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网刊 | 第十一期 | 2004年1月]

父与子关于信仰问题的争论(1,2)

刘健

  
  这是父亲与儿子之间关于信仰问题的通信。
  老爸的名字叫爱德华.K.波义德,家住美国佛罗里达州普莱西德湖,退休在家,与儿子通信开始时71岁。儿子的名字叫格瑞格.A.波义德,美国明里苏达州圣保罗市贝瑟尔学院神学教授,并兼任圣保罗一家教会的牧师;
  儿子在编辑这些通信时是这样评价父亲的:“异常聪明,充满怀疑,意志强悍,70多岁,这就是我的父亲”,没有谁能更象他那样不可能成为基督徒,他对福音从来没有表现过任何开放心态,有的只是对教会的反感,对基督徒的敌视。“很坦白地说,我就差没有对他的得救完全放弃希望了。”
  但是,从1989年3月开始,儿子强烈地感受到了主的带领,要与自己的父亲分享基督信仰,方式是通过通信。儿子说:“我想到的是一个长时间的对话,最后我们所有的牌都将会摊在桌上。我将会给他机会提出对基督教真理的所有反对意见,他也应给予我机会回答他所有的诘难,并给出接受基督信仰的正面道理。坦率地说,我原来想这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但我又能失去什么呢?但出乎我的预料,我父亲接受了我的邀请。过了差不多3年时间以后,经过三十封信的交流,父亲于1992年1月15日接受耶稣成为他的主和生命的救主。”
  儿子认为,把他们父子之间的这些书面通信公开可能会很有意义。因为他父亲提出的问题和诘难,也是非信徒关于基督教最频繁地提出来的问题。“虽然我们的通信完全不可能作为基督教信仰的详尽批评与护教材料,我父亲的尖锐问题却牵涉到了几乎所有的反对意见,和护卫基督教信仰的几乎所有相关的考虑。”“我相信这个书信集可以对护教学的学生以及个人传道者有作用。我们常常把护教学的研究看成“象牙塔”里的学科,对实际传扬福音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经常假设,对基督教信仰的拒绝“真正”是道德的缘故,而不是智力的原因。罪人们需要的是宣教,而不是道理。我希望这本书可以开始驱散这个迷思。在非信徒对福音的抗拒中,精神的因素当然总是存在的(<<哥林多后书>>四章四节),光靠道理从来都不够转变一个不相信的心。祷告与精神征战总是必须的。但这绝不意味着非信徒对信仰的理性障碍是不恰当的,信徒们没有责任去知道与分享他们所持信仰的理性基础。圣经说信徒有这样的责任(<<彼得前书>>三章十五节)。”
  
  通信一:为什么基督教做过这么多坏事?
  1989年3月13日
  第一封信是父亲收到儿子的来信之后的回信,时间在1989年3月13日。
  
  父亲对儿子提出的就基督教这个题目对话的建议很感兴趣,但是他不明白一个大问题:“我很羡慕你所受的教育,并常常纳闷,你为什么上了那样一些相当自由化的学校还能相信基督教那一档子事情。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我觉得这整个一个不合理。” 紧接着,父亲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全能、博爱的上帝会允许教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人类做了那么多的坏事?难道那不应当是真正的教会,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我以前上天主教堂时就是这么教的。
  我弄不懂的是,在所谓神圣的十字军东征中,当基督徒屠杀穆斯林和犹太教徒包括妇女和儿童时,上帝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上帝让他“自己的人”在征服西班牙时烧死几乎所有在西班牙的犹太‘非信徒’?为什么一个普爱众生的上帝允许教会在二战时参与屠杀犹太人(至少助纣为虐),而且以‘上帝的名义’?
  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证明教会并没有什么真的道义。而正是这个教会,不是吗,来决定哪一卷书是‘神启示的’,应该包括进‘神圣圣经’里去。至少在我看来,这就足够证明圣经不过是儿戏而已了。”
  
  3天后,3月16日,儿子回信了。
  他非常高兴父亲愿意与他进行关于基督教的讨论。他相信这对他们俩都会是有趣和有益的。儿子请求父亲“以开放的态度对待传统的基督教教诲中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这样一个可能性。我唯一的断言,也是我想要护卫的理念,就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是一个人构筑他个人生活的最合理的选择。我认为,以下信仰是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充实、最可能实现的世界观:相信有一个人格化,满有爱心的上帝,他通过耶稣基督得以最终显现,并通过耶稣设恩典给这个世界以拯救,还通过启示圣经的写成让我们了解他,与他沟通。我的目标,坦率地说,就是要让您相信这些是真理,并让您与基督建立一个关系。我个人亲身体验了这种关系带来的生命的丰盛、平安和喜乐,并想与您一起分享。”我们相信这正是许多儿子对父亲的心愿。
  对于父亲在上封信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儿子明确回答:“我首要的答复是,我不认为上帝应该为天主教堂,或任何别的教堂所做的事负责。在我看来,圣经中所谈到的上帝,也就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那一位上帝,是慈爱的上帝,这就要求他是赐给自由的上帝,因为没有自由就没有爱。我们被创造时就拥有选择爱的能力,也同时具有选择其反面--邪恶的潜力。我觉得,认为上帝要为我们做的恶负责,即使这些恶是‘以上帝的名’做的,就是认为人类是被上帝编好了程序的机器人。如果要是那样,我们就不可能有爱。我认为,这世界所有的恶归根结底都来源于自由意志而不是上帝。上帝的愿意和行为都是好的。任何不好的东西都源自非上帝的人或物。”
  至于“基督教教堂”以上帝的名义做的那些恶事,儿子的解释是:“打着‘基督徒’旗号的并不一定是基督徒。基督教不是一种宗教或任何组织:它只是一种关系。基督教里总是有真正的基督徒,那些与耶稣基督有一种拯救和转变的关系的人们。这一事实可以解释为什么基督教虽然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些恶,但更带来了许多的善。但基督教这个‘教’,教会这个‘组织’,并不能代表基督教的真义。只有基督徒,才能活出基督教的真义。
  所以,我将严格区分我所要护卫的基督教和一些所谓的基督教教堂,两者除了名字相似以外,甚至可能毫无共同之处。我无法想象去试图捍卫在‘基督教’这个标签下人们所做的所有事情。象您一样,我对其中的许多深恶痛绝。”
  但笔者看来,儿子的回答似乎还没有回答那个问题:上帝为什么会允许教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人类做了那么多的坏事。换句话说:虽然打着“基督徒”旗号作恶的并不一定都是基督徒。但是,打着“基督徒”旗号作恶的也必定有基督徒。基督徒也可能并且实际上也做过恶,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全没做过恶的基督徒。世人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这是包括每一个基督徒在内的。至于上帝为什么立即制止基督徒作恶,答案在于,上帝完全制止之时,就是最后审判来到值日。
  
  通信二:为什么世界充满苦难?
  1989年3月23日,父亲答复儿子的来信:
  你回信中把教堂与基督徒区分开来,是新颖有趣的说法,但坦率地说,还不能说服我。难道教会不应该是上帝在地上指定的权威,难道这仅仅是一个我这些年来形成的天主教的观点?如果教会是上帝拯救这个世界的工具,那么无论如何,上帝总该管管它吧。
  但这仅仅是我怀疑有一个普爱众生的上帝这个问题的一部份。不光是教会的恶有问题,而是整个世界的恶。如果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并照看它的话,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该死的苦难?你回信中说上帝不应该为此负责,因为他给了人选择行善或行恶的自由。但是格瑞格,我觉得事情不能这么轻易一笔勾销。当行恶的自由带来无辜者的痛苦和受难时,上帝就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有爱心”的上帝!
  我想到这些是因为我读到在佛罗里达这里的这个疯子,在监狱里关了七、八年放了出来,因为强奸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然后砍掉她的双手,任其死去。他犯下这桩罪行是他的自由选择,可是那个可怜的女孩的选择在哪里?看起来那位“普爱”、守护的上帝忘记了她!为什么上帝看重罪犯的自由,而不看重受害者的自由?
  另一件类似的事就是非洲因为缺雨引起数百万的人死亡。这里没有牵涉到选择。大自然水源枯竭,因此成千上万无辜的人,大部份是小孩,悲惨地死亡。那个“普爱与看顾”的上帝到哪里去了,还是他根本就忘记了他们?或者是上帝惩罚他们的什么过犯,或如我听到某些混蛋基督教传教士说的,因为他们是穆斯林?那样的话还不如上帝忘记了他们!
  我想说明的是,这个世界不象是拥有一个全能的、普爱的上帝在幕后所应该有的样子。我想你的自由意志那一套解释也不能使事情有什么改观。
  1989年3月29日,儿子答复父亲的来信
  儿子对亲爱的爸爸坦诚地承认:
  我必须说您在信中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观点。您提的问题是神学家可能面对的最难回答的问题。这的确是很好的材料。
  您信中质疑为什么一个普爱的上帝能够让一个小女孩被一个神经病强奸并截肢,并不接受上帝给坏人自由意志的解释,因为这个解释没有考虑那女孩(被强迫的)自由意志。
  这是一个非常难回答的问题,甚至试图给出一个答案就有不同情受害人的嫌疑。的确,由于这件惨案而对上帝以及世界上的所有事情感到愤怒,是很好理解的。对于被惨案所牵涉到的人们,愤怒是唯一可理解的第一反应。圣经中记录了不少“信心的巨人”(比如约伯,大卫,耶利米)的类似衷心的诘问,甚至是愤怒的祷告。上帝并不害怕我们的怒火或怀疑。
  但是当一切平静下来,我们会开始仔细考虑谁应该为这件恶行负责。当我们这样做了之后,我的观点是责任不能归到上帝身上。
  我觉得,爸爸,如果上帝将自由意志给予他的创造物的话,他必须容忍他们有误用自由的可能,即使这意味着可能伤害到他人。有意义的自由需要有道德上的负责,而道德上的负责意味着彼此有道德责任感。如果去帮助或伤害别人的自由必须是前提,那么去爱或不爱别人的自由到哪里去了?上帝把事情安排成这样是因为否则就会创造出一群不会真正去爱的机器人,而这样的机器人不造也罢,您说是吗?
  那么为什么每当有人要误用他的自由而伤害他人时上帝不去干涉呢?我想,答案可在自由本身里找到。如果每当被误用时就不能使用的话,自由也就不成其为自由了。
  想想看,如果我给丁妮五块钱,我能完全控制她怎么花这些钱吗?如果每次当她要乱花(根据我的看法)这些钱时我就要干涉,这些钱真正属于她自己吗?我真的给钱给她了吗?如果她能买的东西只是我认为有用的,那些钱是她的还是我的?难道那不是我通过她间接用掉的我的钱吗?
  所以同样的,如果上帝真的给予我们自由的话,它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收回的。上帝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采取“放手不管”的态度。上帝创造能随心所欲的自由的人们,而不是总是取悦他自己的限定死了的器具。
  我希望这些能对这个难回答的问题的了解有一点帮助。如果我不错的话,要想让这个世界里爱成为可能,我们所看见的人们相互所做的恶就是这世界的一个必须的可能性。甚至上帝都没有办法让事情是另一个样子。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很好的回答:自由之为自由,就在于有背离上帝反对上帝的自由。上帝不仅赐给人自由,他也尊重人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自由。当然,人也要承担自己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自由而带来的一切后果。
  200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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