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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就是活著——从脑到心的历程
作者: 刘同苏 [信仰之门/www.GODoor.net]    


  
  文化基督徒往往把信仰视作一种理念形态,却不知信仰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活著”。你的每一滴血液,每一块肉脂,每一束筋腱,每一条骨骼,每一个心思,每一种情绪都活在耶稣基督里,那就是生命,那就是信仰。信仰就是重生。所谓“活著”,并不是活在原有的罪之生活中,而是活在耶稣基督里。
  
  在这里,“脑”指的是理性;“心”则象征著统领整个生命的灵性。从脑到心的历程,无非是从只在理性与知识上认同基督教文化的文化基督徒,到全人跟随耶稣的门徒的一段路途。纯粹的观念转变并不是重生。一个人可以在头脑里任意颠倒观念,却丝毫不会影响他过同一种生活。重生是要让自己的整个人都活在耶稣基督的生命里。因此,从脑到心的历程,其实是从虚幻的转变到真实的重生的经历。
  
  从象牙塔里的冥想到福音事工中的全人追随
  
  我过去可以说是文化基督徒的典型。我最初的信基本上是读书的结果,后来受洗的直接原因也是读书。当时的信主要是由于我想通了。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思辩的基础上。我思,故我信。
  
  1991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时,因著一个偶然的机会而住进了耶鲁神学院。神学院的校舍是耶鲁校园里最美的一处。神学院座落在一个小丘上。小丘的名字叫科学山。从山脚开始,依次排列著许多和科学有关的院系,诸如物理系、生物系、林学院等等;而神学院却高居山顶。神学院的礼拜堂就正在小丘的最高处。这其中的象征意义是我日后才悟出的。
  
  我当时正在探索法律和政治背后的文化结构,更确切地说,是在寻找民主与法制背后的文化要素。来到神学院,这种探究似乎一下子有了某种特定的方向。在那段时间,我和不少神学生谈过话。有一位韩国神学生还送给我一本英文圣经。从而,我在研究法律现实主义和批判的法律研究运动的同时,也将圣经看了一遍。1988年曾读过四福音书。那时,我正撰写一部关于非暴力不服从的书,于是把耶稣作为非暴力不服从的最早事例加以研究。当时,也被耶稣的事迹所震撼,但并没有思考其与人生的关系。耶稣最终只是因为其政治行为而成为那部书稿中的一个数据。91年重读圣经并未有更多的收获。我当时的目的是探究民主与法制背后的文化精神,但圣经中那些远古的故事除了用极为牵强的生硬方式,并不能用以解释现今西方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与神学生的交谈所得也不多。
  
  我认为他们的谈话不得要领。我要探索人类的普遍原则和民族的文化精神,而他们所说的往往仅限于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完全不具宏观意义。
  
  91年夏天,我太太从国内来探亲。我们因此而搬进神学院的已婚学生宿舍。我太太很快便和神学生们熟悉起来,并在他们的建议下去了附近的教会。她去教会不久就接受主并决志做一个牧师。她于次年进入耶鲁神学院学习,后来,真的没有辜负神的拣选。她的故事是另一篇见证。这里提到她的故事,是因为在神的计划里,对她的安排已经隐伏著对我的安排。
  
  
  我当然还走著另一条道路。在我太太开始寻找教会时,我曾经陪她去过美国人的教会。后来,她又参加了中国教会的聚会。我只是为了陪她而偶有出席。我仍然在进行自己的探索。92年春和夏,我先后读了保罗.田立克的《基督教思想史》,《信仰动力学》,《圣经宗教和探索终极实体》。由于这几本书的影响,我开始在理性上接受了神。在“终极关怀”之观念的基础上,我承认神是我们的主宰。由于喻意释经的态度,我接受圣经为生命指南。这时的信完全是头脑里的观念活动。教会并没有在这一活动里发挥主导作用,我也没有感到对教会的需要。我那时常援引的借口是施洗约翰。既然施洗约翰独处旷野几十年而未改其志,可见教会并非是信仰不可或缺的前提。
  
  这一年秋天,我又阅读了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和他的一些其它著作,特托利安的“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巴特的《罗马书释义》,维斯利的《论基督徒的完善》。此时,除了进一步了解了关于上帝的观念,还自以为搞清了三位一体、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等问题。这一阶段的一件有关阅读的事情导致了我接受洗礼。英语口音纯正的太太阅读的速度却远逊于我。她常将神学院课上要求阅读的书带回来要求我阅读。她上神学院时,刚受洗不久。所以,上学第一年就选了关于洗礼的课程。由于帮助她阅读这门课上的两本书,我自己对洗礼大感兴趣。除了借阅读这两本书而了解洗礼的沿革和性质,我还特别到圣经里寻找有关洗礼的经文,并以施洗约翰的洗礼和耶稣受洗的洗礼之区别来解释新旧约洗礼的不同(那时特为此写过一篇论文)。在自以为读懂了洗礼意义之后,我在9
  
  3年复活节接受了洗礼。
  
  我进神学院也是一个文化基督徒的理性决定。我进神学院的初衷并不是做一个牧师。对于我这样一个理性的人,既然有了信仰,就要把信仰在理性上弄清楚。这是进神学院的主要意图。其次,我也感到向别人宣讲真理(我当时不喜欢“传福音”这个词,认为太俗)的冲动。一个文化基督徒关于信仰所能谈的也就是理性,我只好到学校去装备我要宣讲的东西。选读道学硕士,是我太太的建议。她认为到了神学院,只有读道学硕士才正规。在我,则是多多益善(道学硕士需要在校学习三年)。我的计划是通过神学院的学习深谙基督教的所有奥秘。
  
  在神学院的第一年,信仰受到巨大的挫折。一方面,由于去教会的次数增多,在教会里发现了许多负面的东西。另一方面,在神学院也遇到了几位做人十分差劲的教授和学生。一时间,原来在理性上黑白分明的信仰突然扭曲了。当时最大的困惑是为甚麽要多此一举。既然这边(教会)和那边(某些政党)有如此相象之处,我这样一个“那边”的世家子弟为甚麽要再趟一次混水呢?在少年的狂热冲动,青年的理性选择之后,经过了那麽长时间的理性迷惑和感情割舍,才从一种错误信仰里挣脱出来,难道在而立之年以后又要陷进另一种不明底细的信仰吗?苍白的理性生活面前不禁想要畏缩。在理性和感性的沟壑里,信仰被撕裂。
  
  一年之后,我申请停学一年,借口是有经济问题。实际上,真正的问题是我要停下来想想信仰对我究竟有甚麽意义。这一年的理性思索还真有一些收获。95 发表和因故未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反映了当时的生命动态。那些文章表面上仅仅是对教会中一些趋向提出非议,并对一些基本观念做了另一解释。实质上,我是试著确定我对教会的理解和与教会的关系。理性在生活的冲击下被迫回应。在撞击的痛苦里,两者反而保持了某种联系。如果理性能够作为批判者存在于生活中,理性就不必因为与生活的冲突而分离于生活。不过,由于根本方法的错误(企图以理性来解决生命的问题),理性和生活的暂时和解并没有产生真正的生命果实。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的生命成长需要依赖教会,反而认为教会需要我来指导。
  
  这一年真正重要的收获却不是我自己探索的结果。教会的牧师介绍我为一位老传教士教授中文。与老人的交往为我提供了生命转变的起点。和老人的接触使我看到信仰不是理论,而是生命。信仰就是活著。更确切地说,信仰就是活在耶稣基督里。老人并没有用甚麽高深的理论来表述和支持自己的信仰。老人的信仰就是他生命中实实在在的耶稣,就是那麽自然地在每时每刻活出耶稣来。在医院以外,我几乎未曾见过象老人那样集衰老、虚弱和病残于一身的人;但是在同时,即使在年青人身上也未必能够洋溢出象他那样的青春朝气和生命活力。
  
  他曾经完全丧失语言能力,曾经完全丧失行走能力,已经被医生禁止食用大多数种类的食品,却会热情地与花朵谈话,却会急切地救护一条蚯蚓的生命,却会抓住每一个机会向人传讲生命的福音。这个理应最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以最大的爱心在帮助别人,已经虚弱得在谈话中就会昏迷过去,却为我这样一个罪人彻夜祷告;已经病残得一年都不能出门几次,却尽力去帮助在洗衣店偶遇的黑人洗衣女工;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且有语言机能的障碍,却为了要向附近的中国人传福音而学习中文。
  
  由于老人的生命见证,耶稣对我不再是田立克书中的一个抽象概念,而是活生生地活在老人生命中的那个生命。信仰不再是玄妙的纯思辩活动,而是简简单单实实在在地按照耶稣的榜样活著。在老人生命见证的对照下,我感到了差距和生命转变的需要。如果信仰是一种生命,它就不能仅在理念里实现。信仰的获得一定是生命的转变,一定是另一种活法。信仰就是重生。由于老人的生命,耶稣的生命(而不是关于耶稣的理念)开始真正地进入我的生命。
  
  令人惭愧的是刚刚转折的生命一迈步,走的又是弯路。95年初,我和太太在耶鲁大学开始了一个面向大陆学生学者的圣经讨论会。出于多种原因(在我自己,主要是自以为比诸教会都高明),讨论会的几位同工都不愿意让讨论会和教会挂钩。由于没有教会的依托,这个讨论会灵命苍白,成了一个清谈的沙龙。在某种意义上,这个讨论会是我的“旧我”的放大。一个文化基督徒变成了一群准文化基督徒。尽管这个讨论会在很短的时间就发展到相当的规模,并且组织了一些象模象样的大型活动,但它在生命上是无力的。以后,当遇到了一点小小的挫折,这个讨论会便以快得不能再快的速度瓦解,正显示了其生命的虚弱。
  
  95年夏天,我太太毕业后参加了宣道会的事工,我也以“师母”的身份而连带著进入教会的事奉。这一次,生命才真正地被植种在沃土上。这一次的生命飞跃超出了我的理性自觉,其进程和结果完全不是我的自我可以设计出来。我那时虽然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灵命问题,但大体上还只是一个独立从而虚浮(用文化基督徒的语言是“飘逸”)的基督徒。教会的事工却需要全方位的投入。理念在这里是无力的,只有血肉的生命才算数。你可以高谈玄妙的道理,却不会对事工产生丝毫实际影响。生命的事工只能靠生命来推动。由于用整个生命回应事工全方位的挑战,我的信仰从飘浮的玄想著陆到坚实的基础,由苍白的理性进入丰盛的生命。说句不好听的话,我是被太太拖下水的。作为她在事工中的助手,我不得不把生命越来越多地投入服事,直至在回首时才发现生命已经和服事无法分割。
  
  谈到事工(Ministry),我们常常会以为开几百人的布道会才是事工。孰不知百分之九十九的服事是那种不显形迹的琐碎小事。一位灵友曾感叹说:“我能为他们做甚麽呢?我只能默默地陪他们在生命的路上走几里。”然而,默默地陪他们走几里就是服事的真正实质。耶稣真正触动我们生命的地方并不是高言大论,而是他陪我们行走的生命。用我的生命来陪你的生命行走。用我的血肉之躯来陪你的血肉之躯行走。这就是事工。“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然后怎麽样呢?我就陪你担起来。生命不是空灵的虚无飘渺之物;生命就是活著,就是实实在在地面对每日的生活问题。劳苦是实实在在的劳苦,担子也是实实在在的担子,从而,“陪”也必须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付出。那“陪”可能是做饭,可能是清扫,可能是接送,可能是探访,可能是带人买菜,可能是为人寻房,可能是帮人搬家,可能是半夜排解别人的家庭纠纷,可能是任何不起眼却要你实实在在付出的小事。那就是你每日都不可避开的服事。那常常是我自己都不想行的路,我却要陪人走。那常常是我想担都担不起的担子,我却要陪人担起来。难担的不是大事,而是在无人知晓的的情况下,费神费时地面对一件又一件小事。能行,能担,是因为耶稣在用他的生命陪著我。由此,在我用血肉生命去陪人的时候,我就与耶稣建立了血肉的生命关系。这样的小事我真的无法一一叙述。但就是无数这样提都提不起来的小事构成了我事奉的事与工,铸就了我灵命的血和肉。
  
  97年夏天,我在纽黑文市区和耶鲁校园走了几百个来回,反复在电线杆和广告栏上张贴教会的单张。我太太有一次目睹了我如何用心地往电线杆上贴单张,感叹说:“同苏真是变了。”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过去是不屑做任何琐事的。如果迫不得已要做此类事,就匆忙敷衍过去。我过去的专业是法哲学。在法律领域待了十几年,从未想过做律师或法官。唯有纯思辩的工作才属可做之事。一切实践性科学(诸如律师、医生、工程师所操之业)都已经在形而下了。我最初的信仰只也是与神在形而上做空灵之交。然而,我们所信仰的神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如果我们不把我们有血有肉的自我摆上,这道怎麽会住进我们里面呢?我们接受的神是生命的主。若是我们不把我们的生命交给他主宰,我们还可以叫他“主”吗?只有当我在充满生命的日常小事上被神支配时,我才感到了充实的新生命。
  
  信神就是让神做我们生命的主。文化基督徒承认神是一切的主宰,却就是不让神主宰他们的生命。他们可以在理性上高谈神的至上,却决不把自己的生命交给这位至上的神去支配。理性上承认神的存在并不是信仰,因为其中毫无生命的含义。我们可以在理性上确信芝加哥在美国,不过这种确信和我们的生命却没有必然的关联。你信芝加哥在美国,你活著;你不信芝加哥在美国,你还是活著。信仰却是生命的存活方式。信神,你就活著;不信神,你就死在罪里。而这种存活方式就是为神而活,就是让神主宰自己的生命。教会的事工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命成长的沃土,在那里我们不得不把生命交给神支配,并且生命由于被神使用而真正地丰盛起来。
  
  96年12月,因为神给我们的异象,我们将教会从一个小城迁到纽黑文市。由于迁移,我们不得不离开地处郊区设备良好的教堂。我们不得不告别已经牧养一年多的许多会众。我们不得不放弃一些外来的资助。我们几乎是两手空空来到了纽黑文。但却有一样东西伴随著我们,那就是神的异象。神呼召我们来这里开展大陆事工和校园的学生工作。刚来纽黑文的那几个月,情况只能用“绝望”来形容。我太太(当时我们教会的牧师)一生所受的诬蔑的总和大概也不及那时所受的千分之一。我们本就是口齿灵利的人,且由于家庭的出身和本人的地位原也是受不得气的。但此时,作为传道人,我们却不能还以一言。我们的异象是在学生和大陆人中开辟工作。然而我们所接触到人并不看重我们的这份爱心。在头四个月,新来的人没有一个回头来第二次的。有的慕道友公开说:“ 你们哪儿叫教会啊,只是哄著一伙学生玩呢。”我们凭著爱心来到自己人中间,自己人却不接待我们。到纽黑文两个月后,最后的两个基督徒家庭也离开了教会。聚会的人数最後只有六、七个人。
  
  我们的信心在动摇。无论从任何方面看,牧养的教会对一个牧师都具有身家性命的意义。而且这是我们牧养的第一个教会啊!为了鼓励我们,宣道会华联会的总干事朱文正牧师在那时给我们讲了他所经历过的从无到有的见证。那见证的启示是:在这种情形下,需要相信神并坚持下去(摆上自己)。我们一方面受到鼓舞,一方面也将信将疑。别人讲的只是别人的体验。在我们的生命做同样的体验以前,别人的体验并不能直接转化为我们的信心。
  
  在祷告里,神再一次清楚地把异象呈示给我们。这一次我们只能完全地信赖于神给我们的异象。在移址纽黑文的时候,我们并非真的两手空空。我们在心里还带著对自己语言能力和组织能力的自信。但此时,四个月来的实践已经证明我们所谓高超的能力并不能打开事工的局面。那时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神的异象,就是相信神既召我们来开辟他的事工,他必会亲自在他自己的事工里彰显他的大能。在失去了一切属人的事物之后,在一切自我的能力都不能奏效之后,神的异象成了我们唯一的确据和实底。如果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的异象是真实的,他就不怕把自己的全部生命交付给这未见之事,这所望之事。若是我们真的信,我们就不应回头张望自己的退路。
  
  我们到纽约中国城定制了一块教会的牌子。那牌子是我们信心的象征,是我们决心把自己的整个生命交给神的异象的宣告。在97年复活节的崇拜之前,我们将那牌子立在教会的前面。在场的只有六位大人和一个儿童。当我们完全地依靠神并把自己的全部生命交给神使用,神就在我们的生命里彰显他的大能。就在那个复活节后,人便开始不断地来参加我们教会的聚会。
  
  人是渺小的,而神却是无限。由此,即使是人和神的关系,也已经比人自身更大。教会就是这个更大关系展开的场景。我与神的关系从来不仅仅是我自己和神的关系。我与神的关系永远交织在弟兄姐妹和神的关系中。如果没有华联会和区会对同一异象的确信,我们对异象的信心真的能够坚定到底吗?若是没有宣道会各教会(包括美国教会)的祷告托著,我们又如何可能挺过那些难关呢?一位来自台湾、在教会受洗不久的年轻弟兄已经转到康州大学上学,却每周单程一小时二十分钟开车回来为教会司琴,那心志和行为本身便向我们传递著神的信息。一对当时尚未受洗的夫妻经历了教会波折,目睹了不好的见证,面对著教会的艰难,却没有离开教会,神借由他们向我们显示了何等的能力。
  
  只停留在理性里的信和生命无关。从而,仅仅被在理性里信著的“神”也不是生命的主。(在理性里,神的观念只是我们思维作用的对象,只是我们这些主体把握的客体。被我们把握之物当然不会是我们的主。)没有生命的理性之信当然就不必参与作为血肉的小事。紧锁在自己头脑里的理性之信也无需和教会(主内肢体)发生联系。没有血肉生命和外在关系的理念一定不会被伤害,由此,十字架的道路对于理性之信既不必要,也不可能(你可以在口头上和头脑里上一百次十字架,但你的“十字架”仍然不是十字架)。但是,信仰就是生命;生命若要活著就必须付出活著的代价。自信主以来,已经有许多人向我指点在教会中成功的捷径。但我怀疑,不用血肉生命背负十字架行出的捷径有可能是生命的道路吗?
  
  从救国救民的救主情结到谦卑的罪人意识
  
  中国文化对理性知识有一种不适当的尊崇。所谓“文化人”或“知识分子”总是居于某种特殊的地位。既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基是格物致知,学而优者自然要给予“仕”的地位。在这种文化的薰陶下,知识分子的感觉也就不免良好起来。在朝的便以为自己天生就是治人的材料;在野的则自然而然地担起了救民的担子。自己既是主宰和救主,就无需对被治和被救之辈给予平等的尊重。世乱是因为刁民的顽劣。革命的不能成功又是因为顺民的麻木。人民的地位不是被治,就是被救,反正难逃依靠他人的低下地位。而我们(知识分子)无论在朝在野则都处在拯救他人的优越位置。只要有了那一点理性知识,我们已经稳坐上等人的座位。
  
  这种文化习气也浸淫到我的骨子里面。在我的自我意识里,人生无非是自我完善和教化他人。我是教化者而非被教化者。我教人,却不被人教。我的完善是由我自己来成就。在潜意识里,除了知识分子的优越感以外,我还隐伏著由于出身而来的另一种优越感。我们那一代军队干部子弟在心里多少都有种高人一等的意识。那意识并不象许多人想象的那样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铺张,而显示为对某种责任当仁不让或舍我其谁的态度。成年以后,出身在我的意识里渐渐淡漠,但由出身而来的优越感自然地被知识分子的优越感所接替。(有意思的是,知识分子常嘲笑世家子弟自鸣得意的浅薄,却不知在自我中心和自我封闭的意义上,知识分子的自命清高和孤芳自赏并不比世家子弟高明到哪儿去。)
  
  当我还是文化基督徒时,我接受这种信仰的动因是救国和救民。我们似乎在基督教里又一次发现了救别人的法宝。但是我们自己呢?国需要救,民需要救,就是我们自己不需要救。我们迅速地在理念上把握了关于这种信仰的理性观念,便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有了拯救他人的资格。我们的转变那麽快捷是因为那转变只发生在脑子里,不用以生命为代价的理念转换当然是轻松的。我们转变的那麽自然也许是因为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生命转变。我们以前是指导大众的救主,现在仍然是拯救众生的救主。我们的生命并没有实质的不同。在这一意义上,文化基督徒尚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距离真正的基督徒,一个文化基督徒还差著一次重生。而重生的前提便是承认自己是罪人。如果我们不是罪人,我们就没有重生的必要,就不需要被救;耶稣对我们也就失去了救主的意义(我们自己都成了救主,还要耶稣做甚麽)。
  
  刚去教会的时候,样样东西都看不上眼。讲道水平太低。查经没一人能说到点上。见证俗气。会众在灵里都麻木不仁。无论教会有多严重的问题,无论讲道和查经的水平多低劣,一个个都照来不误。除了刻板地履行律法的要求和干点具体小事,没见他们有甚麽宽阔的眼界。自我感觉上与他们完全不在一个层次,那也是我不喜欢去聚会的原因之一。
  
  若用脑来做标准,我们当然有许多值得骄傲的地方。理性本就是我们擅长的领域。但信仰是生命,从而,信仰的关键不在脑,而在心。我们是否真正全身心地信赖神?我们是否已经把自己的全部生命交给神支配?正是在这一信仰的关键问题上,我们的罪性在顽固地主宰著我们的生命。我们正是在信仰的根本上大大地不如我们看不上眼的那些基督徒。而神正是透过这些基督徒的生命显明我们在灵命上的不足。
  
  我在事工中先后曾和宣道会的张献民牧师、叶华牧师、邝健厚牧师同工。说实话,我最初在心里对这些牧师并不太以为然。我的眼睛已经太习惯注视那些在文章里洋洋洒洒或在口头上夸夸其谈的人们。然而,随著不断地面对事工里的灵命挑战,我不得不由衷地对他们充满敬意并谦卑下来向他们学习。这三位牧师给我最深的感觉便是对神的教会的爱。刚和张牧师同工时,曾在周末和教会的弟兄姐妹去他家吃饭。饭菜的丰盛出乎我的想象。那是我在美国第一次见到有人用大盘大盆盛精致的菜肴招待客人。以后每次去都有弟兄姐妹满屋,美味佳肴满桌,才知张牧师和师母每周都请教会的弟兄姐妹到家中作客。只有真心把教会当作家,把弟兄姐妹作为弟兄姐妹(这话听著别扭,但在我们的口头和心里,“弟兄姐妹”确有不同的份量),才会有这种真心实意的爱。叶牧师是一个不爱讲话的人。与我们这些事还没做多少便见证感想满天飞的人不同,叶牧师不声不响地为教会做了大量的事情。在我们教会帮助工作的日子里,他每个月一次在主日于自己的教会讲完道后,要开两个小时车(单程)到我们教会讲道。在我们教会以外,他还帮助纽约市和大西洋城的两家教会和团契。那时,他还兼任华联会的文书。就是在如此之多的事工之外,叶牧师每年还要挤出时间到南美或以色列短宣。邝牧师也是一样,他在教会里忙得十年来都没时间出去休假,却有时间每年带著教会的弟兄姐妹到连洗澡水也没有的罗马尼亚农村去传教。这些牧师是由衷地爱神的教会,才会把自己的时间,精力,物质,以至生命中的一切都不计代价地投入到教会的工作中。
  
  读者可能发现我在上面不断提到为教会做甚麽,却没有直接说为神做了甚麽。原因也简单。文化基督徒太善于抽象地提为神做甚麽,泛泛地议论与耶稣的关系应当怎样。由于他们绕过了教会(神生命的有形载体,耶稣的实在身体),他们关于神泛泛的抽象议论丝毫也没有触及他们实在的生命。避开了教会,我们仍然可以和神具有关系(石头都和神有关系),但那绝不可能是生命的关系,也不是信仰的关系。上面那些事情的确都是些普通的事,但这些普通的事情恰恰构成了我生命转变的内容。这些普通的事情才是我们信仰的根本。这是我做文化基督徒时完全不懂的真理。信仰就是每时每刻都活出基督来。正是因为这每时每刻里的耶稣,普通的每时每刻就因闪耀著神生命的荣耀而成为伟大的时光。如果我们在脑子里抽象地承认耶稣为主,却在生活的每一个普通时刻拒绝耶稣的进入,我们的生命就和耶稣毫无关联,而仍是一个罪的世界。除了认不清那些普通事情就是信仰的根本以外,最有意思的是文化基督徒根本行不出他们认为不屑一顾的小事。让一个文化基督徒做一点生命的付出真有难于上青天的感觉。他们的不屑大概往往正是为了掩盖自己的不能。如果信仰就是生命,我们信奉的十字架一定会出现在我们每日生活的每一个方面。用侈谈抽象的十字架和空泛地推崇我们根本不会参与的殉道行为来回避日常生活中实在的十字架,这是文化基督徒的通病。
  
  蒙神的怜悯,我在教会中生活不久就被放在牧养的位置上。这意识著甚麽呢?这难道证明了我是一个灵命神童(我发现许多有同样经历的大陆基督徒在潜意识里有著这种骄傲)?我并不认为我们可以越过十字架的道路而魔术般地成为一个成熟的属灵领袖或甚至一个成熟的基督徒。在我们走上牧养的位置时,我们的灵命常常大大地不如我们所牧养的对象。神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无非是让我们在牧养的过程中也接受被牧养者的牧养。我们教会在纽黑文开始发展的初期,神垂听了我们的祷告而为我们送来一对成熟的基督徒夫妇做同工。他们在教会的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的力量并不在说,而在于行。他们所做的是一些人人都能做却人人都不愿意去做的小事。但是,正因为他们愿意把自己的生命在这些事上摆上让神使用,神就在他们的生命里彰显了远超过做那些小事的能力。那些世人眼中的小事却因为他们对神的顺服而成为改变人生命的大事。首先被改变的就是他们的牧师。由于看到在他们实在生命中显现的耶稣,我愿意在实在生命上下属灵功夫的趋向才不断地得到加固。如果没有这样的管道输送神生命的活水,我的生命就不会如今天这般丰盛。
  
  当然,我并不只从这两位优秀的弟兄姐妹那里学习到有益的功课。通过每一位我所牧养的弟兄姐妹和慕道友,神都让我学到了我所不具有的东西。甚至回想我初信主时所轻视的那些灵命麻木的基督徒,我都能清楚地看到我和他们的灵命差距。他们本能地便抓住了信仰的实质。信仰就是活著。不管是病,还是残,生命还是生命,活著仍是活著。无论那生命多麽不完美不健全,他们都绝不放弃,因为一旦放弃,便不再活著。而我们却空拿著一张完美的抽象图画,一见到一点灰色的斑点,就拔腿离开教会。道理也简单,那张完美的抽象图画全无生命的意义,它并不能给我们那种死活不撒手的生命关系。丑陋的活著依然是生命,而完美的死亡却只是死亡。尽管我们可以高谈他们似乎不可及的高深属灵道理,但是,在真正的属灵生命方面,我们与他们还有著一些差距。
  
  一些弟兄姐妹在来信、电话和交谈里,为我的一些见证文章加上了“有血有肉 ”,“实在”,“生命深度”这类的褒词。一方面,我当然很高兴,因为神的确在我的生命中显示了他的能力。另一方面,我也想提请大家注意,这种实在的血肉生命在教会中到处都有。只要你虚心地看看周围的牧师和弟兄姐妹,你不难发现比这更深的生命深度。那些牧师和基督徒就是这样一天一天地实实在在简简单单地活在主里面。我只是刚刚开始有一点像他们而已。
  
  刘同苏来自中国大陆,毕业於耶鲁神学院,现为康州纽黑文新港华人宣道会传道人。
 


上网时间: 2003-03-20 
来 源: 《生命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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