,你们才可以发现上帝的智慧,他用这么愚钝简朴的样式摆在我们眼前,为的是要消灭人的一切高傲。在这里你们会发现天使给牧羊人所指示,那包着基督的布和马槽。那布诚然是简单而渺小的,但是它所包的基督,却是尊贵的。”(第211至212页)
  “旧约是一部律法书,教导人们该做和不该做的事,并举出人们遵守或破坏这些律法的一些例证与故事。新约则是一部福音书,或说是恩言,教导人们在什么地方可以得到遵行律法的能力。但是,正如在新约里除了恩言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的教训,作为控制人们肉体生活的律法与命令,因为在今生中,心灵并不能达到完美的地步,而恩典也不能单独施行统治;照样,在旧约里除了律法之外,也另有一些应许和恩言,因此旧约中的圣父老和先知,虽处于律法的统治之下,却和我们同样信靠基督。然而,正如新约的特殊教训,乃是将那在基督里面因罪得赦而有的恩典与平安宣布出来;照样旧约的特殊教训,乃是将律法颁布,叫人离罪,向善。这就是大家在旧约中所要预期见到的了。”(第212页)
  “摩西第一经所说的,差不多全部是说明信与不信,以及信与不信所产生的后果,并且差不多是一本福音书。在第二经里面,当世界既经完全形成,而且沉沦在黑暗中,以致人们不再认识罪什么,死是由何而来的时候,上帝便兴起摩西来颁布律法,并且拣选一个民族,以便借他们再光照世人,借律法而重新揭露罪恶。。。第三经的主题乃是祭司职的任命,以及祭司们在教导世人时所应当遵循的律例典章。在这里我们看到祭司职是完全因为罪而设立的,其目的在于揭露人民的罪,并在上帝之前赎罪。所以祭司的全部工作便在于处理罪和罪人。”(第212至213页)
  第四经“多讲到人民的背逆和所遭受的种种灾难,并把一些律法重新解释,又加增了一些律法。因为情形老是,律法的颁布是很快就办到了,但是执行起来,就遇到阻碍,事事都不是照律法所要求的。这一经十足证明律法决不能使人成为义,反如圣保罗所说:律法只足以激起罪恶和忿怒。”(第213至214页)
  摩西在第五经里的阐述,“无非是劝人信上帝,爱邻居,因为这是上帝律法的总归。所以,在这经的头二十章,摩西阐述律法,防避一切凡足以破坏人们对上帝信仰的事物,其后到书末为止,他又防避一切阻碍爱心的事物。”(第214页)
  “信心与爱心总是律法的主宰,操纵一切律法。因为一切律法既然都以信心和爱心为目标,那么任何律法如果与信心和爱心相冲突,就不能有效,成其为律法了。”(第216页)
  “摩西的真实意向乃是在显露罪,使人的一切自擅蒙羞。”借着律法,“摩西所能作到的,不外是告诉人们什么该作,什么不该作,但他并不将该作或不该作的力量给我们,所以他让我们陷在罪里。那么,我们即陷在罪里,死就立刻迫近我们,作为对于罪恶的报应和惩罚。。。摩西的职事真是恰当地被圣保罗称为属罪与属死的职事;因为由于他的立法,他所带给我们的,无非是罪与死。”(第217至218页)
  “虽然如此,这属罪与属死的职事却是好的,而且是必须的;因为哪里没有上帝的律法,哪里人的理性便蒙蔽得不能认识罪。人的理性并不知道对上帝怀疑不信,便是罪;不仅如此,人的理性并不知道人应该信靠上帝;因此,这理性便自行其是,由蒙蔽而趋于冥顽,对这种罪毫无感觉,同时做些在别种情形下不失为善良的事,度着外表上看来还光荣的生活。如是它便认为自己很不错,行得够了。当异教徒和伪善者的生活达到顶点时,情形便是这样。此外,理性也不知道肉体邪恶的倾向以及对于仇敌的憎恨也是罪;反倒因为众人都有这种倾向,它便认定这些事是自然的,正当的,而且认为只要防止外表的恶行便够了。于是,它自行其是,把本身的病态看为力量,把本身的非当作是,把本身恶当作善,再也不能有进步。”(第218页)
  
  摩西颁布律法,不仅是要阻止人自行选择行善与过好生活的方式,而且是要使罪愈来愈多,“使那刚硬的蒙蔽心不得不认识自己,感觉到自己无能无法行善,终至受律法所强迫,而在律法和它本身能力之外去有所追求,就是追求那住将要来临的基督里所应许的上帝的恩典。”(第220页)
  由于旧约“不是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而是建立在人的行为上,所以它不能不趋于陈旧而终归停顿,而所应许的迦南也不能不再度丧失,因为律法是不能由人的行为遵守的。如是,必须另有一个约,不会趋于陈旧,不是建立在我们的行为上;而是建立在上帝的话和作为上,得以永存不朽。因此,这约是为一个永恒的死和血所坚定,且将一永恒之地应许并赐给了我们。”(第222页)
  针对批评,路德说:“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蠢得不想在这工作上作我的师傅,来随处批评我。让他们批评吧。我从开始便知道,找一万人来批评我的工作,比找一个人作我所作的二十分之一要容易得多。”(第225页)
  
  诗篇序文(一五三一年版)
  “只因诗篇清晰地预言了基督的死与复活,又如此清晰地预表祂的国和基督教界的情况与性质,它也该是一本为人所珍爱的书;以致可称为一本小圣经。它把全部圣经中的各事都优美,简短地表达了出来,形成了一本袖珍指南;所以我觉得圣灵真是不怕麻烦,编了这本小圣经,或基督教界和圣徒的示范书。因此,如果有人不能够读全部圣经,他很可以在这小书里差不多得到整个的纲要。”(第227页)
  “诗篇还有一个特点:即别的书关于圣徒们的作为唠叨得很,但对于他们的言论却说的很少;诗篇则是一本模范书:它之所以能使读者感到它的芳香,乃是因为它不但讲述圣徒的作为,而且传述了他们的言词,以及古往今来他们如何向上帝说话,如何祈祷。其他的传奇和模范同诗篇比较,只是将哑巴圣徒介绍给我们,而诗篇则是将勇毅的活泼的圣徒描画给我们。”(第227页)
  诗篇“所提供给我们的,不是各圣徒简陋通俗的言词,而是他们言词中最精华的部分,是他们和上帝对话的时候,即在他们对最重要的事务谈吐最真挚的时候所发挥的。。。诗篇关于圣徒所给予我们的最丰富的东西就是:我们可以确知他们对于上帝的心如何,他们对上帝和每一个人所用的言语如何。”(第227至228页)
  “人的心就像在大海上被各种风所驱逐着的一只船。它时而受到恐怖的打击,忧虑着行将来到的灾难;时而因祸患而有悲哀和愁苦的袭击,时而呼吸到一线希望的微风,或意识到快乐之来临。这些风使我们言不由衷,开放心怀,把肺腑里面的话都尽情道出。。。诗篇最伟大的地方,岂不是在于人受风暴四袭而发出这种心底之声么?你在哪里能找到像赞美和感谢的诗篇那样欢欣的语句呢?在其中,你能看透所有圣徒的心怀,就如看透美丽的花园一样--不仅如此,远就如看透天堂一样,看见心田,因上帝的恩泽而从各种愉快的思想中开放美丽的鲜花。在另一方面,你在哪里能找到比哀哭的诗篇忧伤更悲悯的表达呢?在其中,你又看透所有圣徒的心怀,就如看透死一样,甚至看透地狱一样。在上帝的震怒之下,各式各样的烦恼都出现了,那是多么的凄惨幽暗!同样,当他们提到恐惧与希望的时候,他们所用的言辞也是如此尽致,没有一个画家也没有一个西色柔或演说家能够那样形容此种恐惧和希望。”(第228至229页)
  总结起来说,如果你要把整个圣洁的基督教会,用活生生的色调与形式,描绘到一张小小的图画里,“那么你便可以翻开诗篇来;那里你便有一面精美清洁的镜子,这镜子要把教会的形像指示给你看;不仅如此,你还可以在那里面看到你自己和那真‘自知之明’,此外你还可以看见上帝以及万有。”(第230页)
  
  新约序文 一五四五年版(一五二二年初版)
  “正如旧约是一部记载上帝的律法和诫命、并叙述何人曾经遵循与何人曾经背弃此等律法和诫命的史书,照样新约乃是一部记载上帝的福音与应许,并叙述何人信从与何人不信从的史书。因为 evan-gelion 乃(福音)是一个希腊字,其意思是指一个人鼓舞欢唱,逢人乐道的一种好消息,好新闻,好报导。”它是“由使徒向全世界宣布,报导有一位真大卫曾经和罪、死,以及魔鬼相搏斗,征服了它们,因而拯救了一切被罪所俘获、被死所折磨、被魔鬼所辖制的人们;祂使他们称义,给他们生命,并且救了他们,使他们得到平安,归回上帝。因此他们欢唱,感谢,颂扬上帝,永远欢乐,只要他们是坚决信从的话。
  这种好信息,或圣福音也叫做新约,因为它是一种约或遗嘱。好像一个垂死的人,把他的财产遗留给他所指定的继承人,基督在祂死前也指使令把这福音遗留下来,以传给全世界,从而给凡信的人留下祂所有的一切,即那吞没了死的生命,祂那除去罪的公义,和祂那克服永刑的救赎工作。”(第231至232页)
  一个信徒若是“因信称义,度日,得救;他也用不着其他什么东西,不过他要用行为来表明他的信心便是了。不仅如此,如果信心存在的话,他就不能不表明他的信心,努力行善,在人面前承认并传讲福音,甚至于冒生命的危险。他处世为人,都是为着他邻舍的利益,为的是要帮助邻舍不但获得这种恩典,并且在身体,财产,和名誉上都得到益处。他知道这便是基督对他自己所作了的事,所以他必须照着基督的榜样去作。
  基督在最后只以叫人彼此相爱,作为辨认谁是祂的门徒和真信徒的标准,便是这个意思。因为在哪里没有善行和爱发出来,在那里信心就是不真的,福音也就没有深入人心,而基督也就没有被人正确地认识。所以大家应该留心,要这样来研读新约各书。”(第234至235页)
  路德认为,约翰福音和第一书,圣保罗的书信--尤其是罗马书、加拉太书和以弗所书,以及圣彼得的前书是新约“诸书中的核心与精华。它们应该是第一要紧的,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最先多多读它们,好由这种天天的研读而把它们熟记得和自己每天的膳食一样。”这些书 “乃是把基督指示给你的书,把你所必须知道应当知道的都教训你了,纵使你从未看见过或听到任何其他的一本书或一项教理。所以圣雅各的书信和它们比较起来,就真是一封草一般的书信了,因为它缺乏福音的色彩。”(第235至236页)
  罗马人书序文 一五二二年版
  “这封书信实在是新约的主要部分与最纯粹的福音;它不仅值得每一个基督徒研读烂熟,而且值得他天天去全心揣摩,以它为日用的灵粮。”(第236页)
  路的着重阐释了圣保罗所用“律法”、“罪”、“恩”、“信”、“义”、“肉体”、“灵”这些词语的意义。
  释“律法”:路德强调不能按一般人的意义去解释这个概念,把它当作什么应该做或不应该做的一种教训。因为上帝“按人的心底所存的来下判断,因此,祂的律法是向人的内心深处下命令、而不能以行为为满足;相反的,这律法是要对那不出于心底的行为,例如伪善与谎言,加以惩罚的。”(第238页)
  保罗说:“律法是属乎灵的”。这是什么意思呢?路德解释说:“如果律法是为肉体而设,它就可由外表的行为成全;但它既然是属乎灵的,那么,除非你一切的行为都是出于心底,你就绝不能成全律法。但是这样的心只有上帝的灵才能给予,这灵使人能够遵行律法,使他在内心爱好律法,因而他所作的,都不是出于恐惧或强迫,而是出于甘心。因此,律法是属乎灵的,因为它要人以属灵的心爱好它,遵守它,甚至非有这样的心不可。凡无此心的人就仍然有罪,并仇恨那良善,正直圣洁的。”(第238页)
  释“罪”:“在圣经里,‘罪’不仅指肉体的外表行为,更指那把人推向外表行为的一切活动,即内心及其一切能力。因此,‘犯罪’一词应该是指一个人沉溺于罪中行在罪中。罪并不是表面的行为而是人以整个身心陷溺在罪里面。圣经特别看到人的心,注意到一切罪的根基与源头,即人内心深处的不信。正如唯有信才能使人称义,才能带来圣灵,才能产生对于善良与永恒的工作的愉快,同样唯有不信才使人犯罪,才使人放纵肉体,才产生对于坏的行为的爱好,如像亚当和夏娃在乐园中所经历的一样。因此,基督把不信称作唯一的罪。”(第239至240页)
  释“ 恩典”和‘恩赐”: “‘恩典’是指上帝对我们的眷顾或善意,因此祂把基督赐给我们,把圣灵和圣灵的恩赐灌注给我们。这从保罗在第五章里所说‘在基督里的恩典和恩赐’,就可看得清楚。这些恩赐和圣灵都在我们心里日渐增长,但是尚未达到完全的地步,而邪情和罪恶也继续存在我们心里,和圣灵作战。。。因为肉体还没有死,所以我们仍旧是罪人;但是因为我们相信,而且有圣灵开始在心里发动,上帝便恩待我们,不用这种罪来责难我们或审判我们,倒照我们对基督的信心来对待我们,直到将罪消灭为止。(第240至241页)
  释“信” :“信乃是神在我们里面的工作。它改变我们,使我们从神重生(约1:13);它把老亚当消灭,在心、灵、意与才能上把人们全部从新改造,还把圣灵带来。这信真是何等活泼有力阿。因此它不能不连续产生善工。它并不问有没有善工可行,而是在这问题发生之前,它就早已行了,而且一直在行。那不行善工的人便一定是没有信心的人。。。信乃是对神恩典活泼大胆的信靠,它是如此有把握、使人愿意为它千次将自己的生命作孤注。这种对上帝恩典的信靠和知识,使人对上帝和祂所创造之物都感觉到高兴、勇敢、愉快;这便是圣灵在信里的作为。因此一个人便能不假强迫而经常有准备、乐意对人人行善,替人服务,凡事忍耐,并敬爱赞扬上帝,因为祂把这恩赐给了他;因此,要把善工从信分开来,其不可能,正如要把热和光从火分开来一样。(第241页)
  释“义” :“‘义’便是这样的一种信,而称为‘上帝的义’,或‘在上帝面前有效的义’;因为上帝因我们的中保基督的缘故而把它的赏赐给人,并把它算为义, 而使人对别人尽本分。”(第242页)
  释“肉体与灵”:路德强调“不要认为肉体只是和不道德的行为有关,而灵则只是和内心的事有关、因为保罗像基督在约翰福音三章所说的一样,把一切从肉体产生的东西都叫做(肉体):那就是把整个的人,连肉体与心灵,思想与官感都包括在内,因为他所有的都是为肉身安排。所以如果任何人对于那高尚的属灵的事物尽管想得多,教得多,说得多,而却没有恩典的话,你们就应当称他为‘属肉体的’。”因此,肉体一词“不只是指不道德的行为,而是指一切的罪,尤其是指不信,因为不信是一切邪恶中最属于心灵的罪。在另一方面,一个人纵使仅有最外表的作为,像基督洗门徒的脚,又像彼得开船捕鱼,保罗还是称之为属灵的。因此,所谓‘肉体’,乃是指凡在内心和外表上都是为肉体和今生的利益而活的人;所谓‘灵’,乃是指凡在内心和外表上都为圣灵和来生而活的人。(第242至243页)
  以亚伯拉罕行割礼为例,路德说,“如果不拘割礼是上帝所命令的,而且是一种顺从上帝的善工,但对于他的义没有什么贡献,那么,其他任何善工就都不能对义有所贡献了。在另一方面,如果亚伯拉罕的割礼乃是他借以表明他因信所已有的义的外部记号,那么,一切善工便都不过是由信产生出来的外部记号;像好果子一样,只表明一个人在内心已在上帝面前称义了。”(第245页)
  《罗马书》第五章 “论到信的工作与果实,例如平安,喜乐,对上帝和人的爱、信靠、大胆、以及在患难中的勇敢与希望。因为人如果有真信仰,就有这一切随之而来,这乃是由于上帝在基督里所显给我们的无限善意,祂在我们祈求之前,甚至在我们还作仇敌的时候,便叫基督替我们死。因此,我们便知道人们不因行为,而只因信称义,然而这并不是说,人们不需行善,而是说真善工自然不会缺少。”(第245至246页)
  “信并不能够把我们从罪里完全解放出来,所以我们仍旧不可偷懒,不可懈怠,不可疏忽,幻想我们里面已经不再有罪存在了。罪仍旧是存在着的,不过因为有了信在那里和罪作战,我们便不因罪而被定罪了。所以我们毕生须得控制肉体、消灭情欲、使肢体服从灵而不不服从情欲、在生活上仿效基督的死与复活、并完成我们的洗礼(洗礼表明我们在罪上死在恩中有新生),直到我们的罪全被肃清、我们的身体也与基督一同复活,永存不朽。”(第246页)
  属灵的自由“它并不取消律法,而是满足律法所要求的,即喜爱律法。这样一来,律法便安静了下来,不再驱策人们或对他们提出种种要求。这正如你欠债主一笔债,没有能力偿还。你要解脱债务只有两种方法,或是他不向你索债,把帐目勾消,或是有一个善人替你偿还。基督使我们得以脱离律法的束缚,便正是用后一种方法。所以我们的自由并不是不负责行善的属肉体的自由,而是一种行许多善的自由,因此这自由不再受律法的要求和债所束缚。”(第247页)
  
  第十六篇: 罗马人书注释和加拉太书注释
  
  汤清指出:路德的释经法开近代字义的和历史的释经法之先河。
  
  罗马人书注释
  “我们因基督的义得救。
  “上帝拯救我们,确是不因我们自己的义,而是因另一位的义和智慧,或因那从天降下,而非发源在地上的义。所以,我们必须将一种全由外来与我们绝对陌生的义教训人。基督愿望我们将心倒空,否认我们自己的义和智慧,好叫我们不因罪而惧怕以致得不着恩典,也不因德行而追求荣耀和虚空的满足。我们甚至不应在人面前夸称我们从基督得来的义,也不应让自己被祂所遣来的苦难压倒。一个真基督徒应当丢弃万事,把尊荣和羞辱都置之度外,而把他所得的尊荣真归于基督,因为他所领受的义和恩赐都是从祂而来,又把他所忍受的辱骂都归到基督身上。(第258页)
  基督教的真实牧师
  “基督的仆人必须又聪明又有信仰。若他不聪明,便表明他是懒汉,任情放纵,不配居此高位。这样一个人会让上帝所付托他的神圣职被人轻视,但他原是应当将这职高举的。若他没有信仰,便表明他是专制者,以权威来恐吓人民,又以作莽汉为乐。我们很可以称这两种恶事为轻浮与严酷。。。这二者是首恶,从其中产生牧师其他一切的罪过来。它们乃是万恶的根源。所以在杀死这两个怪物之前,任何人若来接受这职分,都是很危险的。它们愈猖獗,为害就愈大。(第260页)
  路德劝每一个牧师都应当照保罗的样式“将自己与职分,将‘仆人的样式’与‘上帝的样式’分辨清楚,总看自己是最小的,好使自己用尊严和爱心来履行职分,一心一意增进教友的福利和救恩。他既知道自己受了职分,乃只是为教友造福,所以他的职分若是不再有益于人,他就真应该甘心乐意放弃他的牧职,不可成为职分的障碍。”(第261页)
  “上帝的义就是我们赖以成为配领受祂伟大救恩的义,或是我们赖以在祂面前才能得算为义的义。。。上帝的义是我们得救的原因。然而,这义不是指上帝本身是义的义而言,而是指那使我们因信福音而被上帝称义的义而言。它之所以称为上帝的义。为的是要与人由行为而有的义相分别。”(第262至263页)
  
  加拉太书注释
  路德认为:义有不同的类别:一种义是属政治的,为世上的君王,哲学家,和律师所处理。一种义是属礼仪的,为人的和教皇的传统所教导。一种义称为律法或十条诫的义,这是摩西所教的。但还有一种义超乎这一切的义,那就是信的义或基督徒的义,它是上帝借基督在律法之外所归于我们的,“这义仅是被动的义,而以上的义乃都是自动的义。因为在这种义中,我们不行什么,也不将什么给上帝,却只接受且让另外一位,即上帝,在我们心里动工。所以我最好称这信的义,或基督徒的义,为被动的义。这是隐藏在奥秘中的义,是世人所不知的;甚至基督徒也往往不完全了解它,且在受试探时很难把握它。所以我们必须殷勤学习并继续履行这种义。凡在苦难和良心恐惧中不明白或不把握这种义的,不免遭覆灭之祸没有什么像这种被动的义,是能这么可靠地使良心得安慰。”(第269页)
  路德说 “我不追求自动的义,虽然我知道我应当有这义,也应当遵行这义。纵令我有了这义,而且遵行了这义,我也既不能信靠它,又不敢以它来对付上帝的审判。因此我放弃一切自动的义,无论是我自己的或是由上帝的律法而来的,而只怀抱被动的义,即由恩典,怜悯,和赦罪而来的义,简言之,我只依靠基督和圣灵的义,这义我们不是遵行,而是容让;不是具有,而是接受;父上帝借耶稣基督白白地将这义赐给我们了。”(第270页)
  “我们想像有两个世界,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属地的。在这两个世界里,我们放置这两种义而这两种义彼此相距天壤。律法的义是属地的,涉及地上的事,我们用来行善。但是正如地上除非先从天上得着雨水,成为肥沃,就不能结实;照样我们除非在我们的功德或善行之外,先靠基督徒的义成为义--这义丝毫不属于律法或属地的和自动的义--那么我们靠律法的义,虽行许多事,还是等于没有行什么,虽遵守律法,还是等于没有遵守。但这种义是属天的,被动的;不是我们生来所有,而是从天领受的;是并非由我们赚得的,而是用信心把握的;靠此我们驾凌于一切律法和行为之上。”(第272页)
  为了得到这被动的义,我们要做什么呢?路德说“不作什么。因为这种义的性质就是对那凡属于律法或行为的事,什么也不作,也不听,也不知,而只知道只相信:基督已经回到上帝那里,我们现在看不见祂了;祂坐在天父的右边,不是作审判者,而是由上帝叫祂作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和救赎;简言之,祂是我们的大祭司,为我们代求,用恩典在我们心里掌权。在这里我们看不见罪恶,也感觉不到恐惧或良心的悔恨,因为在这属天的义中,罪恶没有地位;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罗4:15)。”(第273页)
  “哪里人实在看见基督,哪里就必有在主里的完美喜乐,和良心的平安,在心里必然想道:虽然照着律法的义来说,我是一个罪人,然而我不绝望,不至于死亡,因为那作为我的义和属天永生的基督活着。在那种义和生命中,我没有罪,没有良心的不安,没有死亡的顾虑。在今生和律法的义上,我既是亚当的子孙,就真是一个罪人,因而有律法控告我,死亡辖制我,且至终要吞灭我。但是我在今生另有一种义和生命,即上帝的儿子基督,祂没有罪,也不被死拘束,倒是公义和永生。靠着祂,我这必死的身体也必复活,从律法和罪的挟制中被拯救出来,与心灵一同成圣。
  所以当我们还活在世上时,这二者就继续下去。肉体被控告,受试探烦扰,有不安和忧愁压制,被律法的义打伤;但是心灵靠着被动的义掌权,并有喜乐和拯救,因为它知道它有一位主在天上坐在父的右边,已将律法,罪恶,死亡废除,将一切邪恶践踏在脚下,将它们掳来,向它们夸胜(西2:15)。”(第273至274页)
  “福音的真理乃是这样:我们的义是在律法的行为之外,仅由信而得来。福音的败坏或虚假乃是这样:我们是因信称义,但必须补以律法的行为。假使徒传福音,就是加上这个条件。今日诡辩派也是这样。他们说,我们必须相信基督,且以信为我们得救的基础,不过信除非补以善行,就不能使人称义。这并不是福音的真理,而是虚谎。按照福音的真理说,善行并不是装饰信或完成信的;信本身乃是上帝的恩赐和祂在我们心里所作成的工,而这信既把握了我们的救赎主基督,就使我们称义。人的理智只顾到律法,因此要想道;我做到了这个,没有做到那个。但真信所顾到的,无非是那替世人的罪死了上帝之子耶稣基督。这信不仰望善行,也不说:我做了什么?我犯了什么罪?我该得什么?反倒说:基督做了什么?他该得什么?福音的真理就要回答说:祂把你从罪恶,魔鬼,和永死中救赎出来。因此信承认惟独在耶稣基督里面,才有赦免和永生。凡旁顾的人,就没有真信,而只有幻象和虚空的意见;他是把目光从应许转移到那使人恐惧绝望的律法上去了。”(第275至276页)
  “使人称义的信,乃是那把握了上帝之子基督的信,而并不是那包括善行的信。因为信,若是要坚固可靠,就必须只把握着基督,在良心的挣扎和恐惧中,除耶稣基督这贵重的珠子以外,别无所靠。因此凡用信把握基督的,虽被律法大大恐吓,被罪恶的重担压下,然而他还可大胆夸口说,他是义的。这是用何法呢?就是用祂凭信而有耶稣基督之法。”(第276页)
  “福音不是将我所当行的教训我(因为那是律法的任务),而是将耶稣基督为我们所行的,即将祂受苦受死把我从罪和死中救出来的真理教训我。这就是福音的真理。这也是基督教包含一切虔敬知识的主要信条。”(第278至279页)
  到基督教的正道
  “到基督教的正道乃是这样:一个人首先借着律法认识自己是罪人,不能行善。因为律法说,你是坏树,因此凡你所想所说所行,都是违反上帝的。所以你不能用行为来配得恩典。你若企图如此行,只足以加重你的过犯,因为你既是坏树,你只能结坏果子,那就是罪。‘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因此凡要用不出于信心的行为来配得恩典的,是求用罪来讨上帝的喜悦;这不过是罪上加罪,玩弄上帝,激动祂的忿怒。一个人一旦这样受了律法的教训,他就恐惧谦卑,真是看出自已罪恶浩大,在自己心里找不出一点爱上帝的火花来。因此他因上帝的道而以祂为义,承认自己该死该受永刑。因此基督教的第一部分乃是叫人悔改,认识自己。
  第二部分乃是这样:你若要得救,就不可靠行为,因为上帝已经差遣祂的独生子到世上,叫我们可以因祂活着。祂为你被钉受死,担负了你的罪。。。上帝用祂的话向我们表明,祂因祂儿子基督的缘故,要作我们的慈父;我们虽不配(因为我们不能配得什么),祂要白白将赦罪,公义,和永生赐给我们。。。这就是我们论基督徒之义的要道。”(第283页)
  路德区别了不同的自由:政治自由,肉欲的自由和灵性上的自由。皇帝将一自由城和其他土地被迫给与了罗马教皇,这是教皇及其教士得以免于公役的政治自由。肉欲的或魔鬼的自由“是魔鬼在全世界掌权的主要工具。因为凡享受这种自由的,既不顺从上帝,也不服从法律,为所欲为。这是今日人所寻求所喜好的自由。”(第287页)而“基督叫我们所得的自由,并不是从属世的束缚,巴比伦的奴役,或土耳其人的专制中,而是从上帝永久的忿怒中所得的自由。这是在那里作成了呢?在我们的良心里作成了。我们的自由就在那里,而不在别处。因为基督所给与的自由,并不是政治上的,也不是肉体上的,而是灵性上的,那就是说,我们在良心上有自由平安,不怕要来的忿怒。这就是那无可估计的真自由,我们若把别的(政治的和肉欲的)自由与这自由的优美尊严相比,它们就不啻是海洋中的一滴水。因为一个人心里确知上帝现在和将来都不向他怀怒,但要因基督的缘故永远作他怜悯慈爱的父亲,谁能说明这是什么一回事呢?有至高无上的主宰恩待我们,不仅要在今生保护拯救我们,而且要救赎我们的身体,使我们这所种原是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身体,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林前15:42以下);这真是又奇妙又不可思议的自由。因此,我们永远从上帝的忿怒得以自由了,这乃是无可估计的自由,比天地和万物都还要伟大。
  随着这自由还有基督使我们从律法,罪恶,死亡,魔鬼的权势,地狱等等所得的自由。因为正如上帝的忿怒,因基督的救赎,不再能使我们恐惧,照样律法和罪恶等等,也不再能控告我们,把我们定罪。虽然律法控告我们,罪恶使我们恐惧,然而它们不能驱使我们到绝望的地步。因为胜过世界的信立刻就说:这些事与我无分;因为基督叫我得了自由,救我脱离了这一切。同样,世上最有权势最可怕的死,也被圣灵所赐的自由在良心里征服了。”(第287至288页)
  “基督为我们所买来的自由,并不是一提起便被人相信的。人若用坚定不移的信必把握它。任何属世界的,律法的,罪恶的,死亡的,或魔鬼的狂暴或恐怖,就都不至于太浩大,反倒立刻被吞灭,像滴水被海洋吞灭一样。诚然,基督所赐的自由将一切邪恶,律法,罪恶,死亡,和上帝的忿怒,简言之,将那蛇和蛇的头都一并吞灭,完全消灭,而代以公义,平安,永生等等。凡明白相信的人。真是有福的。
  所以我们要学会称赞我们的这自由。它不是任何皇帝,先知,族长,也不是任何天使为我们得来的,而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天地万物都是借着祂造的--为我们得来的。祂不是用别的代价,而是用祂自己的血为我们买得了这自由,不是把我们从身体或属世的奴役中,而是把我们从最残酷和无敌的暴君,即律法,罪恶,死亡,和魔鬼属灵和永久的奴役中,拯救出来,使我们与祂的父上帝和好。上帝儿子的死既战胜了这些仇敌,使我们与上帝和好,我们就在上帝面前必然是义的,凡我们所作的都使祂喜悦。虽然我们里面还有剩余的罪,然而因基督的缘故,上帝不归罪于我们,反倒赦免我们。”(第289页)
  
  第十七篇 《桌上谈》
  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指出:路德家中常有远近客人与他共餐。有时他在桌上朗读通信,有时讨论通信中和言谈中所提出的问题。他的学生在旁倾听,从一五三一年或一五二九年起到他最后一餐止,他们对他的桌上谈都有记录。路德的太太有一次向学生戏言说,他们听他谈话,应当像他们在大学听讲一样付学费。一五六六年《桌上谈》第一次用德文出版。(第291页)
  “圣经是上帝的话,上帝的书。我可以这样证明:世界上古往今来所有的万物,及其存在的形态都为摩西的第一本书论创造所说明了;上帝起初如何创造了世界,到今天世界还是那样存留。许多大有权势的君主,如亚力山大大帝,埃及,巴比伦,波斯,希腊诸主以及罗马皇帝犹流和奥古士督等,都曾大发烈怒,反对上帝的书,想要毁灭它,铲除它,但都徒劳无功。反倒这些权势都已消灭了,上帝的书却仍然存在,并且要依照最初的宣布,完整永远存在。谁扶助了这本书呢?谁在那些大权势之下把它保守了呢?没有任何人,而是上帝自己。上帝是万物之主。上帝如此长久保守了这本书,并不是件小神迹,因为魔鬼和世界都是这本书的死敌。我相信魔鬼曾经毁灭了很多教会的好书,正如他曾经杀害了很多圣洁的人,这些人已经不在我们的记忆中了。但魔鬼对于圣经却只好任其存在。同样,圣洗,圣餐,即基督的真身体和血,以及讲道的圣职,虽然经过了许多暴君和异端份子的迫害,也被保留到我们。上帝既以其独特的力量支持这一切,我们就可大胆地施洗,发圣餐,讲道,不怕任何拦阻。荷马,威吉流,以及其他高贵,优美,有益的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伟大的古经古典;但它们和圣经比较起来,就算不得什么了。”(第292至293页)
  “我们不应当专用自己的理智去批评,解释,或判断圣经,却要用祈祷来勤勉静思默想。魔鬼和试探也能给我们机会从经验和实行去学习了解圣经。否则,不论我们如何勤勉地读和听,我们永远不会了解圣经,在了解圣经上,圣灵必须作我们唯一的主和教师。”(第293页)。
  约拿犹士都博士在路德的桌上发言说:在圣经中有一智慧至为高深,高深得没有人能够彻底学到或了悟。路德接着说:“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永远作学生。我们对于任何一节经文都测不出它究竟有多么深的意义。我们所能把握的不过是些皮毛而已,并且连此也不很完美。”(第294页)
  “我虽然是个老神学博士,但到今天,我的程度还没有越过儿童们所学的十条诫,信经,及主祷文。就是对这些,我的了解也还不能像我所应当有的那么完善,虽然我是每天和我的儿子约翰及女儿抹大拉用祈祷的心请在研读。如果我对于主祷文中的第一句话;‘我们在天上的父’,能彻底领会,并真信那创造并掌管天地万物的上帝,就是我的父亲,那么我就一定会为自己得到以下的结论:我也是一个天地之主,基督是我的兄弟,加百列是我的侍者,拉斐耳是我的车夫,众天使是天父差来满足我的需要,扶持我走路,免得我的脚碰在石头上的。但天父为要训练并坚定我们的信仰,祂便让我们下狱,陷入深水。由此可见我们对于这句话是如何不了解,信心是如何动摇,软弱是如何大,以致我们不禁开始想道:呀,谁知道圣经中所记载的有多少是真的呢?”(第295页)
  “我们没有一本著作比墨兰顿的教义要点那样把全部神学和其中所含的宗教更概括无遗。就令把一切教父和经院学派的写作都总合起来,也比不上这本书的内容。在圣经之外,这是最完善的一本神学文献。墨兰顿是个比我更好的论理学家;他更会理论。我的长处倒是在于修辞上。”(第297页)
  “哪里有上帝的话,哪里就有十字架临到敬畏上帝的基督徒身上。。。没有人能了解圣经,除非他认识什么是十字架。”(第298页)
  “我的神学并不是在一次学得的。各种试探逼着我步步深入追求。若没有各种试炼和试探,没有人真了解圣经。圣保罗受魔鬼打击,试探,所以他殷勤研究圣经。我被教皇,各大学,有名的学者和魔鬼逼迫,所以我孜孜不倦研究圣经。赞美上帝,到底我对圣经获得了正确的了解。若没有魔鬼在催逼着,我们对圣道只能作袖手旁观者而已。只能依照我们自己虚空的理论去梦想某种道理必须如此或如彼,像修道士所作的一样。”(第298至299页)
  论上帝的作为
  “上帝的一切作为都很难寻,也很难述说,而人的知识和能力也不能把它们发现出来。只有信仰不借人的能力或其他辅助方能把握它们。任何必死的受造者都不能认识大有权能的上帝。因此,祂就以最单纯的样式临到我们当中,甚至成为人的样式,甚至成为罪恶,死亡,和软弱的样式。”(第299页)
  “若有人问:在创造天以前,上帝在那里呢?圣奥古斯丁就回答说:祂在祂本身之内。若有一人也拿这个问题来问我,我就回答他说:祂在那时以前正在为你这种懒惰的,傲慢的,纷扰的,自作聪明的人建造地狱。”(第300页)
  “真奇妙,上帝竟把祂最高的圣职交托给一些软弱有罪的传道人。他们讲道,自己却无力行道。这样,上帝的权能永远和我们的软弱为伴;因为什么时候祂在我们里面最软弱,什么时候祂就最刚强。”(第300页)
  韩宁博士问:“既然在关于信仰的事上,理智没有用处,那么,理智在基督徒的身上完全没有地位么?”路德回答:“理智在信仰和对上帝的知识上,只是愚昧而已,但在信徒的手中,它是件极好的工具。一切才能在不信的人手中都是有害的,但在圣贤的手中,却都是最有益的。”(第301页)
  “在待人上,上帝的办法和魔鬼的办法极不相同,恰恰相反。上帝的办法是在开始时使人惧怕,以后就把他扶持起来,给他安慰。这个办法使肉体和旧人消灭,使属灵的新人活着。魔鬼的办法却是先使人感觉安全大胆,叫他们既没有畏惧就犯罪作恶起来,以沉迷在罪中为乐,自以为事事顺利;可是一旦伸脚先生来临,魔鬼就来恐吓他们,使他们惧怕得无以复加,不是大感悲哀而死,就是至终没有一点安慰,丝毫得不到上帝的恩典和慈悲。”(第301页)
  “上帝一方面喜欢我们遇到试探,另一方面又恨恶我们遇到试探。当试探催迫我们祈祷时,祂就喜欢它们;但若试探逼使我们绝望,祂就恨恶它们。。。凡觉得信心软弱的人,应该常存信心成为刚强的愿望,因为这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美好滋养。”(第302页)
  “以撒和以实玛利是从亚伯拉罕生的。把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是从列祖和圣父老来的。使徒中有个卖主的犹大。亚力山太城有很享盛名的学校,也造就了许多正直贤良的学者,但亚流和俄利根也是从那里出来的。罗马教会产生了很多圣殉道者,但亵渎的敌基督者罗马教皇也是由那里来的。从亚拉伯罕的圣者中竟出了个穆罕默德。君士坦丁堡出过不少明君,可是从那里也来了土耳其人。在已婚的妇女中有淫妇。在处女中有妓女。在弟兄,子女,朋友中,往往有最残酷的仇敌。魔鬼是从天使群中来的。帝王中有无道的暴君。在福音和神圣的真理中有惊人的谎言混入。从真的教会中有异端派产生。从路德的运动中有狂热派,和叛徒兴起。既然有这样的事实,人就不必希奇邪恶存在我们中间,从我们当中发生和发出来。那恶必定是极恶,所以不能和善同在;而那善也必定是至善,方能与恶同处而不受玷污。”(第303页)
  “照圣经上的指示,有两种献祭是上帝所悦纳的。第一种是感恩祭或赞美祭。当我们纯正地以上帝的话讲道教导人;当我们倾听上帝的话,并以信心接受;当我们承认上帝的话,尽力传扬它,衷心感谢上帝借着它将无以言述的益处摆在我们面前,并借着基督赐给了我们;又当我们赞美荣耀上帝,我们就献上了感恩或赞美祭。。。第二种祭乃是,当人受了各种试探,必中忧伤困惑,到上帝面前来用真纯正直的信仰呼吁祂,求祂拯救,耐心等候祂。”(第303至304页)
  “诗篇第二篇是最好的一篇。我真喜欢这篇诗。它是那样勇敢不妥协地攻击世上的君王,臣宰,审判官等,把他们的愚妄揭露出来。如果这篇诗所说是真的,则今日教皇党徒所发各种议论和所抱各种目的,就都是谎言愚妄。如果我是主上帝,把国交给我的儿子,如同祂交给祂的儿子一样,而这些恶人又如此不顺服,我就要把世界打得粉碎。”(第304至305页)
  “那个异教徒柏拉图论到上帝时,他说:上帝什么都不是,而上帝又什么都是。厄克和那些诡辩派也都跟着柏拉图这样说,但从他们的言论,就知道他们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义,但我们必须明白,并且说:上帝是不能参透的,不能看见的;因此,凡可看见的,参透的,并非是上帝。我们又可说,上帝是可见的,也是不可见的。就上帝的话和作为来说,祂是可见的。在祂的话和作为之外,人不应当希望看见上帝。否则他所看到的便不是上帝,而是魔鬼。我们不要谈虚玄,要着眼在那位包着布,卧在马槽里的基督,因为‘上帝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人到祂面前来找上帝,一定可以找得到,不会落空。人的安慰和神的安慰有不同的性质。人的安慰是外表的,有形的帮助,能被看见把握,感觉。神的安慰则只是言语和应许,不能看见,不能听到,也不能感觉。”(第305页)
  论世人的本性
  “世人并不愿以上帝为上帝,也不愿以魔鬼为魔鬼。如果人能随自己的本性而行,他一定会把上帝由窗户摔出去,如诗篇上记着说,恶人心里说,没有上帝。”(第305页)
  “因为大家都感觉到迟早必须死,所以人人都想在今世寻求不朽,流芳百世。有些大君王和臣宰为自己树立高大的石柱,或金字塔,或大礼拜堂,或辉煌的宫殿和堡垒。军人克敌制胜,以求获得称赞和荣誉。学者则著书以留名后世。人都以为这类的东西就能使他们不朽。至于上帝的永恒和祂那真正永存不朽的荣耀,反倒没有人去思想或追求。呜呼,我们真是些昏聩可怜人!”(第306页)
  “玛门有两种法宝:第一,当我们顺利的时候,它使我们感觉安全,我们就毫不畏惧上帝。第二,当我们不顺利的时候,它使我们试探上帝,或远离祂,去寻求别的神。”(第307页)
  “钱财是世界上最微末的东西,是上帝恩赐中最小的。它和上帝的道相比,算得什么呢?它和我们身体上的恩赐,如美丽和健康等相比;算得什么呢?它和我们理智的禀赋,如理解力及智慧等相比,又算得什么呢?但是世人竟这样热中钱财,而不计任何劳力,痛苦,和冒险。其实钱财算不得什么,既不是物质因,也不是形式因,也不是功效因,又不是终结因,又不是任何好东西。因此,上帝通常是把钱财给那些得不到祂属灵恩赐的人。”(第307页)
  论耶稣基督
  “当耶稣才生下来时,祂一定也像别的婴孩那哭泣。祂的母亲怀抱看顾祂,也正如别的母亲怀抱看顾她们的婴儿。耶稣长大之后,很顺从祂的父母,服侍他们。祂常为祂那属世的父亲送饭。从外面回家之后,祂的母亲一定常问:‘我亲爱的孩子耶稣,你到那里去过?’凡不以基督的卑微生活为耻的,一定具有高越的,属神的智慧,有上帝借着圣灵所给的特别恩赐。我们要永远铭记,我们的救主如此自卑,存心顺服甚至受十字架可耻的死,是为造福我们这些软弱可怜当被咒诅的人。”(第308页)
  “基督所作的事,有许多是我们既不可也不能模仿的。祂在水面上行走,祂禁食四十昼夜,祂使那埋在坟墓里已经四天的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等等,都不是我们应该想作的。基督更不会同意我们用武力去攻击真理的敌人。”(第309页)
  “关于耶稣基督,除了祂的名字外,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有亲自见过祂,或听过祂。但是,赞美上帝,我从圣经中学到这么多关于祂的事,使我十分满意。因此,我并不希望能亲自看见或听见祂。当我被众人遗弃,处于非常的软弱,战兢,和死的惧怕中,又当我被这邪恶世界逼迫的时候,我深深感觉到基督耶稣这个名字,能加给我无限属灵的力量。”(第309页)
  论圣灵
  “圣灵有两种职务:第一,祂是个恩惠之灵,使上帝对我们发慈悲,因基督的缘故,接受我们作祂所喜悦的儿女。第二,圣灵是个祈祷之灵,祂为我们和全世界祈祷,使一切、邪恶都离开我们,使我们所遇到的都是善。恩惠之灵教导人,祈祷之灵为人祈祷。”(第310页)
  论自由意志
  “我时常立志要做正直人,过真正合乎神旨意的生活,并想弃绝凡能阻止这种生活的事,但总是离实行出来的程度很远。当彼得发誓要为基督舍命时,也有这种情况。我在上帝面前不说谎或隐瞒,却要坦白承认,我无力实行我所愿望的善,只好等到上帝乐意恩待我的那快乐时辰临到。”(第313页)
  “我们不确切知道,我们在始祖犯罪之后,变成了什么情形,从我们的母亲那里带来了些什么。因为我们现在所有的,无论是肉体的或心灵的,全都是可憎的,堕落的,中了毒的。在整个的人里面找不出一样是善的。
  我的意见乃是这样:若有人主张自由意志能够作任何属灵的小事,他便是否认了基督。在我的著作中,特别是在驳世上最著名的一个学者以拉斯母的著作中,我总是保持着这意见。我知道这是真理。因此,既使全世界的人都反对我,我也不改变。那位大有权能者的律例必然胜过地狱的门。
  我承认人有自由意志。但这自由意志只能在挤牛奶,盖房子等事上有效,不能作比此稍大的事。”(第314页)
  
  论称义
  “这个论我们如何得救的信条,是整个基督教教义的要点。神学中的一切争论都必须以此为依归。。。我们只有借着基督才能得救,乃是上帝宣布得最清晰明确的信条。”(第316至317页)
  “当我为怒气所激动的时候,我工作得最好。每在发怒的时候,我能写作,祈祷,讲道得很好,因为那时我的整个气质都兴奋起来,我的理解力变得敏锐,而一切世俗的纷扰和试探也都离开我去了。”(第317页)
  论洗礼
  “重洗派辩论说,孩童既然还没有理智,就不应当受洗礼。我的回答是:理智对信仰并无贡献。孩童既然缺乏理智,就应该更易于接受洗礼。理性是信仰之死敌,永远不会对属灵的事有助益。相反的,理性常要反抗上帝的话,对从上帝那里发出来的,常持轻慢的态度。上帝若能赐圣灵给成人,也就能赐给孩童。信心是由上帝的话而来,人听了上帝的话以后,就会有信心。孩童在领洗时,就听到上帝的话,因此,他们也会领受信心。”(第317页)
  
  教皇党徒认为教会不能错误。路德回答:“在教义上教会固然不能错误,但在事工和行动上,她可能很容易有错误,并且实际上常有错误;因此,她祷告说:‘免我们的罪。’”(第321页)
  论讲道人与讲道
  “作一个正直的牧师和讲道人乃是件伟大的事。若是我们的主上帝自己不在这件事上督促我们前进,我们的讲道就不会有伟大的善果发生。讲道人必须具有伟大精神,用全身全心,财富和荣誉去服务人群,同时却要忍受最大的危险和冷遇。。。讲道人若野心勃勃,他的野心就要成为教会中最可怕的毒害,和烈火。上帝赐圣经给我们,为的是要消灭我们肉体的私欲,因此,我们不要追求属世的荣誉。”(第322页)
  “在教会中最可恶的乃是有野心的讲道人,他们只注意深的东西,疏忽可怜未受教育之人的得救,而只追求自己的荣誉和称赞,讨好一两个野心勃勃的人。当我讲道的时候,我尽量把自己抑低。我既不注意博士们,也不顾及官长们,在我的会众中就有四十多位这样的人;我所注重的,就是许多青年人,儿童,和仆役,而他们却一共有两千余。我是向这些人讲道,注意他们从我需要什么帮助。”(第323页)
  “一个敬畏上帝正直真实的讲道人应当在讲道时特别注意到贫穷朴质的人,如同一个把孩子安静下了的母亲,抚爱他,和他玩耍,用自己的奶喂他,而不用浓酒,也不用昂贵的葡萄汁。讲道人也应当如此,他们所教所讲的应当清楚明白,好使那些简单未受教育的人可以了解,牢记在心。”(第322至324页)
  “究竟地狱是个什么样子,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一定有地狱,正如亚伯拉罕对那天天奢华宴乐的财主说:‘你们和我们中间有深渊限定。’”(第331页)
  “在一五三六年,路德写了以下的字句:墨兰顿的著作有声有色,资料丰富,文字优美。伊拉斯母行文流畅,但缺少实质。路德有好资料,惟文字欠佳。迦勒斯大既无好文字,也少好资料。正在此时,墨兰顿走进来,看了路德所写的评语,就转身对巴西耳博士微笑着说,对伊拉斯母和迦勒斯大两人,评得甚好。对我个人,则有些过奖。至于路德所有的许多优长中也应当把文字的优美刊入,因为他不仅有好资料,而且有好文字。”(第331页)
  
  第十八篇: 《 通信集》
  
  路德在致撒克逊选侯腓勒德力的信中说: “当我闻大人患病,情形严重,而因此基督宛如也在大人身内患病,我即决意写一小品文,以尽我探问之责。我所听到者,系基督在大人体内之呼喊。基督向我喊叫说:‘看哪,我病了。’我之有此感觉,乃因相信我等基督徒如果患病,负荷病痛者非我等,乃救主基督自己。基督徒乃生活在基督之内。对此,基督在福音书中有极显明之见证,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参太25:40)。”(第333页)
  
  司塔克豪森患精神沮丧病,路德写此信对处理此病提出劝告。全信如下。
  英勇贤公良友尊鉴:
  由良好处得知,那恶者正以生活中之烦恼困扰吾公,以致有求死之心。爱友,望立即弃绝自己之思想。应当倾听不受此试探之人的意见。请将我等之言铭刻于心。如此,上帝将借我等之言使君有力量,并获得安慰。
  自吾公自知必须顺服上帝,留心不违反其旨意。君须确信并了解上帝既赐与吾公生命,且不愿在此时召公回去,则公之思想必须屈服于上帝意旨之下。公之思想既违反上帝旨意,则定系由魔鬼强行注入于公之心内。因此,公须严拒此种思想,竭力加以排除,否则不免受害。
  主基督亦曾感到生活中之不愉快,背负重担,然而,除非系天父意旨,祂决不愿死。祂逃避死,尽可能向前生活。祂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7:6)。以利亚,约拿,和其他先知亦同样发觉生活难以忍受,在悲哀中求死,甚至咒诅他们出生之日(参王上19:4;拿4:3;耶20:14)。但他们仍然与生活中烦恼作战,继续生活,直到他们之时辰来临。公须接受并效法此类忠言与榜样,视为由圣灵而来之言语与劝告,且拒绝一切使君有别种行动之念头。
  吾公如以此为难行,则请设想自己乃为数条锁链所捆绑,须流汗以极大力量挣脱其束缚。魔鬼既将其毒矢深深刺入君之身内,则必须以大力将其拔除,而决非不用力即可轻易拔出者。因此吾公须下决心,以倔强态度,对自己严厉宣布:“不,决不如此。无论你如何不愿活,人得活下去,而且爱好生活。此乃上帝所要者,亦为我所要者。你们这些属魔鬼之念头都离开我!死与求死之念头都下到地狱去,你们再不能左右我!”吾公须对那些坏思想切牙咬齿,为上帝的缘故,要比那最顽固的农民或泼妇更顽固,执拗,强硬,甚至比铁更刚硬。如公能对自己作如此坚忍倔强之奋斗,上帝定予援助。反之,如不加抗拒,任凭自己之思想作主,受其折磨,则不久将完全失败。
  但最佳之办法乃在不与此种思想作正面抗争,而在将其抹煞,在生活动作中完全不觉有其存在。君应时常想念其他之事,说:“魔鬼,不要再麻烦我,我没有时间来理会你的念头。我必须起居饮食,有若干事要作。”或说:“我现在必须快乐。你明天再来吧。”此外,要时常操作或游戏,或作事,总要使自己不再返回那病态的思想中去。要讨厌这类思想,一有出现,立即驱逐。必要时,更可以粗野之话斥责,如曰:“魔鬼,你如果不能离开我去,可以来吻我的脚趾。我没有时间和你瞎扯。”于此,可以读格尔孙著亵渎之思想内之故事。此乃最佳之建议。此外,我们之祈祷,以及若干其他虔诚基督徒之祈祷,亦定能对吾公有益。
  余谨将公交托于唯一救主和真胜利者,主耶稣基督,求祂保守吾公。愿祂助公战胜心中之魔鬼。愿祂赐公力量,在公身上施行奇事,使我等可因此而欢喜。我等依照基督之吩咐与应许毫无疑惑地存此盼望,为此祈祷。阿们。
  路德马丁博士 一五三二年圣迦他林节后礼拜三”(第345至347页)
  
  路德即对曼斯非得伯爵们压迫平民事,表示不满,提出抗议。一五四五年曼斯非得伯爵亚勒伯特请路德为调解人。路德应其请,于一五四五年十月及十二月,两次赴曼斯非得,但纠纷并未平息。路德乃不得不作第三次行。时在一五四六年一月,气候异常恶劣。但路德虽抱病,仍与其三子及一仆人登程前往。路德不断写信与其夫人迦他林,报告情形。迦他林亦屡次回书,对其健康极表关心。以下一信条作于一五四六年二月七日。跞德以柔情笔调责其贤妻不应过分挂虑。路德不虚此行,至终解决纠纷,惟精力俱竭,乃于写此信后数日即二月十六日与世长辞。下面是该信的摘录
  亲爱之迦特:
  汝应多读约翰福音与小本基督徒要学。关于后者,记得汝曾有言曰:“此书各事,均与我有关!”汝在替上帝为我担忧,好像祂并非全能者。如果我真淹死于撒尔河内,或被火烧死,或落于老仆邬尔夫之捕鸟机内,上帝一定能再创造十个马丁博士。请不复以汝之忧虑烦扰我。我有一位较汝及一切天使更好之挂心者。祂卧在摇篮里,抱于童贞女怀中,同时又坐在全能父上帝之右。我既有祂,汝大可释念。阿们。。。。(第351页)
  
  附篇 《墨兰顿教义要点》
  汤清在本篇的序言中指出:路德宗改教运动中最重要的人物除路德本人外,要推墨兰顿(Philip Melanchthon)。他在一四九七年生于巴登(Baden)的布勒田(Bretten)一小镇,在一五六○年死于威登堡,葬于路德之旁。他们两人一生相敬相爱,相辅相成。路德可比彼得,而墨兰顿则颇似约翰,因一个敢说敢为,一个劝人相爱。路德又可比壮汉,大刀阔斧,斩荆辟土,立基督建屋;墨兰顿又严如妇人,装饰新居,睦邻修好。路德没有墨兰顿,改教运动,如失右手;墨兰顿没有路德,学者天才,不能产生偌大影响。
  教义要点是墨兰顿在一五二一年初次出版的。它驳斥了罗马教的许多教义,清楚有力地阐明了复原教的立场,在神学上开一新纪元。它将路德至此时止的神学思想系统化,是复原教第一本教义神学名著,是路德宗第一本教义手册。(第374至376页)
  
  墨兰顿首先列出神学的主要论题:上帝 一体 三位 创世;人,人的能力 恩典的果子 信仰 盼望;爱心 预定 罪恶 罪恶的结果;刑罚 律法 应许 因基督而更新;恩典 圣礼的标记 人类的阶级 官职;主教 定罪 蒙福。“这些论题中,有一些是我们完全不能理解的,又有一些是基督定意叫一切基督徒全部了解的。上帝神性的奥秘,是我们应该多崇拜少研究的。。。我们不必过于花费精力来研究这些最大的论题,就如上帝,上帝的一体与三位,创世的大奥秘,和道成肉身。”(第378页)
  论人的能力特别是论自由意志
  世界上的事都是必然按照上帝的预定而发生的,所以人的意志并无自由。“属世或属理性的智力逃避这种思想,然而属灵的心却服应它。除非心中铭刻着这种预定的思想,人也不能从别的方法更确实学会敬畏上帝,依靠上帝。”(第383页)
  “若以人的理性来估量人类意志的固有能力,那不能否认的事实,乃是人的意志对外界的事物有某种自由。这些事物是你们可以经验到,是在你们控制力范围之内的,就如:问候或不问候人;穿或不穿某件衣裳;吃或不吃肉,都可由你们随意决定。那些主张意志自由的哲学家所注目的,原来就是这种外表的自由行动。然而,上帝并不注重人外表的行动,却注重人内心的活动,所以圣经并不说及外表的自由。”(第385页)
  “我们内心的情感并不是我们的意志所能支配的,因为凭着经验和实践,我们发现意志凭它自己并不能发动爱,恨,或其他的情感;情感乃是彼此克服的。。。意志若不是情感的泉源,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圣经既然把人最有力量的部分称为心,又以心为情感的本源,那么我们为何不用“心”这辞,而反用“意志”一辞呢?”(第385页)
  墨兰顿不“承认在人里面真有反对情感的任何能力。。。我承认,在选择外界事物的时候,人是有些自由的。然而我否认我们能使内心的情感,反对任何其他的情感。”(第387页)
  “所以基督徒所当考虑的,不是行为的外表如何,而是人心里的情感如何;不是人在事工上有何自由,乃是人在情感上有何自由。不管法利赛式的经院哲学家如何说到自由意志的能力,但是一个基督徒却哓得他最无力控制的乃是自己的心。”(第388页)。
  总之:“从预定论的立场来说,人的意志和人外面或内在的活动,都没有自由,因为万事的发生,都是依照上帝的旨意。至于外表的行为,按照人普通的判断来说,人的意志好像是有些自由。情感的立场来说,普通的判断也不得不承认,人显然是没有自由的。当一种情感开始在人心激动焚烧之时,他就不能制止它的暴发。”(第388至389页)
  论罪
  罪的性质
  “原罪是一种固有的倾向,是遗传的冲动与力量,把我们引入罪中去。原罪由亚当而遍及于全人类正如火的固有力量是直往上冒,照样人也有一种犯罪的固有力量。。。原罪显然是某种邪恶的欲望。。。罪乃是一种邪恶的情感,是人心中反抗上帝律法败坏的活动。”(第389至390页)
  原罪乃指缺少原有的义,哪里缺少原有的义或灵,哪里就有了肉欲,不敬虔,和对属灵之事的蔑视。“人首要的情感乃是自爱,且因受自爱的驱使,而专门追求他所看为美好,甜蜜,快乐,和荣耀的事。人也恨恶并惧怕天然灾祸的事,反对那阻挡他达到自己愿望的人,又反对那吩咐他去追求他所不喜欢之事的人。人的痛苦是何等不可思议呀!从一方面说,人恨恶上帝和祂神圣的律法,从另一方面说,上帝是毁灭人的火!”(第390至391页)
  亚当若不是人类罪的始祖,基督就不是人类义的始祖,“死既然是必须借罪而来,那么孩童有罪,乃是必然的道理。然而我要问:孩童的罪是何种罪呢?当然是原罪。。。若是人生来并不受罪辖制,那末叫人重生有何必要呢?进而言之,血肉之生若是善的,那么由圣灵重生有何重要呢?”(第391至392页)
  论律法
  律法中有些是自然律或天理,有些是神颁律,还有些是人造律。“良心无非是用某种律法或普通规矩来判断我们的行为。所以自然律是人人所公认的普通原则,是上帝铭刻在每个人心中的,为的是要训练人的品德。”(第393页)
  墨兰顿将属于人类的律法归结为三条:敬畏上帝,不可伤害人和按照社会的要求,凡物应当功用。“第一条关于敬畏上帝的律,是我们从罗马书一章中得来的。保罗既然说上帝曾借创造与管理世界而把祂的尊严向世人显明,他无疑地就把敬畏上帝看作自然律之一。至于上帝的存在,能否由人的三段论法推演而出,则是好奇之人,而不是敬虔之人所可以争辩的问题。。。第二条律禁止伤害人,无疑这是从人类生来就彼此团结一体的共同需要中推论而来。。。第三条律关于凡物公用,显然是从社会的性质中所产生的。。。但因为贪欲心不许我们凡物公用,所以这律必须由更高尚之律,即不可伤害人之律来矫正。在公共治安和众人福利许可范围之内,财物也是应当共享的。次等之律应当受高等之律来修改,而众人彼此分享的事,务求有某种限度。所以我们要修改第三条律,尽公众安全所许可的,将财产瓜分归为公有。再者,因为人性需要多少共享财产,又因财产本当公有,所以上帝就命定财产必须公用;所谓公用,自然是指借着契约,买,卖,租借,出佃,和其他的方法。这乃是契约和合同的由来。”(第394至395页)
  论福音
  全部圣经共分两段:律法和福音。律法指明人的疾病,福音指明人的救药。圣经并没有把福音和律法和分开,“福音的计划乃是普遍的,上帝的应许遍及于新旧约全书。照样,律法也是普遍记载于新约和旧约各卷中。虽然上帝所启示的,有时候是律法,有时侯是福音,二者彼此先后交替,然而圣经却没有把律法的时期和福音的时期划分,有如一般人通常所想像的。我所能想到的每一个时期,都是律法的也是福音的时期,正如在每一个时期中,人都是借同一方法而称义:罪借律法而显明,恩典乃借应许或福音而显明。”(第398页)
  论律法的能力
  “对于律法的能力,圣经与人的理智有不同的见解:圣经称律法为罪与愤怒的权势,为执刑官所掌的威权,为电火与雷霆;人的理智则称律法为罪行的惩罚,与生活上的原则。”(第399页)
  “第一种人,是以世俗的眼光来了解律法,而并不觉察律法所要求于人的,是不可能的事。这种人是盲目的,看不见罪,律法,也看不见义。他们是各世代中的假冒为善的诡辩家。。。在这种人看来,律法并没有什么难守之处,因为他们对律法抱着一种错误和属世看法来过活。所以律法不能在他们里面成全它所应当成全的,他们反而为自己设计偶像,人像,和属世美德的影儿。而且他们因怕受刑罚,或为了有所获得,而受情感冲动,去伪造善行;又很愚笨地自以为安全,因为他们看不见自己心里的疾病。”(第399至400页)
  “第二种人是当保罗说律法是忿怒的权势时所指之人。上帝把律法显明给这些人,把他们心里的情况指给他们看,并使他们因感觉罪而惊慌,恐惧。这些人正是上帝借着律法在他们心里动工的。。。圣经将这种显明罪的工作称为审判,上帝的忿怒,上帝的激愤,和忿怒的表现等等。”(第401页)
  “当上帝用律法向我显明罪时,罪便复活了,因此我便感觉困恼,惊恐,害怕,总而言之,我就死了;这诚然说明了律法的能力是何其大。当然律法之设立,原是要叫我们活,然而因我们不能遵守律法,它便成了死的工具。简而言之,律法杀害人的理由是什么呢?律法是属灵的,换言之,它所要求的,是属灵的事,就如:真理,荣耀上帝的信心,对上帝的爱。”(第402至403页)
  “律法的功用是显明罪。这包括各种的罪:外面的,内心的,假冒为善,怀疑不信,自爱,轻蔑和不认识上帝;这些罪是人类一切行为的根源。上帝为要称罪人为义,祂首先要显明我们的罪,使我们的良心惊恐,粉碎,害怕,总而言之,祂要定我们的罪。”(第405页)
  “人的称义和真洗礼,是以蒙羞受辱,受审判,心灵困恼为开始的,这都是上帝的灵借律法作成的。正如基督徒的生活必须发端于那使人知罪的律法,照样,基督教的教义也必须以律法的功用为出发点。。。若不是因有圣灵的感动,就绝对无人能对罪发生憎恶之心。”(第406页)
  “凡良心这样受惊恐的人,除非上帝的恩典和怜悯之应许,即福音之应许,得到安慰与鼓励,他们无疑必要趋于绝望,犹如通常被定罪的人必要陷于绝境一样。”(第407页)
  经上说:“主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下2:13)。墨兰顿问:“‘主已经除掉你的罪’,人还能想出比这更富有福音意义的话么?罪已经被除掉了:这不是福音或新约使命的总纲吗?”(第408页)
  论恩典
  “在圣经中,恩典是指眷爱而言,是上帝对圣徒的宠爱。。。恩典不是别的,乃是上帝对我们的慈爱,是祂怜悯我们的旨意。所以恩典二字并不是指我们心内某种特质,乃是指上帝旨意的本身,即上帝对我们发的慈爱。”(第411页)
  墨兰顿认为,在罗马书五章十五节,保罗划分了恩赐与恩典,“他把恩典称为上帝的眷爱,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又为基督的缘故,护庇所有圣徒的宠爱。因为上帝眷爱我们,祂必然向祂所怜悯的人发出恩赐,这就像人协助他们所宠爱的人,而将自己的财物与他们分享一样。上帝的恩赐就是祂浇灌在一切圣徒身上的圣灵。。。圣灵自己乃是一种恩赐,是上帝浇灌在祂所怜悯之人的心里的。圣灵的果子就是信,望,爱等美德。恩典这词便有这个意义。总而言之,恩典不是别的,乃是罪得赦免;恩赐乃是那改变并洁净人心的圣灵。”(第411至412页)
  论称义和信心
  “称义有什么意义呢?这是指我们对律法是死了,并借那在基督里的恩言即那赦罪的福音复活了,归于基督,不怀疑基督的义就是我们的义,祂所献的祭就是我们的救赎,祂的复活也就是我们的复活,简而言之,确信我们的罪已蒙赦免,上帝也爱护我们,抚育我们。” 信就是义(第412至413页)
  “上帝的存在,忿怒,和怜悯,都是属灵的观念,它不是属血气的人可以了解的。况且,上帝的灵若不更新与光照我们的心,人的固有才智无论对上帝有什么认识,都不过是冰冷的意见,而不是信仰。”(第414页)
  人的本性不会承认上帝的话,也不会受它的感动。在圣经中所说的信,是很简单的,“信乃是人对上帝每一句话恒久的信服,而这是不可能达到的,除非上帝的圣灵更新并光照我们的心。”“信无非就是人对上帝在基督里,甚至在每一个预表里,所应许的怜悯之依赖。这种对上帝之仁慈的依赖,首先抚慰我们的心,然后激励我们感谢上帝怜悯,以致我们自动地愉快地来遵守律法。我们若不相信,心中便不感觉到上帝的怜悯,而没有这种感觉是,我们所有的,不是轻蔑上帝,便是仇恨祂。因此,不论律法的行为是多么伟大,若没有信心就都是罪了。”(第416至417页)
  “圣经所说的信有何意义,那就是:信靠上帝白施的怜悯,而全不顾我们的行为,是好,或是坏,因为我们都从基督的丰富领受了一切。”(第418页)
  上帝的应许。“有些应许是与物质生活有关的,旧约中所有的应许便属此类。还有些应许是属灵的,所以是属于新约范围的。因为我觉得,只有义人才从心中相信物质的应许,而且上帝已经借着赐人物质需要的应许,来表明祂的怜悯。这样圣徒们就很易推论说,上帝若看顾他们的身体,就必更就确顾他们的灵魂,而且上帝既然作了他们身体的父,也必要更要作他们灵魂的父。这便是我已经说过的:物质应许的本身就是恩典的应许;从物质的应许中看到属灵的应许,虽是含糊不清,然而在那些心中有圣灵的人看来,却是足够清楚了。”(第422页)
  “人的心无论借什么工具来知道上帝的怜悯,那工具对他乃是生命之言。。。除非有圣灵的指示,人不能凭着本性把神圣属灵的事当作确实可靠。然而使徒却把信称为‘所望之事的期待。’所以真的信不是仅相信恐吓的话(其实圣经反把这称为惧怕)。而是相信应许,换言之,就是虽面对世界得祸害,罪孽,死亡,和地狱之门,却仍然依赖上帝的怜悯和慈悲。。。除非你相信救恩也是向你应许的,你就不能说是相信。因为不相信上帝的每一句话,或不能相信赦罪之恩也是向你应许的,乃是不敬虔和不信。”(第423页)
  “你的心只要能够体会到上帝慈悲的广大,和祂恩典的丰富,并相信上帝不忘记你;祂有极大的怜悯,以致你若信祂,祂必要维护、保守、并拯救你,那么你便会完全归降于上帝。所以你只要依靠上帝。只有那些因心中感觉上帝的慈悲而得着鼓励,以致相信上帝所应许的事都要在他们身上成全的人,才真相信上帝是赏赐人的,简言之,才相信上帝自己。因为不敬虔的人所有的,不是信心,而是一种不从心底发出的冷淡意见。”(第426页)
  “信乃与我们生命与死亡的每一种变化都有关。你要问:为什么呢?因为若不凭着信,我们就不能合理去用任何东西。我们的确是因为怀疑而妄用万物,所谓怀疑,乃是不相信我们在用一种东西的时候,是在讨上帝的喜悦,不相信我们所用的就是上帝向我们所发的怜悯与慈爱。凡对贫穷,死亡与灾祸不相信是上帝怜悯的作为,或对之发生怀疑,寻求人的帮助,而不相信自己在基督里可以胜过它们的人,就是妄用它们的人。。。凡不把金钱,生命,和一切好东西看为上帝怜悯的恩赐,而忠于所托的人,便是妄用它们的人。”(第430至431页)
  “一切的应许都当以基督为依归,因为祂凭自己的功劳,使我们蒙了天父的怜悯和恩宠。。。离了应许,我们就不能认识基督,若不认识基督,我们就无从认识父。”(第431页)
  “只相信基督取了肉身,被钉于十字架,从死里复活,使信者得称为义,还是不够的。你必再进一步相信祂作这些事,是为了你的益处,为了你的救赎,这样你的信才是好的。在这种信以外,及被人称为信的,都不过是哄骗、欺诈骗和佯为的疯狂而已。”(第431页)
  “人在称义之前所行的善工,就是人凭自由意志所行的善工,算得什么呢?它们都是被咒诅的树所结的被咒诅的果。虽然它们可能是那最美的品德的模范,就如保罗在未悔改之前所有的品德一样,可是它们仍旧不过是哄骗与欺诈而已,因为它们是从不清洁的心中发出来的。”(第432至433页)
  “甚至在称义之后所行的善工,虽是从那占据称义之人的上帝之灵所发出的,然而它们的本身也是不洁净的,因为它们是在一个仍旧不洁净的肉体中作成的。这是因为称义之工才开始,尚未全部完成的缘故。。。在这些善工中仍旧有些不洁净之处,所以它们不配称为义。我们无论靠称义之前的善工,或称义之后的善工,都没有功劳可言。”(第433至434页)
  论信的功效
  “善行是圣灵的果子,照样它也是圣灵的表现,见证,和标记。。。当我们因信尝到上帝的怜悯,并因那使我们罪得赦免并将恩惠和应许给我们的福音而认识了上帝的慈悲时,我们的灵就不能以爱上帝为报答,并不能不充满喜乐,且不能不用服务来对这大怜悯表示感激。。。所以这样的人献身给邻舍服务他们,供给他们驱使,以他们的需要为自己的需要,在凡事上以正直与诚实的心同人交往,毫不自私,毫无恶意。在便是信的功效,它能在凡真有信心之人的善行上表现出来。”(第438页)
  论旧约和新约的区别,又论律法的废除
  
  “只有新人才有自由。因此,我们更新多少,才有自由多少。倒过来说,我们属肉体,属旧人多少,就仍旧在律法之下多少,不过信徒里面所余留的旧人,已经因信心而得赦免。简而言之,我们相信多少,就有自由多少,怀疑多少,就在律法之下多少。”(第445页)
  十诫的的精意就是内心的义。“当圣灵充满圣徒的心中时,他们就不能不遵守十诫。属灵人所有的自由乃是这样:除非圣灵依照祂自己的本性帮助我们遵守十诫,我们自己便不能遵守十诫。当圣灵给人产生了这种成全十诫的意志时,成全律法,就并不是由于索取,而是由于属灵人不能不成全律法。”(第448页)
  “我们因信而从全部律法中得了自由,然而这信,即我们从基督所接受的灵,继续致死那余留在我们肉体中的罪。这并不是由于律法的要求,乃是因为圣灵的本性不能不致死肉体的欲望。。。换言之,圣灵既在他们里面掌权,剩余的肉体便被钉死了。圣灵也要给信的人指定一些律法,借以致死他们的肉体。因为自由方才开始,要到圣灵掌权,和肉体被灭,才能全部完成。在克制肉体的事上,十诫尚有用处,但是礼仪律或司法律则无用处。因此十诫对信徒有用处。其余的律法则无用处 。”(第448页)
  2004.2.26 凌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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