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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消除冲突的三大原则(下)

马盖文博士原著·台雅各牧师编译

  
  乙、重视文化的价值
  
  教会历史上一切成功的传教士,比一般的贸易商、征服者或观光客,更重视当地文化的价值。近代人类文化学的研究,更促使人们重视各种不同的文化。轻视不合自己文化观点的自我文化中心主义,已经成为落伍的东西。气势凌人的民族骄傲,已经失去了过去的光彩。
  这种对文化的重视态度认为,如果我们了解促成某种文化形态的特殊环境,那么我们也会发现其为何如此的理由,所以每一种文化对其本身都是合理的。如果一个社会百分之八十的婴儿,都在四岁以前死亡,并且人们的平均年龄只有二十二岁的话,那么早婚的风俗和每九个月就生一个孩子的习惯,就不难了解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延续这一民族的生命。在一个没有文字的社会里,一切经验全靠口传的作法,乃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在他们的传统中会特别重视故事、箴言和家谱的背诵。
  承认某种文化的因素在其特殊环境中是合理的,并不表示这种文化因素一定是对的。对基督徒而言,只有那些合乎上帝旨意的事物才是正确的。不仅如此,许多文化的内容,并不能以对与不对来加以分别。中国人用筷子,印度人用手指,法国人用刀叉,并不是一个对与不对的问题。在重视文化价值的前提下,我们会说一个人无论用什么工具吃饭,他的态度应该合乎当地的标准。
  有些文化的因素决定人间的关系。例如,在印度有这样的规矩,当一个人的长兄在房内时,他的妻子不可进去。轻视文化价值的观点,也许会很快的指责这种风俗:「岂有此理,这是男女不平等的表现!」重视文化价值的观点,可能会表示不同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之下,当一个长兄在家中有特殊的权柄时,这种风俗也有它的理由。圣经并无明文的规定反对这种风俗,所以我们也应加以尊重。」
  
  一 不同的文化与不同的观念
  重视文化价值的观点,认识人类有不同的思想方式和逻辑系统。如果我们了解其不同的背景,我们便会发现这些不同的思想方式和逻辑系统,在传达意思时是同样有效的。人类文化学已经发现,用欧美人觉得有效的思想方式向其他文化中的人传达意思,常常是辞不达意的,因为其他文化中的人,对事物的了解常有不同的思想系统。例如,那些受压迫的民族说话时,常常模棱两可,好像没有人愿意表示肯定的意见。他们自己了解彼此的意思,但是外来的人就无所适从了。有时毫无异议的赞成,可能代表漠不关心或敌对的态度。一个真正认识当地文化的传教士,不但能懂得他们的意思和文法,并且也能了解他们的逻辑与幽默。但是那些新来的西方传教士,不但不能了解这些彼压迫的民族,并且常会感到他们说话不诚实,甚至认为他们一口两舌、存心骗人。因为这些充满西方思想的传教士,尚未学会分辨别人的思想。
  那些重视文化价值,并愿通过文化媒介传扬福音的教士们都知道,他们必须明白当地人对许多事物的不同看法。例如,在欧美的思想系统中,食物是炭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代名词,但是对于泰国人或印尼人来说,他们对食物可能有完全不同的观念。有些民族认为白糖是冷性的,红糖是热性的,橘子也是冷性的,因此一个人若喝一杯加了白糖的橘子汁,可能会伤风感冒,甚至会得肺炎。每一民族都有无数类似的观念,一个人要想在另一种文化中有效的工作,必须学习认识这一切。
  现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发生了,这些类似迷信的观念都是对的吗?当然不一定对。不同的食物含有不同的热量,乃是科学的常识。一磅稻米竺磅白菜含有更多的热量,无论在那一种文化,都是一个不变的事实。但是认为白糖是冷性的,红糖是热性的观念,无论在那一种文化,都是没有科学根据的。重视文化价值的人也承认这一点,但是他们认为:「除非你在教营养学的课程,否则最好还是接受当地人认为某种食物是冷性,另一种食物是热性的观念。如果你为当地患重病的人预备食物,最好避免他们认为冷性的,因为这些病人的亲属,一定会认为病人所以死亡,是吃了冷性食物的原故。除非有特殊的理由,这 些文化的因素虽然不合科学,但是在当地的背景下,最好当作合理的事物来接受。」
  但是当某些文化的因素,与圣经的启示直接冲突时,基督徒除了坚持圣经的真理,改变这些文化的因素之外,并无选择的馀地。不过,在这种情形之下,传教士最好能让当地文化中的信徒根据圣灵的引导来作决定。如果当地的信徒都是不识字的人,并且坚持要传教士表示意见时,福音的使者最好能说明圣经的原则,并帮助他们作一决定。
  重视文化的观点,愿意采用心理学、语言学、社会学,与文化学的新发现,来帮助了解人类的思想和行为,使意思传达更有效,圣经的翻译更准确,福音的传扬,更容易被不同文化的人群接受。文化语言学是重视圣经的基督徒可以用来改进向其他文化传达意思的工具,但是我们应该小心,不要用这门学术来低贬圣经的权威。文化语言学能帮助我们将圣经更准确的翻译成千百种不同的语言,但是却没有告诉我们,其他文化的人不能了解好的译本。
  然而,有一点是基督徒的人类文化学者、语言学家、传教士和一切教会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注意的,我们虽然承认旧约圣经中的士师记,是为那些刚刚脱离游牧生活的希伯来人写的,但是翻译圣经的人,应该将当时作者与读者所领会的意思,忠实的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翻译圣经的人,不能因为士师记所用的思想形态、宇宙观念、字汇、文法和逻辑都是古代希伯来文化中的东西,就否定该书对二十世纪其他的文化有同样的价值和意义。
  士师记第二十至二十一章所记那可怕的事件,充分说明公义的上帝决不容许罪恶。上帝藉着以色列人对便雅悯人的惩罚,对科学时代以前的人是有意义的,对今天任何一种文化里的人,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明。这说明在上帝面前是与非永远是有分别的。上帝决不容忍罪恶,上帝是欺哄不得的。他看公义的价值,远过于生命之延续。这段记载中,充满了上帝对正义与公理的重视。圣经说明上帝慈爱的性情,同时也说明上帝对正义与公理的热爱。只有明了圣经的观点的人,才能认识基督为何要在十架钉死。
  
  二 上帝赐人创造文化的使命
  上帝造人以后,就吩咐他们「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由此可见,上帝已经赐给人类创造文化的使命。当人类执行这一使命的时候,刚果的森林,新加坡的高楼,美国炼钢的城市,欧洲的古迹以及全球的资源,都在人类的管理与开发之中。历代以来,人类丰富的文化和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是为了适应不同的环境而产生的。这是何等丰富的文化资源!显明人类创造的天才和自由企业的精神。
  上帝的目的可以清楚的从以色列人和早期教会的历史中看出来。上帝要他的子民从各地、各族和各国的文化中取材来美化他的家。希伯来人从埃及的王宫学了各样的知识,从埃及的家庭得了无数的财宝,从浩大的工程学了建筑的技术,从肥沃的土地学了农耕的经验。以色列人进了应许美地之后,他们学会了种植葡萄,栽种橄榄,发展农业和建造城市。大卫从非利士人学会了打铁的技术,来制造武器与工具。所罗门从希兰王那里借用巧匠,并利用各地的文化产品,使圣殿建造得更辉煌。当时的耶路撒冷成了各种文化的精华汇聚的中心。
  这是上帝为他的家所定的旨意。上帝的子民要统管万有,使他们所接触的事物更接近真善美的境界。对于上帝所拣选所救赎的子民,就是上帝从罪恶的捆绑中所释放的人群,上帝要他们使用并享受他们自己所创造的丰富的文化。重视文化的观点,也相信上帝的旨意是要使用人类为了适应不断改变的生活环境,而创造的多样的文化。
  在这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盛况里,只有一个统一不变的原则--上帝的威严、真实、公义、慈爱和救恩是永恒不变的,是能适应各种文化的。同时,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而造的,虽然人的天性已经堕落,但是人的良知仍然能对向上帝悔改的呼召发生感应,这一点也是超越文化和种族的。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荣耀上帝的使命。全球各种文化里的人,若愿意相信上帝的独生子,接受上帝的赦免,走上光明的道路,就必得着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按圣经所说,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第三天复活的真理,是不能否认的。这些都是圣经中超越文化的真理,是上帝所启示的,对任何种族、任何文化都不能改变的。基督的再来、将来的国度和信徒在教会中预尝永世之福的经验,对任何文化都是一样的。全球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各种文化,都要受主审判。圣经的启示和救恩的真理,对全人类都是同样有效的。因为这些是统一的真理,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所以任何文化接受以后,都要受其洁净和美化。基督的福音能改变人类的文化,并且使人类的文化变得更加丰富。
  上帝不但已经将这些真理启示人并且记在圣经里,同时,也用圣经的真理向人不断的说话。圣灵亦不断的用圣经的启示给人新的亮光,这些亮光对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强调。所以教会应不断的学习顺服上帝和保存文化。
  
  丙、容忍不同的意见
  
  当教会不断的扩张并适应不同的文化时,虽然教会的工作人员曾力求符合圣经的教训,但是基督徒对这些适应的措施,却各有不同的看法。宣教学家明了适应的必要,教会的理论家也曾多方讨论得失的问题。实际执行的人乃是来自远方的传教士和当地的教牧人员。他们不断适应各种不同的情况,做法也可能有所不同。如果我们要决定那些适应是必须的,那些适应是合符圣经的,我们必须先了解造成不同看法的原因:
  
  一 意义的改变产生不同的意见
  文化的因素,常因环境改变而有不同的意义。例如,十六世纪苏格兰的改教运动,为了摆脱天主教的文化和教义的影响,教会禁止了一切有关圣诞节的庆祝活动,理由是不合圣经的启示,违反早期教会的传统。在当时苏格兰的教会争取独立的情况下,这种改革是必要的,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是在今天的美国,圣诞节的意义与十六世纪的苏格兰教会了解的,已经完全不同。美国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美国的教会也没有受罗马教廷控制的危险,因此,早年苏格兰教会的恐惧已不存在。美国一般教会人士,除了觉得圣诞节在社会上变得本商业化以外,并不主张禁止庆祝耶稣降生的活动,因为每年一度的圣诞节,对许多信徒都是很有意义的灵修活动。
  在南北美洲盛行的万圣节(ALL SAINTS Day),美国俗名「鬼节」(Halloween),究竟这是崇拜死人?还是只是玩耍而已?墨西哥人庆祝万圣节时,有一种特制的面包,是天主徒扫墓时必须放在亲人墓前的祭品,这已经是一个根深蒂固的风俗。当全城的孩童都在吃这特制的面包时,福音派教会的儿童是否也可以买来吃?这是一个不易解答的问题。如果吃这面包代表敬拜死人或遵行天主教的道理,一般福音派教会的牧师毫无疑问的会加以禁止;但如果吃这面包只是代表一种快乐假期的活动,并无宗教的意义,那么一般福音派教会的牧师,都会赞成参加邻居的同乐活动。
  活在极权社会里的基督徒,时常秘密的聚会,并且派人守卫,以免被人发现或被人出卖,这种作法是否与当地禁止教会聚会的法律冲突?住在自由社会内的基督徒,享受公平的法律和宗教的自由,读经聚会都没有恐惧的感觉,他们对「守法」可能又有不同的观念。由此可见,对于基督徒是否应该守法,不同的情况也可能有不同的答案。那些在极权社会里,受良心督促而秘密聚会敬拜主的基督徒,时常引用使徒的话说,顺从上帝重于顺从政府。活在自由社会里的基督徒,不肯违法举行聚会,也能以圣经为依据,找出他们所以如此做的理由。
  由此可见,人们对文化因素的意义,因着不同的环境,可能有不同的了解。圣经的原则,只有在信徒的良心受圣灵引导时,才能适应不同的情形。因此,在这无数的适应过程中,不同的意见,是无法避免的。当圣经并无明文规定的时候,基督徒只能根据自己的良心和圣灵的引导来加以判断。
  
  二 暂时的适应造成不同的看法
  许多并不理想的适应措施,多半是在一个归主运动开始的初期由妥协而成,在当时也许是不得已的。如果传教士不肯让步,可能大量的人群便不会信主,所以传道的人作了某些让步,深信当信主的群众灵命长进时,必会改正这暂时的措施。例如,一九七三年刚独立的东巴基斯坦有一个小小的教会,如果传教士一定要求每一个信徒都守「主日」是不可能的。上帝将旧约的十诫颁给希伯来人时,他们已经脱离了在埃及的奴隶生活,并且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民族,所以对十诫的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的执行,是全族一致的,没有困难的。不但如此,在基督教的国家,安息日都改成了主日,甚至许多非基督教的国家,也采用了六日工作一日休息的规定。但是东巴基斯坦是回教的国家,基督徒在人口只有千分之一的比率,许多基督徒的雇主是回教徒,每周的市场都在星期日举行,如果基督徒的雇工拒绝在星期天工作而去做礼拜,毫无疑问的会被主人开除。如果信主的妇女拒绝在主日购物,一周之内她们可能买不到要买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福音的使者决定在主日晚上聚会,乃是有圣经根据的。不过他应该对那些尚不识字的信徒说明,晚上聚会并不是圣经的规定,不过在基督徒仍然处于极少数的情况下,只好暂时这样作,现在这是上帝所喜悦的,日后情况改变时,可以再增加早上的聚会。当主日晚上的聚会开始以后,当时的教会领袖也许会说:「这是暂时的安排,我们盼望将来能有更好的情况出现。当教会长大,信徒增多,教会能影响社会的决定时,我们仍然要实行圣经的教训,使主日成为众人安息敬拜的日子。」
  另外一个例子与烟酒有关。有些差会认为吸烟喝酒是不好的习惯,不合圣徒的体统,所以他们拒绝为不愿戒除烟酒的人施洗。这种主张也有它的理由,因为他们觉得教会如果不在这些事上表示立场,信徒将没有纪律。另外也有一些差会认为,圣经并无明文规定禁止烟酒,教会不应将戒除烟酒当作信主的条件,摆脱坏习惯是信徒生命长进的自然结果,不是获得救恩的先决条件。所以他们主张先为这些人施洗,接纳他们加入教会,然后再帮助他们摆脱吸烟喝酒的习惯。我用这个例证,并非表示赞成任何一方的意见,只是盼望藉此说明,许多虔诚的基督徒在作这些决定时,可能会有不同的见解。他们决定这些适应时,可能都认为符合圣经的原则和教会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学习容忍不同的意见。
  
  三 福音的广传需要不同的策略
  如果我们盼望根据圣经的原则来解决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我们必须熟记,在新的地区为尚未信主的人群敞开教会的门户,乃是非常重要的事。下列三例可作说明:
  (1)在考虑到基督教为印度的阶级制度应作怎样的适应时,我会想到,我们是否应该许可上层阶级的印度人,在他们的住宅区附近建立上层阶级的教会。
  在印度许多地区,最先归主的都是下层阶级的人和那些受歧视的「不可摸」的人,因此教会多半建立在城市的贫民区,或只许下层阶级的人居留的村庄内。当上层阶级的人要信主时,他们发现作基督徒必须在贫民区里受洗,并且和下层阶级的信徒一同吃爱宴,这对上层阶级的人来说,作基督徒便成了转入下层阶级的代名词。这种观念为上层阶级的归主运动关了门。
  我们了解这种背景以后,还要问另外一个问题:基督教在承认基督只有一个身体的前题之下,是否可以允许印度的上层阶级成立与下层阶级的信徒没有来往的教会?上层阶级归主的人,是否可以在他们的住宅区内建立自己的教堂?有些基督徒猛烈的攻击这种隔离的作法,因为他们认为根据圣经的启示,信徒都是弟兄,凡是不愿与不同宗族的信徒一起聚会、吃饭或彼此嫁娶的人,都不配做基督徒。然而,许多人忘记了欧美的教会,也有许多不同的教派,过去在它们之间也很少来往,各种不同教派的人,也很少在一起聚会、吃饭或彼此嫁娶。不仅如此,在今天的印度,也有许多教派完全是由同一宗族的人组成的,这些教派彼此也没有来往,更谈不上彼此嫁娶了。由此可见,许可印度上层阶级的人成立教会,并非创新的作法,只不过是将教会已有的传统扩大而已。
  本人认为教会为了福音广传的方便,应该鼓励各族的人成立适合本身文化的教会。不只在印度应该这样做,在全球各处都应该这样做。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为那些尚未归主的人群敞开教会的门户。教会在主要合一,并建立超越文化、种族和阶级的弟兄相爱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种强调,不应妨碍教会在尚未信主的人中间的福音工作。
  (2)基督教在菲律宾的教会,普遍禁止「斗鸡」的风俗,因为斗鸡与赌博有关,常使许多人倾家荡产。雷特城(Leyte)一位教会中学的校长告诉我,他信主以后,就把十七只斗鸡用的公鸡卖掉了,以致他家中的经济情况大见好转。新的生活方式使他远离了过去斗鸡的朋友,无形中也使福音的门在斗鸡的朋友当中关闭了,所以没有人跟随他来信主。对于这种情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虽然圣经中没有明文规定禁止斗鸡,福音派的教会反对菲津宾文化中斗鸡的因素还是对的。引领喜欢斗鸡的人接受救恩是重要的,同时,教会家庭的经济得以稳固,也是教会应该注意的。
  (3)非洲教会多年以来最难解决的问题,莫过于「多妻」的风俗。大部分多妻的人,都是各部落中有钱有势的人。圣经并无明文禁止多妻,旧约中许多上帝重用的人,也有两个以上的妻子,但是多妻并非上帝的旨意,旧约中多妻的事实,乃是上帝容忍人的错误而已。毫无疑问的,多妻乃是一种社会的罪恶,这是一般非洲社会的领袖和受过教育的妇女都同意的看法。也许只有当多数的男子在战争中去世以后,才有实行的理由,但是当社会上的男女数目相等时,多妻的风俗,一定会剥夺某些男子结婚的机会,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在这种情况之下,教会所遇到的问题是:那些信主以前已经多妻的人,教会是否可以为他们施洗?如果教会坚持多妻的人必须遣散原配以外的妻子才能受洗,那么一个多妻的人这样作以后,其他多妻的人就会裹足不前,福音的门向他们也等于关闭了。
  这种情形到主后二○二五年将会完全改变,因为那时苏哈拉大沙漠以南的非洲人,将在教会的薰陶之下长大,每人只有一个妻子,一夫一妻的制度也就稳固了。这一文化因素引起的主要问题是这样的:圣经既然没有明文禁止教会为信主以前多妻的人施洗,同时为各族中有领导地位而多妻的人敞开福音的门,也是教会关心的事,那么教会是否可以在禁止已经信主的人实行多妻的条件之下,为那些信主以前已经多妻的人施洗?
  上面三个例子共同的问题是:教会对某些不赞成的文化因素,是否可以作暂时性的适应?对于第一例信徒在主日是否可以照常工作的问题,在东巴的情况下,我的答案是可以。第二例斗鸡的风俗,我赞成教会加以禁止。第三例教会是否可以为信主以前多妻的人施洗,为了使这些多妻的人,有机会悔改并带领他们的家人信主,我觉得教会接纳这些人也是明智之举。对于任何一种适应,基督徒都可能有不同的意见,这更证明对于任何一种情形,圣经明文的规定越少,人们表示不同意见的馀地也越多。
  
  四 次要的适应允许不同的自由
  教会中重要的事物,都与信徒属灵生命的健康与成熟有关,就像仔细的查考圣经,有力的传扬福音,恳切的彼此代祷,完全的顺服基督,忠心的为主而活,信徒的奉献与教会的复兴等等。如果一个教会具有这一切的现象,对文化适应的部分,多半都是次要的事。某一宣教学家也许会认为,教会在某方面的适应没有作好,又有人也许会发现教会在某方面作了错误的适应,还有人可能会指出当地教会对某一真理有了误解,但是大家都会承认只要教会的灵命健康,这些错误都不是致命伤。只要当地的信徒接受圣经是上帝最高的权威,并热心查考上帝的话,这些错误到了时候都会改正过来,圣灵自会引导爱主的信徒明白一切的真理。
  在认清这一重点以后,我们仍应记得:教会健康的灵命加上不同文化的适应,乃是教会向新的地区拓展工作最理想的目标。当基督教有关福音的真理传到不同的文化里去的时候,在某些文化中已经长大的教会,不应将过高的标准加在另一文化中弱小的教会身上。同时新的教会在新的地区中建立以后,也要尽量使福音的信仰适应当地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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