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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韪良──基督教的「利玛窦」?
作者: 柯饶福 [信仰之门/www.GODoor.net]    




柯饶福(Ralph R. Covell)  
  天主教在中国已有四百年历史。在天主教很多宣教士中,最有名的,要推耶稣会早期的三个修士──利马窦、汤若望和南怀仁。这三人中,又以利马窦最杰出。一九八二年秋,欧洲、北美洲和中国的天主教,都分别庆祝他前来广东省肇庆定居四百周年。一九八三年四月,南京了又举行一个特别的展览会,纪念这一件重要的事。自利马窦以来,直到二十世纪,许许多多天主教宣教士,都希望效法这位先驱的伟业,成为利马窦第二。不过更重要的是。甚至有些基督教的宣教士,也有同样的抱负。
  一般来说,自马礼逊于一八○七年到达广州以后,到中国来的基督教宣教士,对天主教的作法都非常不赞同。他们用「耶稣会」一词来取笑。反对天主教宣教士的许多传教方法,例如:穿中国长衫「混进」中国;不和一般人民接触,只对政府官员和上流人士工作;坚持教皇的权威;使用科学之类不属灵的方法传教。一位基督教宣教士曾经敬虔的说过:「我们必须保持传福音的本色,决心除了传基督和他被钉十字架外,别的都不作。」如果他们真的照这理想去作的话,中国教会的历史就必须改写了。
  大部分基督教宣教士,都佩服天主教宣教士的牺牲精神。他们注意到,这些天主教的人士不怕逼迫,不怕死。他们最关心的事是,在中国各个省分建立教会。
  不管基督教宣教士喜不喜欢,他们都必须在天主教宣教士已经打下的基础上,从事他们的工作。举个例子来说,对基督教宣教士来说,最重要的是《圣经》,而基督教宣教士最初使用的《圣经》,主要是早期天主教所翻译的。
  天主教翻译《圣经》,有一段曲折的过程。在马礼逊到达中国以前约一百年,有一位法国籍的天主教传教士(Jean Basset)在中国西南的四川省工作,为了使当地广大信徒阅读《圣经》,他日夜不停的把《新约圣经》翻译成中文。可惜,译到《希伯来书》第一章,他就死去。不过,他的一份手稿流到了广州,一七三九年被英国东印度公司一位职员(John Hodgson, Jr.)发现。他知道,这份手稿可能有价值,所以把它带英国,交给这位名叫汉斯的爵士(Sir Hans Sloane)。汉斯是当时皇家学会的会长,汉斯又把这份手稿文给不列颠博物馆。
  四十年之后,一七八九年,一位公理会的牧师(William Moseley)知道不列颠博物馆内有这份手稿,一八○六年,马礼逊被伦敦传道会任命为海外宣教士以后,透过这位牧师,知道不列颠博物馆内有这份不寻常的手稿,于是马礼逊带了一位他在伦敦认识的中国人,一起到那博物馆去,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把这份手稿一字一字、一页一页的抄下来。马礼逊带著这份抄本到达广州,就使用这本未译完的《新约圣经》,展开他的工作。所以,这个译本可以说是最早被使用的中文《圣经》译本。由于这译本出自天主教,所以很自然的,基督教宣教士传教时,所使用的词汇大部分是早期天主教努力的成果。
  事实上,在讲论到《圣经》和基督教信仰时,早期基督教宣教士使用那些比他们先到中国的天主教宣教士所用的词汇以外,他们别无选择。虽然他们不是故意这样,但是基督教宣教士中,许多人很佩服早期的那些天主教宣教士,特别是利玛窦;丁韪良即是其中之一。
  丁韪良是一位美国长老会牧师的儿子。这位牧师当时在美国一个边远的地区作开拓教会的工作。一八五○年,丁韪良受美国长老会海外传道会认命作宣教士,前来中国。最初他在宁波工作十年之久。宁波是一八四二年《南京条约》规定的五个通商港口之一,在宁波期间,丁韪良除了传教活动之外,又参与了中国历史上的两件重要事件;第一,他公开表示同情太平天国,并为支持这个农民革命,向美国政府写了几封信;第二,他加入了一八五八年和一八六○年两次的美国外交活动,分别订立了《天津条约》与《北京条约》。
  在上海短期住了一年以后,丁韪良于一八六三年搬到北京,除了几次短期离开之外,一直到一九一六年他八十九岁死的那一年,都住在北京。在北京期间,他作了一些宣教士工作,著作并翻译了一些科学和法律的书,担任同文馆的馆长,出版《北京杂志》,北京大学的第一任教务主任。他的工作很复杂,常在有关宗教、教育、法律、科学、政府、革新等等的工作上忙碌活动。
  如果说,他的一生效法利玛窦,丁韪良自己可能会否认。但对他的许多中国朋友来说,天主教的利玛窦和基督教的丁韪良之间,有太多类似的地方,所以不是偶然的。他们两人之间,在生活和思想上,有那些相类似的地方?
  第一,和利玛窦一样,丁韪良希望尽量接近中国人民。利玛窦非常看重友谊,绝不孤立自己。他在中国期间,很多时候都和天主教信徒一同居住,不然就把自己的家开放,欢迎客人进去和他讨论。有些撰写利玛窦传记的人甚至说,他这样不眠不休接待社会上各阶层的人,是直接造成他死亡的原因。
  和其他宣教士一样,丁韪良和他妻子初初到达宁波时,长老教会分配他们住在城外郊区的教会房子。他不喜欢住在那孤立的地区,勉强得到其他宣教士的同意之后,他全家搬进城中居住。他坚决相信,住在城中可以和当地人民建立更好的友谊关系,可以有更多人来他家访问。他更相信,住在城中,宣教士可以举行晚上的聚会;妻子可以和中国妇女接触;也可以吸收比较好的学生加入教会学校上课。
  第二,丁韪良向中国人民传教的方法和利玛窦非常接近。他们两人所写的书,格式和内容都很类似;利玛窦著名的《天主实义》曾被译成法文、日文、安南文、朝鲜文、满州文、蒙古文和美文。这本书的影响,不止于天主教信徒的小圈子,乾隆皇帝曾把此书列入四库全书之内。康熙皇帝还亲自读过这书。甚至有传说,天主教代表从罗马来晋见他时,他发现他们没有读过这本书,他就不高兴。今天,在台湾、日本和香港,天主教宣教士还用这本书来教导新信徒。
  丁韪良早年在宁波期间,曾在宁波城内的长老教会举行晚间聚会,作了一系列的讲道。后来它把这些讲道编成一本书,名为《天道溯原》。自一八五四年至一九一二年间,该书再版达三、四十次之多,并译成日文和朝鲜文。该书并成为新到中国的宣教士语言教材的一部份,不但长老会,其他教会也使用。《天道溯原》也被训练传道人的神学院当作教材之一。一九○七年,在基督教传华百周年纪念会之前,基督教文字机构举行调查的结果,该书被列为中文书籍中「最好的单行本」。
  《天道溯原》是当时能对几千个高级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介绍福音的唯一书本。丁韪良担任美国代表团译员,前往天津和北京(一八五八至一八六○)期间,以及后来他在同文馆工作时,他都尽量把该书赠送给高级政府官员。今天,在台湾和香港,在卖古书的书店内还可以买到这本书。
  他们两个所写的书,都引用基督教和中国思想中所共有的「自然率」或「自然神学」,把福音介绍给中国社会中的领袖们。这样的方法,对天主教的宣教士利玛窦来说,一点也不奇怪。根据多马阿奎那的神学,人可以靠理性找到神和道德生活的原则。基督教《圣经》中的特别启示是必要的,不过要建立在自然神学的基础上。
  利玛窦和其他天主教思想家发现,中国古书中也有类似的自然神学。其中最重要的有四:第一,天是宇宙最高统治者;第二,天已将「自然律」平等的赐给所有的人;第三,一个人的基本天性中,已经有[爱]、[义]、[礼]、[智]的初形,如果没有外界恶力阻止,必可自然发展。第四,人趋善避恶的本性,不是从人来的而是天所赐的。
  为了采用这方法,利玛窦必须否认他当时(明朝末年)的儒教是真正的儒教。所以他必须寻找孔子和孟子的原始儒教。在这前提之下,利玛窦在他的「天主实义」中主张天主教和基督教的神是相同的。而且基督教的神学和道德真理,在中国古典中也可以找到。辨明了这些真理,并以更直接的圣经真理加以补充,那么它就可以成为整体福音的一部分。
  丁韪良在《天道溯原》中的方法和利玛窦一样,都是藉著最初型的儒教思想,传达基督教信息。两人之间惟一的区别,是利玛窦的自然神学是以多马奎那的神学作基础,而丁韪良则是以他自己的「常识」哲学体系作基础。他的这个思想体系,十八世纪初,源起自苏格兰,十九世纪时,在美国许多大学和神学院中很受欢迎。美国学生在这方面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佩力的《自然神学》。这个「常识哲学」的基本要素有:第一,「物」独立存在于「心」外,可以直接被认知。第二,知识不是由真实世界的观念或想像而来,而是由「物」本身而来。第三,真理是自明的,是藉著「常识」或「理性」而自明的。第四,人若相信外在世界的客观实体,也必相信「因果」的道理。第五,因此人藉著理性可以知道神的存在,以及神有人所必须遵守的道德律。
  《天主实义》和《天道溯原》只有一个基本的差别,前者只包括从自然神学中可以引申的东西,而后者有三个部分,其中只有第一部分论到自然神学。丁韪良《天道溯原》的第二和第三部分论到基督教证据和启示神学。这两方面都必须经常引用《圣经》。当然,利玛窦在许多方面也引用了天主教思想,不过,那大部分是附带性的。由于他们两人都用自然神学的书向中国人传道,很自然的结果是,他们的目标都以高阶层的人为对象,然后由他们影响众人接受福音。
  第三,和利玛窦一样,丁韪良设法建立和政府官员以及政府机构的关系。利玛窦广受明朝各阶层人士的欢迎,甚至皇帝本身也喜欢他。假如他能多活几年,必然可以在朝廷中得到一个官位。不过,这份荣幸,还是留给他继承人南怀仁和汤若望等人去得。然而,天主教传教的方向由利玛窦定了下来。
  丁韪良宣教工作的早年,也和利玛窦一样,用许多时间学习语言,并且作一般宣教士所作的工作──传教、教导和写作。一八六三年到达北京后两年,他开始在同文馆教书。同文馆是中国政府所设立的一所大规模的学校,专门训练外交工作的翻译人员。他认为这工作是影响那些将来可能担任重要职位的人的好机会。同时,当时美国长老会也有经济上的困难,这工作可以增加一份额外的收入。
  开始时,丁韪良只有每天教两小时的英文。当时学生不多,学校又没有好的组织。三十个学生中,大部分是中年人,没有好的教育背景,根本不懂外文。一八六六年起,中国政府决定扩大这个学校,计划包括:第一,招收更多年青好学的学生。第二,提高预算,向欧美延聘教授。第三,增加天文、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地理、地质、解剖、生理、政治学、国际公法等课程。
  丁韪良受聘作总教习兼国际公法和政治学教授。为了接受这个职位,他必须在一八六九年辞去在长老会的职务。丁韪良为什么这么作?第一,它认为这是他继续传教工作的一个好机会,在这学校中他可影响更多未来中国领袖。第二,他希望帮助改革中国古代教育制度,这个学校的制度,正是达到这目标的最好方法。第三,一个外国人若要帮助中国现代化,最好的方法是在政府主办的学校中教书。中国政府那个时候很保守,为什么愿意聘请像丁韪良这样的人来主持这个学校?和两百五十年前的利玛窦一样,丁韪良是一个「外国人专家」。他有能力可以主持这个学校,安排课程,训练未来的政府工作人员。当时中国还没有人有这能力。
  丁韪良初任同文馆总教习时是一八六九年,学生人数约四、五十人。到了一八八八年,增加到一百二十五人。大部分是八年制的学生,入学时约十五岁,只有少数;大约百分之二十的学生,入学前已自其他学校毕业,直接攻读五年制的课程。一八七○年以前,大部分学生都是来自北京旗人。他们不是很聪明,又因为在外国人主持的学校上课而被歧视。并且,又为前途打算,他们对中国文学的兴趣反而更高。一八七○年以后,汉人学生人提高,到了一八九三年,汉人学生占多数。
  这个学校的毕业生,很多人后来都当翻译官,或在外交部工作。他们对当时的中国现代化有帮助。但是,并没有达到丁韪良所希望的,能影响很多学生接受基督教信仰。
  第四,丁韪良和利玛窦一样,为中国学者和政府翻译或著作了许多有用的书。利玛窦立志以中国儒者自居,希望藉此影响中国学者。在这方面,他所作的一件最重要的事是,把西方学术著作译成中文。在北京,利玛窦晚年在徐光启的协助之下,他翻译了数学、水力学、天文学和地理学的书。其中最重要的是,翻译了欧几里德《几何原形》的头六章。这是中国第一部科学的译著。除此之外,他还协助翻译了十几本其他科学的书。
  同样的,丁韪良也是希望把西方学术介绍到中国。在他到同文馆任教以前,他就已译成了《国际公法》。他希望这本书可以帮助当时刚开始和外国打交道的中国了解外国。他另一个动机是,「帮助中国认识神和神永恒的公义」。总理衙门至少同意他的第一个愿望,所以供给他金钱和人力以完成这书的翻译。中国政府官员外表欢迎这本书翻译成中文,但内心对丁韪良的动机还是有疑问。有人认为「他模仿利玛窦,想在中国留名」。丁韪良自己所著作的书,人比较少知道,他写了一本《自然哲学》,这是一本和日常生活有关的科学知识,介绍有关电力、水力、热、瓦斯和化学的常识。这本书也有灵性的教训:介绍神是一切自然法则的神,藉此以破除迷信。
  丁韪良的文字工作比利玛窦更有宗教性。利玛窦只是想把西方科学介绍给中国,丁韪良则希望改革中国的宗教思想。因此,自一八七二年起,他开始出版《中西闻见录》。这份杂志有许多实用科学的文章可帮助中国现代化。在这杂志中,他没有提过耶稣的名字,也没有提过神,或引用《圣经》。不过,他反覆使用一个词,「天道」。他用这个词指的是神。按照丁韪良的看法,人若相信「天道」,他就知道这宇宙是有秩序、有系统、能被研究的。人若研究、明白这「天道」,他就可以控制它。它就不再是神秘不可控制的。在丁韪良的观点里,这就是科学的起头,也是现代化的基础。
  他用一个寓言故事来说明他的态度。他说,有几个人漂流到一个美丽的孤岛上,这个岛被三个可怕的神所控制,这三个神是风神、水神、火神。这三个神都很可怕,不过慢慢的,这些人学会控制它们,借用他们的力量。他说,这个故事的教训是「这三样东西是福或是祸,就要看人是否能够研究它的性质,利用它们的力量」。
  第五,我们也可以比较丁韪良和利玛窦对中国文化的态度。他们两人对中国古代儒教的信仰都很推祟,不过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儒教信仰,已经歪曲了孔子的教训。利玛窦初到中国时,把自己看作是佛教的和尚。不过后来他和他的同伴看轻佛教,认为那对中国人民没有帮助。丁韪良早期对佛教的看法也和利玛窦一样,不过晚年他稍微修正他的看法。他相信佛教的两个基本要素:相信神的存在,相信人的灵魂不灭,可以作为基督徒信仰的根据。他确信,基督教的基本美德「信」、「望」、「爱」佛教也有。
  利玛窦相信孔子可以被称为「至圣」中国天主教徒可以继续遵守祭祖的仪式。他对中国文化采取接纳的态度。丁韪良的看法也很类似。一八七七年他在上海第一次宣教士会议中发表的论文,主张中国基督徒应该可以继续遵守祭祖的仪式。那次会议中,大部分宣教士都拒绝这个立场。
  一八九九年北京大学成立时,当时的校长孙家鼐告诉老师们,开学典礼中,他们可以不必祭拜孔子的牌位。但是丁韪良和其他外国老师,还是对孔子牌位脱帽致敬,这使其他宣教士很不高兴。
  虽然天主教的利玛窦和基督教的丁韪良之间,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他们也有些歧异。他们两人的差异很多都是因为时代不同而造成的。利玛窦的时代,帝国主义刚开始;虽然葡萄牙已经占据澳门,但是还没靠武力以达到宗教目的的程度。天主教的宣教士,包括利玛窦和他的同伴,在中国都是属于「弱者」。他们可以向中国介绍西学,对中国文化却有很深的尊敬。他们到中国是以「夷人求问」的身份来的,他们也以这身份来传他们的信仰。他们常常违反中国的法律,但是他们甘心接受其后果,从来不要求他们政府的帮助。
  丁韪良的时代不大相同。当时帝国主义正在高潮;包括丁韪良在内,宣教士都把中国看作是「弱」的,而他们自己的国家是「强」的。他们相信,他们有一个信息传给中国,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没有关系。整体来说,他们相信他们的文化比中国好,结果,他们所传的神的福音变成了「权力的福音」。他们得到英国、美国、法国和苏联军事、政治和经济力量的支持。结果,他们到中国不是要学习,而是要教导。有些人像丁韪良一样,对中国文化和人民有较敏锐的感觉。但是丁也有不对的时候;不过他看到自己不对时,也愿意承认、改变。丁韪良在北京附近担任美国外交团翻译以后,曾经说过一段话,「我相信基督教国家这几百年来和中国交往中,如果能把他们宗教信仰的好处表达出来,那么今天的情形可能要大为改观。」
  丁韪良在中国的传教工作和利玛窦很相似,如果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传教士能和利玛窦一样,不要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的帝国主义力量的试探,那么他们在中国基督教中所留下的名声,就要好的多了。
  
  (作者为Senior Professor of World Christianity,Denver Seminary)

来 源: 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